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訪中修出了一顆純淨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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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二日】 7.21集體上訪後,各種壓力突然襲來,有幾次大的考驗都沒有達到標準,我悟偏了,迎合了常人,學法狀態很差,好像被一層東西隔著,也沒有新的體會,心裏時常感到煩悶和苦惱,很多外地學員不斷的來京,他們可歌可泣的故事啟發了我,使我從誤區中走出來,放下了種種顧慮,在以後的考驗中逐漸達到標準,恢復到以前常人沒有這些對大法做任何規定時的心態,堂堂正正地修煉,光明磊落地證實大法。每次做好了,學法都新的領會,自己也感覺昇華了。

1、 交流中悟到自己如何做

我提高的經歷告訴我,交流也是必不可少的,我們在開創一個前所未有的修煉「環境」,熔煉自己和他人。一天,我們談心得時提到圓融法維護法的問題,許多人都很想維護大法,但沒悟到該如何走出來?如何去做?

大法弟子都知道不反政府、不搞政治,那怎麼圓融地維護法呢?師父《在新加坡法會上講法》講:「其實我告訴大家,維護法不等於是暴力。善惡兩面在人的本身同時存在。

我們排除惡的一面,只用善的一面來維護法。」。現在學員個人晨煉都被抓,上訪也非法,也被抓,似乎無路可走。交談中我們悟到:上訪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益,大法學員不得上訪的「新規定」本身就違背憲法和有關法律。我們不能迎合這個不合法的規定,不能隨波助瀾啊。大家覺得應該去上訪,我們的行為本身就在告訴政府大法弟子不反政府、不搞政治和權勢、只是不斷做好人,我們善意地講明道理,所作所為都在法正人心,這不正是我們圓融法維護大法,不被常人所帶動嗎?

大家也覺得應該走出去,可當我說時間不早該動身的時候,有些學員找出 「理由」 來說服自己了:有的學員打算下一次再去,先回老家提高提高;有的怕被抓受不了監獄的苦;還有的說要背下些法再去,這樣抓進去後能學法;還有的用政治鬥爭思路分析當前的形勢,說上訪就被抓也起不到實際效果,何必走形式?在家學法一樣提高。

我想起師父講的:「然而一個偉大的修煉者就是能在重大考驗中,放下自我,以至一切常人的思想。」今天遇到這件事也不是偶然的,以前我幾次在派出所警察盤查,每次都有一點沒達到悟到的標準。這不是師父再給我一次機會補考嗎?一個女孩和我決定去,還有三個學員要跟我們在外邊去看看,這樣只有我們五個女弟子出發了。

2、 為大法走出來,自然達到了純淨的捨盡

一出門,我很自然地放下了家和親人,如果我入獄,那是該到那裏提高了。我感到維護大法是多麼神聖、莊嚴,真切地體會到了師父洪大的慈悲,在修煉的路上雖然我犯過大錯,但只要我還想提高,師父就會給我安排機會。於是不斷純淨自己的心,不再想甚麼後果,最後也想不起來自己了,心裏格外空曠,越走身體越輕鬆----我在走回家的路啊!

同行的女孩是大學生,7.21後,就離家到了北京,與一切親人斷絕了聯繫,她說人間法不正過來,就不回去。到京後,隻身去上訪,結果沒有找到地方。她的故事使我看到了「捨盡」的境界。

我們一路打聽,按一個警衛給的條子,我們到了某某部的信訪局。看著門前行進的軍警我們沒動任何念,警察問:你們兩個怎麼串到一起的?我說:「碰上的。」他又問:「這麼巧?」我笑著說:「有緣嘛。」我們向警衛說明我們是法輪大法學員,來上訪,裏邊的官員接待了我們,我們報明瞭身份,很祥和地與他交談,對政府的行為沒有絲毫對立和怨恨,完全用善的一面指出政府的錯誤,反映大法學員的真實情況。

