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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社報導:中國對法輪功成員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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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1999年12月26日】北京(美聯社)在一嚴密防守以防止追隨者抗議的審判中,中國宣判四名法輪功主要成員有罪並判以最長18年監禁。

新華社報導,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這4人組織和利用邪教妨礙法律實施罪及其他罪名。

李昌和王治文分別被判以18年和16年監禁,為十年來政治、宗教異議者中最重的徒刑,紀烈武和姚潔分別被判以12年和7年。

這一審判是中國政府宣布法輪功因威脅共產黨統治而被查禁五個月以來最引人注目的起訴。

所有4名被告都是共產黨員並在政府和商業部門擔任重要職務。這也反映了法輪功的廣泛性,共產黨政府對此鎮壓之難度。

政府控制的媒體描述,李昌--公安部計算機管理司司長和王治文--鐵道部物資公司工程師,組織了北京的集體活動。他們和紀烈武--中國有色金屬公司香港分部經理是四月二十五日上萬人在中南海外的抗議的關鍵人物。這次大聚集激怒了中國領導人並引發了7月22日的禁令。

從那以後,上千的追隨者被強制放棄他們的信仰。一個人權組織估計,3000修煉者被送進勞改營,大多為2年或少一點。但到星期天為止,只有4個組織者被審判。

為確保法輪功成員不採取任何和平抗議,警察使用在犯罪現場採用的亮黃膠帶封鎖了法院。比平時更多數目的便衣和穿軍裝的官員在市中心天安門廣場巡邏。

一個從警察封鎖線外看法院的法輪功成員說,被告家屬星期六晚被拘留以示警告。另一個說,「控制很嚴。否則,很多人會來這裏。」

至少兩個婦女在靠近法院的地方被警察盤問並趕走。在天安門廣場,警察將約20多人裝進警車帶走,沿用過去幾個月中慣用的做法,動用訓練有素的安全部隊來阻止法輪功學員的抗議。

法輪功教導冥想打坐和一些源於佛教道教的思想。因能促進健康和促使道德昇華,根據政府估計,法輪功在中國吸引了多達7千萬人。

據新華社報導,除「組織和利用邪教妨礙法律實施罪」外,4被告還被不同程度地指控為致人死亡和非法獲得國家機密。

在香港的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報導,法院早些時候對李,王和姚已就泄漏國家機密被秘密審判。中心發言人盧四清還說,週日的審判集中在其他幾項指控上。審判共持續了9個多小時。

最後,4人家屬與他們短暫相聚,這是自7月20日被逮捕後的第一次,盧引用一親屬的話說。

盧還說,每個被告律師都為判刑辯護,但還沒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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