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長傑,男,一九六七年八月生人,曾任錦州市太和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大約在二零二三年被提升為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副局長,兩年後被免職,而距離他退休僅剩兩年時間。不管他被免職的表面原因是甚麼,實質原因是他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因此遭到報應。而這還只是報應的開始,迫害者的罪行不僅僅侷限在人間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報應的嚴懲,真正的報應的降臨會與其罪惡相符。
劉長傑是錦州地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兇手之一,他與錦州公安局反邪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隊隊長李嵋珊等沆瀣一氣,不僅綁架、構陷轄區內法輪功學員,而且把黑手伸向本市其它地區,製造了多起全市性質的群體綁架構陷法輪功學員的冤案。劉長傑指揮手下幹將李蕾(男,原太和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長期布置警力在早市、集市等處蹲坑,給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拍照,甚至公開扛著攝像機錄像,然後採用跟蹤、誘騙、監控、手機監聽定位、在電動車上安裝定位儀等手段綁架學員。
據明慧網報導的資料統計,自二零一六年以來,劉長傑指揮騷擾法輪功學員68人次,綁架法輪功學員80人次,非法拘留20人,構陷判刑42人次,致使這些年錦州被綁架和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人數一直位居全省的前列,近兩年居首位。
特別在二零一六年,為迫害湯河子地區法輪功學員,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成立了「清河行動」專案組,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張久義任專案組的總指揮,劉長傑出任副總指揮。這個所謂的專案,持續至少五年時間,期間湯河子地區已知有十六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最高刑期達七年,其中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李豔秋二零一八年因講真相被非法抓捕,後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入獄僅十四天即被虐殺,年僅52歲。
由於劉長傑迫害法輪功學員「業績突出」,得到了上級的賞識,被提拔為副局長。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僅僅兩年時間就被免職。
就在劉長傑被免職的前夕的二零二四年,錦州法輪功學員周麗娜遭太和公安分局國保警察綁架,並被構陷、冤判四年半,其中周麗娜居住的出租房內她的私人錢款十一萬五千元現金和兩張她本人名字的存單共計十九萬五千元,被劉長傑等人全部掠走。過程中,家屬雖幾經索要,劉長傑總是搪塞,不予返還。無奈,家屬聘請了律師。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代理律師找到劉長傑時,劉長傑還態度惡劣,堅決不肯返還,並誣蔑說這些錢是法輪功的活動經費。當時律師勸誡他:「你這樣做,這個副局長你做不長啊!」結果第二天上午,劉長傑即被領導約談,解除他的副局長職務,退居二線。這是事後劉長傑請他朋友吃飯時說的。(而李蕾也調離了國保支隊。)
報應來的真快,劉長傑長期迫害法輪功學員,這是他的果報,也是上天對他的警告。希望他能懸崖勒馬,停止迫害,贖回自己的未來。
其實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錦州地區因積極參與而遭惡報的已有多人,僅公安系統內就有王立軍、董雪峰、李亞洲、王超、吳亞凡、張海泉、郝鐵軍、劉文革等等。那些還在作惡的人,應該清醒了,多了解一下法輪功真相,看透中共的本質,明辨是非善惡,不要被眼前的利益矇蔽了雙眼,斷送了自己和家人希望與平安的路。
劉長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詳細報導見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明慧網文章《遼寧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副局長劉長傑的犯罪事實》。
(責任編輯:章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