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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誣判六年 長春學員史文卓被劫持到公主嶺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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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59歲的法輪功學員史文卓,在遭寬城區法院及長春市中級法院枉判六年後,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上午從興隆山看守所被劫持到公主嶺監獄迫害。這是史文卓第三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

史文卓於一九九九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他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到中共綁架、關押: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九年,二零一二年被非法判刑四年,他在吉林省監獄遭到「抻床」、電棍電擊、毒打、關小號等種種慘無人道的折磨。此次他又被非法判刑六年。

史文卓第三次遭司法迫害經過簡述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下午,史文卓在家中被九台區土門嶺派出所兩名警察綁架,警察稱在小區物業的監控錄像中看到史文卓出門倒垃圾。警察把史文卓拉到長春興隆山看守所,因體檢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警察遂找醫生假造體檢結果,將史文卓關入看守所。

之後,長春市九台區公安分局、檢察院和寬城區檢察院將構陷史文卓案子遞交到寬城區法院。史文卓在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遭到警察刑訊逼供,遭銬鐵椅子、灌酒、上繩等折磨。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寬城區法院秘密開庭非法庭審史文卓,不通知家屬,之後才通知家屬已經開完庭了。約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寬城區法院再次秘密開庭非法庭審史文卓,仍然不通知家屬。開庭過程中,史文卓拒絕任何簽字。法官對史文卓說:認罪判兩年,不認罪不簽字就是三年以上。史文卓說:「我既不認罪,也不認罰。」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寬城區法院結案,對史文卓非法判刑六年,並於當天將所謂判決書遞交給史文卓讓他簽字。史文卓當場在判決書上書寫:「判決無效。」

之後史文卓上訴到長春市中級法院。長春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二四年二月六日立案,於二月七日受理。三月二十日,長春市中級法院刑事二庭法官王青松給史文卓的家屬打電話,稱史文卓案子不公開開庭,書面開庭。

大約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左右,長春市檢察院兩名辦案人員曾到興隆山看守所找過史文卓。之後傳出長春市中級法院枉法維持寬城區法院對史文卓的非法原判。

史文卓遭迫害更多事實請見明慧網文章《曾遭十三年冤刑 長春史文卓再被構陷到法院》《長春寬城區法院兩次秘密開庭 史文卓遭冤刑六年》

長春市中級法院:(2021年1月更新)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超達大街3999號,郵編130028
電話:0431-88558036
聯繫電話:0431-88558677
院長:程鳳義0431-88558777
常務副院長:肖德馗17643108102
副院長:李緗凡17643108888(主管刑事)
本案審判長:王青松
本案審判員:範文浩0431-88556649、17643108213、張革
本案書記員:何佳璘

寬城區法院:
電話:0431-82653289
本案審判長:李丹
本案陪審員:曹陽子、劉曉娜
本案書記員:王曉旭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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