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邪?何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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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總書記在國外「金口」一開:法輪功是邪教。《人民日報》趕快給總書記圓場、補台,立即發表一篇特約評論員文章:《法輪功就是邪教》。硬給既不邪、也沒教的法輪功扣上「邪教」的帽子,評論員自己也覺得難圓其說。於是給「邪教」重新定義:「邪教的教不是指宗教,而是特指一類邪惡的說教,邪惡的勢力。」

法輪功講的是真、善、忍,難道說宇宙中還有比真、善、忍更正的東西嗎?任何一個人,只要稍微有點做人的良知,他就不會說「法輪大法」是「邪惡的說教」。而那些肆意誣蔑「法輪大法」的言論文章是屬於甚麼性質的說教,正常人的理智是不難判斷的。

法輪功講的是真、善、忍,行的是真、善、忍。把億萬以「真、善、忍」為行為準則的大法弟子說成是「邪惡勢力」,講這話的人把自己放到哪裏去呢?別忘了《人民日報》可是代表中國政府的。

為了把法輪功打成邪教,評論員煞費苦心地編造了那麼多聳人聽聞的「罪狀」,還胡拉亂扯地與國外的邪教相類比。比如說,國外邪教都斂財,可法輪功偏偏是不要錢的,那麼怎麼扣上這「斂財」的帽子呢?絞盡腦汁總算找到了突破口:他們初期辦班不是收費嗎?他們不是出書嗎?好,就在這上面做文章。可是評論員先生忘記了最起碼的常識:斂財和正常的合理收費是有本質區別的。就說辦班收費吧。辦一次班承辦單位得要錢,服務人員得要錢,租場地得要錢,印資料得要錢,主講人和助手住店、吃飯、來往交通得要錢,國家還要收稅,不收費能行嗎?你聽說的56期學習班收費300萬元以上是個總數,主講人到底淨得多少你怎麼不講?至於說出書得稿費,這是天經地義的,在古今中外都是合理合法的。國家領導人出的文集不是也都得稿費嗎?評論員攻擊法輪大法的這篇大作更不會不收稿費,這算不算斂財呀?

又比如說,國外邪教都危害社會,也必須繪法輪功套上一條「危害社會」的罪名。拿出來的具體事實就是所謂的「非法示威」、「組織圍攻」。這些事情皆是由於某些宣傳機構無端地誣蔑法輪功,大法弟子卻以至誠至善的祥和心態,向那些不了解事實真象的宣傳部門、國家機關的信訪機構說明真實情況。怎麼在評論員的筆下這些善行義舉競成了「圍攻」、「示威」呢?對這些必須嚴格界定的法律名詞如此輕率地、不負責任地濫用,到底是缺乏常識還是故意陷害,你們心裏最明白。

要給法輪功準確定性,你就應該認真地通讀《轉法輪》,在法輪功修煉者中進行廣泛深入的調查了解、實事求是、言之有據,而不應該無中生有、顛倒黑白,把假的說成真的、把真的說成假的來批。其實我們也理解你們的難處:「政治任務」壓下來不昧著良心瞎說怎麼交差呢?當年趙高「指鹿為馬」時,那些附和的人並非不知其為鹿。可是今天這件事情太大了。誣陷法輪大法,迫害一億多大法弟子,這是震驚宇宙的大冤案!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誰做的事情、誰講的話,他自己都得承擔!

大法弟子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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