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評論:一名政法幹部寫給中央領導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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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二日】中央政府領導:

自99年9月8日根據政法委的指示為確保國慶五十大典,山東省青島市公安機關緊急行動,連夜拘禁關押了幾百名法輪功練習者,分別關押在各區縣的拘留所和收容站,這些人都是以前曾經煉法輪功的人。但他們沒有上訪,沒有串連,也沒有違背國家的任何法律、法規。帶走他們的時候,也沒有執行任何法律程序,有的則以到市委談話等謊言予以誘捕,而且還要每人徵收800元的拘禁收容費。

經過近一月來與他們接觸,我發現被關押的人員當中,幾乎全都是遵紀守法、心地善良、忠誠老實的合法公民。他們煉功的目的非常單純,就是為了強身健體。其中不乏以前曾經被疾病纏身的人,或農村長病無錢醫治的人。他們有的在堅持煉功,有的只是還想煉功,他們當中根本就沒有對抗政府的想法,也沒有上訪的念頭。為了國慶五十大典怕他們上訪,就將其長期關押,這於情於理講不通,更談不上以法治國了。我們這些執行人員,心中都明白--我們在執法犯法。

我要向您們反映的是:法輪功在社會上深得民心。決不是喊幾個口號,登幾篇報導,搞幾次假採訪就能扭轉了人心的向背。現在這麼長時間大面積的反宣傳,真正不煉了的人很少。即使有的人表面上說不煉了,回家也在偷著煉。在這一段時間裏,在審訊、規勸、幫教他們時,我發現,法輪功煉功者中,大致可分為三類:

第一類人,是那些善於看風駛船、附庸潮流的人,這種人表面上也追隨形勢,深入揭批了,也罵上當受騙了,實質上他們心裏卻在罵政府,罵社會。這類人心存奸詐、狡詰,也最難讓人相信,最難規勸。

第二類人,是經過幫教談了認識,寫了保證,答應與政府保持一致,他們嘴上說不煉了,可是內心一點不動搖,心裏在煉,大部份在家堅持煉功。這類人表裏不一,無法規勸。他心裏想的是甚麼,咱們也看不見,人的思想想甚麼是誰也左右不了的。

第三類人,就是表裏一致,言行一致的人,他們嘴上也說煉,心裏也還在煉,這種人心地純正,不用規勸,幾乎他們人人都有許多可歌可泣的動人故事,誰也扭轉不了他們修煉的心。

而我們則經常被感動的落淚。現在讓我們管教關押的大部份是這第三類人,然而這些人,特別是上述第三類人,是於國於民於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好公民。用打壓這種手段治理民心是最不可取的行為。老子曰:民不畏威,則大威至。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我們怎能如此對待這些善德俱在的公民呢?

令我不解的是,7月份以來,民政部取締的是法輪大法研究會,公安部公告中六條規定也沒有明令禁止公民不准煉功了。只是通告不准宣揚,不准聚眾,不准串連等......,而四月份和六月份中辦國辦信訪局負責人在談話要點中,明確指出:公民有煉某一種功的自由,也有不煉某一種功的自由。為甚麼到了基層就將中央精神變了個樣呢?就變成任何人都不准煉功了。如果說與法輪功的鬥爭是一場爭奪群眾、爭奪思想陣地的鬥爭就如此這樣大面積搞下去,是我們把人民群眾都推到對立面去了,談何爭奪了呢?如果說這些手無寸鐵與世無爭的老弱婦孺、這些心地純正與人為善的法輪功學員就能動搖了執政黨的地位,那執政黨也太弱不禁風了吧?!是否有人在利用手中職權故意擴大事態、擴大打擊面積,把上億的煉功者,推向政府對立面的同時,以圖製造社會混亂,撈取政治資本,達到他禍國殃民的狼子野心。請中央領導三思。

此致
敬禮

山東省某市政法幹部
199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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