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望大報記者誠實而具有職業道德(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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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1999年11月6日】 親愛的編輯:

我給您寫的這封信是關於《華爾街時報》1999年11月1日發表在國際版的一篇題為《中國精神領袖尋到了美國夢》的文章。

幾年前,當南非的納爾遜曼德拉從狹小的牢房裏被釋放出來的時候,他搬進了位於約翰內斯堡郊外的索威圖城的一幢小而擁擠的房子。當時的一些人把它當作一個很好的標誌,但也是需要生活的標誌。許多他的追隨者強烈地感到他們運動的領袖應該受到更好的待遇。他們幫他在一個更上等的社區買了一個真正的家。他們說,「讓我們的總統住在一個盒子裏是不對的。」

現在,華爾街時報把一位法輪功學員在這裏為其被迫流亡美國的創始人李洪志先生買了一幢房子的事當作一件很恐怖的「罪案」來「曝光」。李洪志先生不僅沒有住在那幢房子裏,而且歷史調查表明,他是一位很謙和樸素的人,根本無法和這個國家裏那些財產顯耀的精神領袖和公司老闆相比。我們知道他的收入是他出書的版費。難道這是「犯罪」嗎?哪個貴報的作者寫書的時候不期望得到出版費呢?可哪個作者又會像李先生那樣把他的書免費放在因特網上呢?

您的這篇「釣著大魚了」的文章和許多專門喜歡使用貶損措辭而沒有一點做真正嚴肅報導誠意的新聞是同出一轍的。您的記者有甚麼理由和藉口做這樣連他自己在電話中都承認的、帶有貶損和誹謗性的、從採訪中斷章取義的文章呢?

當中國上百萬民眾的人權受到嚴重威脅的時候,華爾街時報應該呼籲各界的干涉來阻止那裏正在發生的普遍的不公正待遇。在中國掙錢(編者註﹕該文章作者身處中國上海)也不應該比堅持美國的價值觀念更重要。至少你們不應該以這樣一個膚淺而無禮的故事來暗示李洪志先生、並引伸為法輪功,像別人一樣只是為了錢,因而使他們所處不公正境遇更加惡化。這篇不重事實並含政治蓄意的報導應該屬於意見專欄或小說版,而不是新聞版。

法輪功沒有秘密並與所有的記者公開對話,但我們也非常期望從大報來的記者是誠實而具有職業道德的。簡化或取笑他人的信仰是很容易的,可這是華爾街時報應具有的行為嗎?

您真誠的,

紐約地區部份學員
1999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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