開始我就提到「關於法輪功上訪非法」的問題,這是一個關鍵。數千萬學員個人上訪被收容、關押、遣返關押、刑事拘留等待判刑等等,都是根據這個。

我說:「按國家憲法和《信訪條例》我們享有上訪的權利,不能因為我們煉了法輪功就被剝奪這項權利。」 他低著頭說:「是。」 我說:「 不准上訪這條是違背憲法的。」 他說:「是,但那是公安部定的。」 同來的那個女孩問:「那公安部的信訪局在哪?」 他說:「你們最好別去......」他示意去那裏的後果,我們也知道,去了就得換一個環境再修。

我們完全用善的一面表達了大法弟子的心聲,提出撤消對師父的通緝令、恢復名譽,提出大法學員應該有合法的修煉環境,應允許大法書籍合法出版等。我們用事實糾正謠言,表明法輪功利國利民,有些人不讓煉法輪功後,身體狀態急轉直下,住進了醫院。他最後答應把我們的意見向上級反映,我們就出了接待室。

出屋發現跟來看看的功友也進來了,我倆往外走,這時一個軍警提著警棍過來說:「她們5個是一塊的,抓不抓?」(按現在的某新規定,3個學員在一起就是聚眾鬧事,不少學員因此被刑事拘留)接待的人說算了。那3個學員也跟出來了。

出來後才知道,她們看我們進去,一個想進去聽我們談,警衛問她,她沒敢說自己是大法學員,也沒說來幹甚麼,就進去了。另兩個不久悟到「該進去,要堂堂正正說真話」,她倆在門口說明身份和目的,就進去了。可是沒等談話,先進去的那個學員叫她倆跟我們出來了。出來後她倆很後悔,被常人心帶動最後逃避了考驗(還是想問問我們談的情況),這個考驗是在給師父交答卷啊,可是交了白卷。那個學員後來也看到了自己有很大差距。

3、 更高的標準等著我們悟出來

在考驗中,我們心很正,體會到一點無私無我的境界。我覺得同行的女孩做得很好,她卻發現了自己的不足,悟到「個人的難和大法的難不能混同」,這次提到了她自己如何,

顯得還是不夠純淨。

我平時在家修得不好,很多心放得太慢,時而也冒出怨氣。而今天堂堂正正地為法從人中走出來,那些妄念很自然地消失了,我真實地感到自己純淨的心,這種狀態以前很少有。

回來後,一些功友也從我們的經歷悟到不少。老師在《何為修煉》中講:「我為甚麼叫你們學、念、記《轉法輪》呢?目的是指導你們修煉哪!」在實際考驗中達到標準,那才是合格的。要不將來問自己怎麼修上來的?老師《在美國講法》中講:「但看你有沒有此心,卻要從這方面嚴肅地去考驗」。現在還是大法蒙受魔難之時,自己如何悟如何做不正是在擺放自己的位置嗎?

我對「有為」、「無為」也有了新的認識,老師的《無為》中有一句:「執著心去真無為」。我這次上訪,去了很多執著心,達到了無為的純淨心態,無所求,怎麼是有為呢?

在我們之前,先後數萬弟子不畏關押、判刑,「前仆後繼」地上訪,他們祥和無私的言行和無怨無恨的境界向政府、向社會展示了大法的真相。任何一顆善念未泯的人心都為之震撼。這不是助師法正人心嗎?他們不僅為大法做到了「世間的捨盡」:成千上萬學員如今成了身陷監牢,為護法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在那裏開創著自己的修煉環境,是何等的偉大!

我知道,大法和廣大學員還在難中,更還有更大的考驗在等著我去悟出來,走出來,助師法正人間。

大陸學員
1999年10月12日



附錄:

《信訪條例》第八條規定:信訪人可以就"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等信訪事項,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
《信訪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辦理信訪事項,應當恪盡職守,秉公辦事,查清事實,分清責任,正確疏導,及時、恰當、正確處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
《信訪條例》第十條規定:"信訪人的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做出處理決定的有關行政機關或者其上一級行政機關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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