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修的人不管在哪兒都在繼續修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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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尊敬的中央領導:

我想向你們反映一下我們當地政府、公安機關以及單位對修煉法輪大法人員處理的真實情況,並向國家最高領導人說明一個你們可能不知道的天大的秘密。

我從我的親身經歷說起,9月9日我和我們單位的一位同事到北京想上訪反映事實,因為憲法賦予了公民上訪的義務和責任。結果沒有來得及上訪,就被抓了。第二天下午五、六點鐘被送回單位。這期間我們被審問、罰站、不讓吃飯、不讓睡覺,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的一個遵紀守法公民受到的無理屈辱。接下來我們被分別關在兩個房間由單位的人看管,失去人身自由(有些功友硬被拉進了賓館,由單位的人看著,房間費用由功友付,一個月的工資扣掉不夠,還欠單位的錢)。

我們被單位關了六天後,被送進了看守所,拘留15天。因不寫保證書,又加了10天,罪名是妨害社會治安,緊接著又改為刑拘。在這期間,開始時功友們有被踢被踹的,被搧嘴巴,有被徹夜審訊不讓睡覺的,有被送精神病院的,有因為煉功被用手銬吊起來的。有一名學員被吊起來後,暈過去,因手小,從手銬中滑落,手腕被手銬刮掉一塊肉。

我的那位同事和其他功友因堅持不寫保證書,被送走勞教,有一年的、兩年的,還有三年的。看守所裏還有下捕票等著判刑的功友。勞教的這一批被送走後,據說又抓進了30多個。這些人在家裏沒招誰,也沒惹誰,被抓就是因為警察問他們還煉不煉,他們說還要修煉法輪大法。結果說真話的抓起來,說假話的放出去。我們煉功,有些根本就沒有去北京,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為甚麼就這樣對待我們,在國外這不成了天大的笑話。領導告訴我們,不管給你判多少年,快到期時就問你,還煉不煉,還煉就接著判,永遠不讓你出去。我不知道中央領導知不知道下面的情況。

我出來後,沒有給我安排具體工作,受人監視,行動受到限制。身份證被沒收後,至今不還我。國家一再強調要依法辦事,我和功友們遭遇的一切是否都是依法辦事呢?

回到家後,家裏的學員說他們在家沒有停止一天學法煉功。因為修煉身體達到無病狀態,不花一分錢藥費,誰也不會放棄修煉再回到吃藥打針、住醫院的痛苦狀態;因為修煉心胸坦坦蕩蕩,心態祥和,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做高層次的好人,誰也不會放棄修煉再回到常人狀態,活得身心疲勞,精神緊張,活得沒有真正目標。即使我在監獄裏,我也感到比得法前要幸福一千倍、一萬倍、一億倍。

許多警察和領導都對我們說:知道你們都是好人,寫個保證,回家愛怎麼煉都行。政府非得要我們的一紙保證書,不寫就抓就判,這不是逼人說假話嗎?保證書有甚麼用呢?保證得了人心嗎?電視上說與法輪功的鬥爭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這不是騙人嗎?大家還在接著修,一天也不間斷。

法輪大法教我們修"真、善、忍",我們修煉就是修"真、善、忍"。修煉的人在不斷地磨煉過程中,會認識到如何修真,寫保證書或口頭表示不煉了都是違背"真",都是違心的,這樣做是不對的。修煉的人會逐漸地認識到,他們所要修的佛國世界是沒有欺詐和偽善的,不符合"真、善、忍"的標準是絕對不會圓滿成佛的。真話都不敢說,還修甚麼呢?說假話對於不修煉的人都不應該,對於修煉的人就更不應該,強迫這麼多人說假話、違心話給國家解決法輪功問題造成了更大的難度。

7.22後大多數煉功人迫於壓力和害怕違心地寫了不煉了的保證書,沒有敢向政府說真話,給政府造成了假象,這確實是我們自己修得不好,沒有敞開心扉,讓政府真正了解我們。後來許多煉功人悟到要真,推翻了以前的所謂"保證"。

真實的情況是這樣:凡是真正修煉的人,不管是在監獄的,還是在家的,都在繼續修。這就是天大的秘密,和電視上說的法輪功被鏟除了完全相反。《轉法輪》我讀了幾十遍,深深地印在心中,怎麼能鏟除得了?我們無論如何也不會承認"真、善、忍"是邪的。國家目前對法輪功的處理方法是很難解決問題的。

請國家領導能夠兼聽則明,也聽聽我們大法弟子的心聲,能夠到修煉者中走一走,看看我們到底是怎麼回事。廣大的大法修煉者,希望政府能夠正確看待法輪大法,及早地採用公正合理的方法解決問題。

此致

敬禮

天津學員 199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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