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劫持在拘留所的那段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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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我是二零零二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回想這些年走過的路,有辛酸,有坎坷,也有得到大法的幸福感和自豪感。可當我拿起筆寫的時候,又不知從哪說起。今天我就把我記憶最深刻的一件事寫出來。

二零二一年,我因講真相發真相資料,被受謊言毒害的人舉報。下午派出所警察按監控找到我家,在我的包裏翻走一個大法護真相身符(車上掛的那種)並把我帶到派出所,問真相資料從哪來的,我不回答。晚上他們把我押送到一個未知的地方,也不告訴我是甚麼地方,後來在拘留所聽別人說那個地方是辦案中心。經過一道道檢查之後(體檢),兩個警察把我帶進一個房間,是審訊室;然後拿出一張寫滿數字的紙讓我念。我問為甚麼念這個,警察說要錄音,錄我的聲音。我說我不用念這個,我就說說法輪大法吧,你隨便錄。我就講法輪功是甚麼,江澤民為甚麼要迫害?法輪大法洪傳一百多個國家等。最後告訴他們,善待大法會有福報。兩個警察一個錄音一個做筆錄,最後讓我簽字。我說:我不簽,我講的是真相,不是口供。

這時已是深夜了,他們把我關進一個房間,把一隻手銬在很低的鐵樁上,可以坐,可以躺,不能站起來,晚十點至早六點才可以躺的。

直到第二天傍晚,有一個警察進來問我:護身符哪來的?我說:我不告訴你。他氣急敗壞的使勁關上門走了。我想他還會再追問的,怎麼辦呢?這時我想到了師父,我就在心裏求師父:師父幫幫我吧,好難啊。這時腦子裏馬上發出一句:師父給的。我當時激動的心情無法形容,眼淚都要流出來了。是啊,一切都是師父給的,就連生命都是師父給的,師父時時刻刻都在看護著弟子。我立刻感覺精神十足,正念倍增。

晚上又把我帶到那個審訊的房間,一個警察問我,護身符哪來的?我理直氣壯的回答:我師父給的。警察又問;在哪給的?我說二十年前我師父送到我家的,這個護身符我已帶了二十年了。警察問:你師父是誰?我說;是李洪志大師。我接著說:講真相救人是我師父要求的,誰阻止,誰迫害誰有罪。他們拿出一張拘留單讓我簽字,拘留十天。我說:我不簽,我沒幹壞事,我也沒犯法,我不該被拘留的,我要找你們領導。一個警察說現在是晚上九點了領導早已回家了,你師父怎麼不救你呀?我說:我師父慈悲,把得救的機會留給你們,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會有好的未來。當晚我被押送至房山區拘留所。

到達拘留所已是晚上十點左右。屋裏已有兩個人,都是五十多歲的年紀,一個是因賭博,一個是因打架進來的。隨後又進來幾個年輕人,有吸毒的、賣淫的、打架鬥毆的。最多時七個人,我是年歲最大的,當時六十七歲。

大法弟子在哪都要做個好人。擦廁所、倒垃圾這些髒活我都搶著幹,晚上睡覺挨著廁所睡,把好床位讓給別人。那個五十多歲的賭博犯腿疼走路困難,每天我都幫他抱被子,就是早晨起床後把被子抱到另一間屋子,睡覺時再抱回來,早、中、晚一天三次。開始她聽我說是煉法輪功的有點看不起我,還故意刁難我。她叫著我的名字:某某某你給我發發功吧,我腿疼。我溫和對她:我不發功,我也不治病。如果你相信就誠心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她不吭聲了。在床上坐的時候,她叫我坐在她前面,然後把腳伸到我身旁說:你給我捏捏腳,我腳難受。別人說她:你自己捏,她說自己捏半天了,手都酸了。我說:我可以幫你。這樣每天坐床的時候她都把腳伸到我身邊,我也不嫌棄她腳髒,在不被管教看見的情況下幫她捏一會兒。經過幾天的相處,我的善行感動了她,她叫我大姐了。有一天她誠懇的對我說:大姐,出去以後我請你。我笑著對她說:不用,你想謝我,你就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她高聲的答應了。在她出去的前一天,我坐在她身旁和她說:妹妹,為了你以後的平安,把共產黨那個團退了吧。她也點頭同意了。

那個吸毒的年輕人面黃肌瘦。有一天早飯每人發了一個雞蛋,平時是沒有的。我把雞蛋送給她吃,我說你需要增加營養,有時候菜裏有幾片肉我也揀給她吃,她很高興。自由活動時間我給她們講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躲過危難得福報的故事,講韓信大忍之心的故事,她們都愛聽。看到我的所作所為,幾個年輕人也很尊重我。有人叫我姨,有一個女孩說:你和我姥姥年紀一樣大,我就叫你姥姥吧。

在這裏我接觸到十個人,有九人三退。講三退,我是找機會單獨講。只有一個女孩是幼兒教師,始終不退。我出來的當天早上又和她說:孩子,我今天要走了,你再不答應就沒有機會了,她還是沒同意,我很遺憾。有一個人是因房子和鄰居打架進去的,我給她講了三退後,她說:大姐,在這遇到你,我是因禍得福啊。我每天在心裏背一遍三退人的名字,請師父加持我記住她們的名字。

出來的前一天晚上,管教把我叫到辦公室,拿出一張紙和筆讓我寫悔過書。我說不寫,我也沒幹壞事,我按真、善、忍做好人,真誠,善良,忍讓,你讓我悔到哪去。

出來的當天早上,那幾個年輕人有點不捨的說:姥姥,我們會想你的。我說:我也會記住你們的。在這裏不能說再見,我微笑著跟他們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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