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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1999年12月18日】 我和妹妹從悉尼飛去香港參加了香港法會後,並與剛剛在法會上遇到的學員乘坐了從九龍到北京的直通快車,在九龍火車站,我們又碰到了幾位澳洲墨爾本及黃金海岸的大法弟子。一路上,我們只是談天,讀書。並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
第二天12月14日的下午4點多,火車馬上快到石家莊站了,乘務員到了我們的車廂,要檢查證件,藉口拿去看看就再也不還給我們護照了。當車快到北京站時,警察及便衣就把我們帶到了2號車廂,二人一包廂地關在裏頭。連我們上廁所也讓乘務員在外面催趕著快點出來。車到北京站時,我從走道裏看到許多警察小跑地圍了過來。乘務員就催趕著其他旅客下車,當我看到一名西方人與同行的一名華人下車時,立即用英文對他們說,我們是澳洲公民,我們沒做任何壞事,現在我們被抓起來了,也沒有自由了,請幫助我們通知澳大利亞駐華大使館。並把我倆的名字報上,當我們下車後,二、三十名警察及警車分三層把我們給圍住了,並要我們上車。我們拒絕上車,並強調一定要通知大使館後才能上車。我們沒有做任何壞事,沒有理由抓我們。警察最後是把我們推、拉上車的。
到了北京公安局的對外事處,另外五名學員也被抓來了。一共九人,八名是持澳洲護照,一名持中國護照。其中一名是身懷八個月胎兒的孕婦。
北京公安一一地審訊了我們,在審訊的過程中,我一直強調要通知大使館。警察說,你現在是在中國,中國警方有權提問你,你要與我們配合,問一句,答一句。我還是重複我的觀點,只要通知大使館,告訴他們我們在這後,我們就回答問題。這位年輕的警察沒有辦法,就去叫了一位兇一點的中年警察進來,瞪著眼,大聲地質問起我來了。還說如我不配合就用別的辦法對付我,讓我不要不知趣。後來。他倆看硬的不行,就用軟的。說只要我配合就放我們出去,我還是沒說,只是笑著說我要告知澳洲大使館後才能配合。當那警察在記錄時,我看到他的手在發抖,字也寫錯了。他還說,他沒有做好工作,因為沒有成績。
審訊完了之後,我看到我們的學員都在給警察弘法,講大法好,講中央台播放的法輪功的所謂「真相」是不屬實的。大法弘傳二十多個國家,深受各國人民的喜愛,《轉法輪》已譯成多種文字。我們的李洪志老師在國外得到了許多的榮譽褒獎……。一個較有文化的警察說,社會改造人啊。我們說,正因為如此我們才要回來。如果一個國家,一個政府,把將真話、做善事,事事處處忍讓別人的億萬人民打成「邪民」、「邪教」,那這樣的社會會造就出甚麼人呢?警察說:我們頭腦簡單,只是執行中央、上面的指示。
不一會兒,警察又一個一個地把我們叫去會議室,搶走我們的書及搜身。其中一個女學員,把書放在大衣裏,緊緊抱著拒絕搜身。三個女警便衝上去,撕扯著衣服,並大聲地罵著:你這個精神病的滾出中國去。還說:她怎麼這麼大的力氣啊!最後三個警察,一個拉手,一個拖腳,一個從腰部伸手進去把書搶走了。她們就是這樣對待一個沒有做出任何違法行為的外國人的。
把我們的書搶走後,就擺出了飯菜讓我們吃,我們說,還書就吃。後來又讓我們移到甚麼地方去「休息」。我們要求把書還給我們,我們才走。持中國護照的小王說:「人在書在,沒書我們不走。」警察便大聲地罵她:這裏沒你說話的,你不准說話。小王只是笑了笑。王大姐說:「我們把書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把書還給我們才走。」警察說,到了休息的地方我們再還給你們不行嗎?我們說不行。其中一個警察說:「快走,再拖下去,我把你們的書都燒了。有許多學員心裏想,他要真燒書,我們就會用身體撲過去搶回來。有些學員善意地告訴他們那樣做是會造業的。警察說:「不去就算了,你們就在這等著,沒水,沒吃,不許上廁所。」我們都表示沒問題。我們願意在這裏等書,然後大家在一起背「論語」和「洪吟」。後來警察沒辦法,只好一本一本地還給了我們。
