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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歷史盛事不應被不寬容所玷污(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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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1999年12月20日】 國際大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香港)大赦國際今天發言:澳門本週五針對法輪功採取的行動違背了地方當局在僅僅兩個月前對聯合國人權組織監督人員所作的關於基本自由的明確聲明。

來自香港的國際大赦組織中國問題專家凱瑟琳裴波爾(CatherineBaber)說:「在交接前夜對法輪功信眾的拘留、驅逐及監禁的恐嚇有悖於澳門當局在十月份對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所作的重大的許諾。」

澳門當局當時告知該委員會:1、澳門對公眾示威沒有任何限制;2、宗教崇拜、聚集和演示不須經過事先許可;3、在澳門的地方和外國居民均有權為保護自己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及利益進行請願。

一個人權組織說:「當局對這樣有公開聲明的和平集會反映非常過度。」「從澳門現有的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以及法輪功在當地並未被取締這一事實來看,人們不清楚法輪功集會何以違背澳門的法律精神。」「看來這只是以法律為藉口的政治決定,用以安撫對法輪功進行了取締並對其在國外的活動都極度敏感的北京政府。這對於澳門交接後一國兩制模式的執行是個不健康的先例。」

人權組織呼籲澳門當局不要以展示嚴厲的不寬容來玷污這一歷史盛事,應當允許來自澳門和外地的法輪功信眾於明日實現他們已被報導的集會計劃。

人權組織也呼籲即將執政的EDWARD HO HAU-WAH政府把促進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作為其施政計劃的一個組成部份。

國際大赦組織說:「鑑於我們於本週早些時候在關於澳門交接報告中指出的澳門基本法的弱點,(上述)這一點尤其必要。」(END)



需要進一步信息或者國際大赦組織關於澳門交接問題報告副本者請給國際大赦組織亞太地區在香港的辦公室打電話:+852 2385 7298 或 +852 9267 2116(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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