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悟到,既然要求的是「無條件的向內找」,就應拋開事情本身對錯,不在任何立場中,靜下心仔細思考一下是不是自己做錯了,或是甚麼思想念頭產生的。整個的思維過程,用悟到的法理給自己修心,心不動了就過去了一層。然後過段時間又會反映出來,但是不那麼強烈,再用悟到的理,繼續修心。
每一次悟到的理比上一次悟到的更深刻,就用一層層的法理去修自己那些一次次遇事翻騰的心。現實中事情少了,師父法身就用自己以前遇到的、能刺激到自己,或不願意面對的事,把它們翻出來給我們提高心性,直至在想到這些事情心裏完全沒有一絲波瀾了,就算在這件事情上這顆心去掉了吧!
向內找是個修煉的基本功,真修了才會發生層次變化所帶來的各種昇華。
以上是目前的認識。有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明慧網「5.13」世界法輪大法日來稿選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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