到了旅館已經是次日的12月15日零晨的一點多了。我們被安排在三樓,二樓,除了服務員24小時看著門,還有二名女警也住進了這家賓館。我們不能出去。我知道,我們已被軟禁起來了。
回到房間,我們讀了一講書,然後就和衣睡了。6點的時候,我醒了。我很想到天安門廣場去看升旗。於是我叫醒了妹妹,便大大方方地從賓館走了出來,來到了天安門廣場。
現在我們沒有護照,沒有機票,也不知道其他七位學員的下落……
澳洲大法弟子
1999/12/17 中國警察拘留了4名美國和2名香港法輪功修煉者
【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華盛頓郵報》12月16日報導,香港人權組織說中國警察拘留了4名美國和2名香港法輪功修煉者。中國人權和民運信息中心在一個報告中說,在與香港接壤的邊境城市深圳,警察從旅館房間裏帶走了6人--2名香港居民和4名美籍華裔。發言人法蘭克盧說,警察審問了被拘留者4個多小時,釋放了他們,然後又拘留了他們。
【明慧網1999年12月18日】
【12月18日澳門消息】
據路透社12月18日澳門消息,6名持中國護照的法輪功學員於星期五晚上被移民局官員拒絕進入澳門。
法輪功發言人白琳達龐說,「他們在從香港去澳門的渡口被阻,不准上渡船。」但香港政府的一名官員否認了這一事件。
根據法輪功方面的消息,自星期四以來,共有16名非澳門法輪功學員被禁止進入澳門。
【12月18日大陸消息】
重慶短訊一:
上星期四(12月9日),重慶市南岸區三名功友屈超英、何陽珍(均為重慶市電力建設總公司退休職工)和同單位另一功友清晨在戶外晨煉時被抓,至今屈、何二人還未放回,被關押在重慶市南岸區四公里看守所,屬刑事拘留。此事估計與屈、何二功友前不久去了北京、回來後又在戶外煉功有關。與她們同一單位的另一功友在派出所被關一天後,已於第二天被放回,隨後黨籍被取消。12月10日清晨,又有一些功友在各自原煉功點晨煉時被帶走,已於當日放回。
重慶短訊二:
上星期六(12月11日),重慶大法學員約20-30人(多為年輕人)在沙坪壩綠色廣場開心得交流會時,有四人被帶走,將被拘留15天。其中有大法弟子彭慶、江泉。開交流會時,均是4、5人一組在廣場上,這時有便衣裝成大法學員的語氣上前搭話,並裝成很親熱的樣子,將學員騙上車,實為上了101警車。直至交流完後,學員才發現缺人。
短評:
我們認為還是要堅定不移地逐漸恢復老師給我們留下來的集體學法、集體煉功的修煉形式。老師在「環境」中說:「我給大法弟子留下的修煉形式是要弟子們能夠真正提高上來的保障,如我叫你們到公園裏面大家集體煉功形成一個環境,這個環境是改變人表面的最好辦法。」而且在同一篇經文中還說:「環境是你們自己創造的,也是提高的關鍵哪。」在「安定」中說:「不要受前一段事情的干擾,靜下心來,恢復正常煉功、學法,精進實修,不斷提高自己。」所以,我們認為:如果全國功友都能夠根據各自情況,逐漸恢復集體學法煉功,如果被抓,就向當地公安、居委會弘法,這樣全國範圍內的弘法、護法行為也不亞於去北京呢。雖然不能使政府給予我們正面肯定,由於基層對我們比較了解,如果能達到當地基層公安、居委會、村委會、單位保衛科等默許我們在戶外煉功,那我們在護法和爭取環境的道路上是不是就會前進一步呢?
重慶部份大法學員
199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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