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安門廣場舉起了「法輪大法」的旗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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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1999年11月21日】我叫李樹喜,是中國大陸遼寧省撫順市學員,1996年5月份,喜得大法,走上修煉法輪大法的路,在家聽到中國政府要在10月份要播放法輪大法是邪教的消息時,我覺得應該走出來了。於是我10月8日來到了北京,到北京後,我心裏一時還想著常人的工作呀等等。

過了兩天聽到有學員為了維護大法,為了證實大法是正確的,連自己的工作都放下從家走出時,我想我怎麼就做不到呢?過了幾天,撫順來的學員說,我單位的領導找我。我想要做為一個超常的人,就要為別人著想,也不能連累別人,就寫了一份辭職報告,郵回了本單位。

我聽到有學員要在天安門廣場煉功的消息時,非常高興,有學員問我說你考慮一下再決定,我沒有甚麼考慮的;還要找舉旗的兩個學員,我說我要去舉旗,當時要找兩個1.80以上個子,我說我要去舉旗,其實我才1.70的個子。

16日我和學員來到天安門人民紀念碑前200多米遠的地方,有一個學員把錄音機打開了放的是第二套功法,這時我和四川學員把一面橫幅上有「法輪大法」的四個金光閃閃字的旗幟高高地舉了起來,有學員在前面煉第二套功法,當時我的心裏一點常人觀念也沒有,也沒想到自己的安全,我感到特別的靜,我真體會到了師父在經文「再認識」中寫到「你們在純淨心態下所做的事才是最好的事,才是最神聖的」,感覺到自己像一個又高又大的神巍然屹立在廣場上,好像時間都凝固了。

這時在人民紀念碑東側跑過兩個警察向我們衝來搶我們的旗,有學員說:我們沒有錯,為甚麼這樣對我們。一個警察踢打著兩個學員,從後邊又跑來了4、5個警察,又開過來一輛警車,這些警察往警車上抓人,我想為了大法、為了更多的世人了解我們的行為是對的;為了讓更多的學員,證實大法,維護大法,我不能就這樣上警車。我這個念一發出,警察竟然把我當成了遊客,把我攆到一邊去了,我在廣場站了一會就堂堂正正離開了廣場,走了。

大陸法輪功學員李樹喜
199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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