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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法輪功學員金影被安國市警察綁架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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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九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下午兩點多,石家莊市橋西區東裏派出所指導員宋清(原片警)帶著一個人,到法輪功女學員金影工作的診所,身穿便裝,未出示任何證件,也未帶執法記錄儀,說有點事,要求金影去派出所。金影說不去。他們很生氣,強行把金影劫持到東裏派出所。

在東裏派出所門口,金影問和宋清一起去診所的那個人,是否是新來的片警,姓甚麼?他說不知道。自己是新來的,姓王。到辦公室後,那人說他們是安國來的。因為金影七月二十八日回安國市老家時,在大巴車上給一個老太太講大法真相,被一個小伙子舉報了。現在這件事在網上掛著,要求金影回安國簽個字,把這件事消了。並拿出告知書讓金影簽字。金影不簽。那個自稱姓王的惡狠狠地說:「不簽,那就直接回安國簽吧。」

金影要求看他們的證件,他們把證件拿出來在她面前晃了一下,就趕緊收起來了。金影要求看證件上的名字,他們說:你知道我們是警察就行了。金影給他們講善惡有報,告訴他們善待法輪功學員得福報。自稱姓王的問:怎麼叫善待?金影說:你抓法輪功學員就是在迫害。他說:我幹了二十年,安國有500多煉法輪功的,我個個都了解。他還口口聲聲把安國的法輪功學員稱為「同修」,還說出了一個法輪功學員的名字,是幹甚麼的。

那個自稱姓王的把自己編的文字打印出來,讓金影簽字,她不簽。他說:「你不簽,我就寫拒絕簽字。」他出去了一會兒,回來把打印好的拘留五天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拿給金影簽字。落款寫的是安國市橋北派出所,簽字民警是寇安和王曦。金影不簽,他又寫上拒絕簽字,並說要把金影帶回安國。金影說堅決不去。那人出門去打電話,回來說:「請示了,銬也要把你銬回去。」另一個警察進來,兇惡地說:「不去?我們四個人一架就把你架到車上了。」

他們共來了四個人,三男一女。在回安國的路上,他們說,今天來石家莊,油費、過路費、吃飯花了一百多塊,總共已經花了五百塊錢了。金影說他們勞民傷財,不該異地來抓法輪功學員,完全可以自己把這件事擺平。姓王的說:不行。舉報了就在網上掛著,得你本人回安國才能消。一路上,他們還在說他們以前是怎麼一次次抓金影二姐(法輪功學員)的過程。金影就給他們講大瘟疫和人類將面臨的大淘汰,他們都說那得四十年以後的事了。

車到安國加油站,加完油,司機脫口叫自稱姓王的人「陳導」,那個「陳導」很不自然的碰了司機一下,示意他不要說。到安國市公安局,那個「陳導」下了車。另外幾個警察把金影帶到縣醫院強行體檢。晚八點多,橋北派出所警察強行把金影送到安國市拘留所,非法關押了五天。現金影已平安回家。

那個自稱「姓王的」就是屢次參與迫害安國法輪功學員的安國市國保副大隊長陳彥青。司機叫周鵬(朋),曾多次參與騷擾金影的二姐。

金影是醫生,自一九九八年26歲時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工作中認真負責,凡事為病人考慮,受到患者和同事的認可和好評。在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金醫生曾被非法關押三次,非法抄家三次,被騷擾多次,非法庭審、判刑一次。金影被非法關押期間,診所的事務無人打理,還有房租等費用,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二十多萬元。

相關單位及責任人:
1、保定安國市國保大隊副隊長 陳彥青 18731248068 (打不進去,有設置,發短信能收到)
周鵬 吳帥 19133322691
2、安國市橋北派出所警察 寇安 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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