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學員白莉莉的上訪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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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1999年11月15日】 我叫白莉莉,10月25日去「中辦、國辦信訪辦」上訪,我到了屋裏,一個警察讓我先登記,然後有個警察把我叫到另外一間屋,對我講:「我們不是信訪局的人,我們是北京市公安局的,你把情況寫一寫,我給你往上反映。」我馬上問他:「你能給我反映到江澤民那裏嗎?」,他又說了一遍「我給你往上反映」,並給了我一張表,讓往背後寫,我在表的正面寫了三點要求:

1、要求撤消對李洪志師父的通緝令並恢復名譽。
2、還法輪大法清白。
3、釋放全國所有在押和被判刑的大法弟子。

在表的背面我又給江主席寫了一封信,內容如下:

「江澤民總書記: 您好!

中國政府對李洪志師父的通緝令和取締法輪大法的決定是大錯特錯的。您做為一國之君已帶頭踐踏了憲法、侵犯了人權、違背了國際公約第十八條。公民有思想、信仰、宗教之自由,把上億的法輪大法弟子直推到了政府的對立面,使全國大法弟子遭到了非人的待遇,情況非常緊急,請您快快醒來,不要一錯再錯下去了。

李洪志師父無代價地、不要我一分錢、不要任何回報地為我調理好身體,使我能以健康的身體為國家為人民更好的做貢獻,並且為國家節省了大量的醫藥費。李洪志師父教我向善,教我做好人,教我怎樣才能做個好人、做個道德高尚的人。法輪大法對國家對人民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寫到這時,警察從我手裏拿走了表,同時當地派出所也趕到了信訪辦,把我拉到了當地派出所,又經過審問、簽字、按手印之後,用警車把我送到了東城拘留所,到拘留所首先要脫光衣服檢查。我身上帶的《精進要旨》和手抄的《洪吟》,被警察翻出來了,放在了窗台上,我趕緊把大法的書抓起抱在了胸前。

這時幾個警察過來,有背胳膊的,有拽頭髮的,我對他們講:「你們要我的書,我就死在這兒」。這時一個警察科長把我叫到樓道裏要收書,我心平氣和的和他商量,用我的生命換書行不行。警察說:「你也別說甚麼了,我也不說了,你回關押的所裏去吧。」我說:「謝謝你!」。回到拘留所,同屋的罪犯跟我要大法的書看,看後他們都覺得很好。當晚提審,警察首先讓我交書,我對他講,「你對我怎樣都行,想怎麼辦都行,但書不能給你。」他就不再要了。

第二天又向我提出來交書,我對警察說:「我不交書,你們要把以前沒收的所有大法書都還給我。」他說:「你說甚麼?」我又說了一遍:「把沒收的大法書全部還給我。」這時警察往後退了幾步,對另一個警察說:「她要把所有沒收的大法書都還給她,她成了咱們的領導了。」說完叫我衝牆站著,這時樓道裏的警察開始輪番對我吼叫,他們說的意思是:上刑也要把書交出來。警察拿著皮帶在我面前走來走去,我笑著對他們說:你們隨便吧。

這時他們幾個警察商量要在中午12點之前把書弄出來,接著上來好幾個警察,有的拽頭髮,有的拉胳膊,他們用繩子把我兩隻腳、身體、胳膊背後綁起來,把我推倒在地上,把書搜出來了,並給撕了,我哭著對他們說:「你們錯了,你們不能這樣做,這是教人做好人、教人做道德高尚的人的書。」接著他們把撕碎的書往我的嘴裏塞,並叫嚷著「叫你做好人」。這時有個警察說「有人來了,快把她拖到屋裏去」,他們把我拖到屋裏,用被子蒙住我的頭,差點把我憋死。

到下午兩個警察來了,怕我出事,就問我:「你還認識我嗎?我就是撕你書的人。」我對他講:「我不認識這樣的人。」另一個警察又問我:「你能看見我嗎?我真不知書裏寫的是甚麼,才能使你這樣,我還有書,等放你的那天,一定找我。」當時我為沒保護好大法書,同時為沒制止住警察造業,心裏非常難過,我對他講:「等放我出去後,你想看哪本書我都給你看,想知道甚麼我都告訴你。」

在拘留所的日子裏,面對提審的警官,當他攻擊大法時,我都用善心告訴他,你隨便對我怎麼樣都行,但你不要攻擊大法,提審時走在樓道裏,只要是聽到有警察攻擊大法,我都善心的告訴他,不要這樣,對你自己不好。後來當別的警察剛要攻擊大法時,提審的警官就馬上捂著嘴說我不敢再說了。

我在拘留所待了6天,處處都體現出了護法、弘法、同化法,整個溶在法中修煉,思想境界提高得非常快。同屋的犯人看到大法弟子對法的這顆赤誠之心和到哪裏都做好人、處處守心性,按大法「真、善、忍」要求自己,都被感動,要看書。

北京學員 白莉莉
1999年11月15日

〔編者註﹕從拘留所放出來之後,白莉莉表示要找江總書記,告訴他這樣對待法輪大法是不對的,並要求撤消對李洪志老師的通緝和釋放所有被關押和判刑的弟子,撤消對法輪功「非法組織」和「邪教組織」的決定。目前白莉莉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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