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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事求是如何能辨正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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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當我們聽到江澤民主席在法國宣布法輪功為「X教」的消息時,我們並不感到震驚,認為是預料中的事,只是來早與來遲問題。因為有些人早就把法輪功當成「X教」進行瘋狂鎮壓了。

把能使人道德回升、身體健康的法輪功定為「X教」,是顛倒黑白,違反憲法的。我們的親身實踐和切身體會,認為法輪功就是好。總不能說我們煉法輪功把身體煉好了,思想也提高了,給國家節省很多醫藥費,這些是邪的吧?

李老師要大法弟子不干涉國家政治,遵守憲法與法律。李老師要我們看淡名利,要為善,不做惡。因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凡是真正按照大法要求去做的,都能在各行各業中體現出是個好人。他們能自覺做到:不貪、不毒、不賭、不淫、不吃(公款吃喝)、不玩(公款玩樂),甚至連煙酒都不沾。這樣的好功法不許人們煉,誰能想得通呢?說煉法輪功的死了那麼多的人,還有跳樓的、剖腹的,好不嚇人。大家想想,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煉法輪功的不都死光了嗎?即使沒死的也給嚇跑了,那也用不著「取締」定「非法」、「X教」大動干戈鎮壓了。煉法輪功的人都是有家、有單位的,這些人表現是正還是邪,他們的單位和家庭都是一清二楚的。

說李老師和法輪功如何「瘋狂的斂財」,搞甚麼「偷稅漏稅",這完全是誣陷。舉兩個例子:

1、如真的「斂財」竟達到「瘋狂」地步,又「偷漏稅」,那我們就不會主動提出希望國家出版部門正式出版法輪功書籍,以免國家稅收流失了。這不與「偷漏稅」和「瘋狂斂財」自相矛盾嗎?而希望國家出版部門出版法輪功的書正是「425」上訪僅有的三條意見之一。

2、李老師多次為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義務募捐,總不能說這還是「瘋狂斂財"吧?這在當時也是上了報紙的。《法輪功教功片》裏面就有李老師為見義勇為基金會募捐的場面。連這樣的事實都不承認,怎麼談得上實事求是?現在威逼利誘恐嚇齊上,讓人們對法輪功只能說壞、不許說好。這不也在從反面說明著給法輪功和我們李老師定的「罪名」都是別有用心的嗎?

現在政府的做法比「文革」還甚。「文革」兩派還能辯論,現在卻絲毫沒有法輪功申訴的權利。這合理、合法嗎?公正嗎?定法輪功為「X教」是天理不容的。

中國大陸大法弟子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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