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好功法我能不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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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八日】 我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國家領導人及各級政府對法輪功的態度我也有所了解,也深知現在事態的嚴重性。我是一名人民警察,一直在為黨、為國家、為人民工作至今,我覺得我從來沒有站在黨和國家的對立面上去,站在人民的對立面上去。在我的思想中,一絲一毫這樣的念頭都沒有產生過,因此無論組織上對我怎樣處理我都沒有意見。同時,作為一名警察,人民的一員,我也有必要根據我個人的情況和我所了解的法輪功廣大修煉者的情況向各位領導作以彙報:

我於1995年9月通過招考以優異的成績成為一名警察。1996年4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大法前,在學生時代,由於不知珍惜自己的身體,落下了關節炎、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等多種疾病,頭痛感冒更是常有之事。到交警工作第一年,初次在室外執勤,趕上冬季特別冷,體弱多病的我真是難以承受。母親給我做了一條很厚的羊毛棉褲,穿上還覺得冷,不得不穿兩條棉褲和一件棉大衣上崗,這樣也只能站20分鐘崗,然後就腰酸腿疼。在最冷的近一個月裏,我整整請了一個月假不能上班,藥費花了近千元。帶著這樣的身體,我的工作情況是可想而知的。

我於1994年7月份畢業於某市商業學校,雖未受過高等教育,但對於社會上的各方面科學知識還是有一個大概的了解、粗淺的掌握,憑這一點,我覺得我絕不會盲目地去相信甚麼和搞甚麼個人崇拜。

1996年4月份我有緣得到《轉法輪》一書,李洪志老師在書中結合著現代科學為我們講明了人為甚麼活著,人應該怎樣活著及人為甚麼要做好人等很多道理,使我多年來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迎刃而解。

得法煉功後至今,我沒有吃過一粒藥,沒有報過一分錢藥費。得法後就再也沒有病了。冬天不但不用穿兩條棉褲,就是只穿一條毛褲站在崗台上也不覺得冷了,也不會感冒了。

身體好了,工作中更加嚴格要求自己了。剛才我說得法後沒報過一分藥費,還有一層意思。我母親經常有病,她知道我單位藥費70%報銷,經常叫我開藥報銷。我時常為她買藥,但一次也沒有報銷過。如果那樣做了,既不符合單位的要求,也不符合做好人的要求,更違背了法輪功的功理。我不想表白我個人,但我知道,僅此一點,在當今社會裏,除法輪大法真修者之外,能夠做到的很少很少。

國家三令五申,工作期間,中午不允許喝酒下飯店,但在我的身邊,同事被請客下飯店是常有的事。這一點各位領導想必也知道。他們去喝酒了,崗還要有人站,我就去默默地做了。這樣的事很多。

作為一名交警,經常與司機打交道,用車是不成問題的。但偏偏在坐車問題上我卻很苦惱。每次外出怕碰到熟人的出租車,怕他們不要錢。公交、中巴更是不敢坐,僅僅為了一元錢與司機或乘務員推來讓去的,不好看,影響警察形像。上下班只好步行或騎自行車。站在集體或單位的角度,我這樣做是不是給集體樹立了一個良好形像呢?

有些人手中有了一點權力,就想利用它。崗勤民警搭車不給錢這是一個很普遍的事實。有些人甚至罰款都不給收據。這些現象為甚麼屢禁不止,看不見時他們還要做呢?就是因為人心不行了,人心不正了。解決這樣的問題只有讓他們能夠發自內心地認識到甚麼是對與錯,人為甚麼要講道德,人為甚麼要做好人的道理,人人都自己約束自己,那麼社會也就變好了。

我這裏絕不是說我個人如何的好,別人如何的不好,我沒有任何宣揚我的意思,我只是講一講事實,發自內心地談一下感想。更何況無論在工作中,還是在生活中,我還有許多不足之處。李老師在《轉法輪》中說:「我們人人都向內去修的話,人人都從自己的心性上去找,那做得不好自己找原因,下次做好,做事先考慮別人」。李老師還說:「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在今後的工作和生活中,我要處處按李老師的教誨去做,克服自己的不足,改正它、去掉它。我想,這也是做人的準則。

以上是我個人的點滴體會。下面我把我區一些法輪功修煉者的情況向領導作以介紹:

一、祛病健身方面

市中行有位患白血病的女同志,中行幾年中為她花了近9萬元的藥費也沒使她康復。大家都知道,白血病是不治之症,隨著時間的推移,她的病越來越重,到後來吃飯時拿筷子的力氣都沒有了。由於長期受病痛的折磨,使她對生存不抱希望了。就在死亡一天天臨近的時候,今年4月份的一天,在朋友的勸說下看了一遍《轉法輪》,然後開始煉功,一個月後白血病症狀完全消失。到醫院檢查,甚麼症狀也沒有了,就像沒得過病一樣。自此她沒服用過任何藥物。我講的這是活生生的事實。講起來簡單,但對她來說,獲得新生後那種激動的心情是無法用語言表達的。可以說,是法輪大法救了她,給了她第二次生命。這樣的人,若不讓她煉功,或讓她與法輪功劃清界限,是不是等於要她的命呢?

還有眼睛失明因煉法輪功而康復的,還有得癌症的,煉功後無病了。這樣的人能有十多個,我都能把他們一一找到領導跟前,證實一切。你說他們能離開法輪功嗎?

二、有利於社會穩定方面

前些日子,公交車和中巴車集結在市委、市政府門前上訪,我正好執勤,維護交通秩序,我不想評論他們上訪的對與錯。我只想說,他們人均每月收入不下1500元,嫌不公平,所以上訪,但根本就沒有為社會去考慮,為廣大群眾乘車考慮,致使許多人沒有乘上車而影響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事情僅隔兩天,就出現了某屯老百姓因動遷問題與開發商、警察發生衝突,發生了堵截某國道事件。我負責現場疏導交通工作,一直忙到凌晨兩點多。這件事各位領導可能都知道,但有一點可能不知道,就是該屯老百姓中煉法輪功的有幾十人沒有去。我當時曾經很感慨地對同事說:看看這些老百姓中有幾個是煉法輪功的。我敢說:保證沒有煉法輪功的人。因為大法弟子絕不會為個人利益去爭去鬥的,絕不會去做任何違法之事。事後我了解到,除了走不動、爬不動的老人,其餘沒去的幾乎都是法輪大法弟子,沒有一位法輪大法弟子參與此事。不僅如此,在開發商及警察先期去丈量房屋的時候,凡是煉法輪功的家庭幾乎人人讓量,有的甚至看都不看,隨便去量。可是沒煉法輪功的人家沒有一個讓量的。這些都是有據可查的。據功友講,他們為此還挨了同村人的謾罵。

各位領導,當我知道這些事情的時候,真想把這事告訴所有的人。告訴我們的市長、省長,告訴我們的江總書記,請你們說一說,你們的百姓,你們這些煉法輪功的百姓不好嗎?難道他們沒起到穩定社會的作用嗎?我覺得真是這樣的人越多越好。這樣的人多了,我們國家的領導者們不再會為了各種社會問題而難心了。

既然這樣,我多麼希望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政府能夠支持法輪功一下,給法輪功一個合理合法的正確位置啊!能夠使所有善良的人都來學,變得更好,做更好的人,使我們的社會更加穩定。廣大的法輪功修煉者別無所求,只希望能夠有一個穩定的,不受任何干擾的修煉環境。

法輪功讓我們做好人,使我們懂得了為甚麼做好人的道理,也使我們在做好人中受益,難道做好人還有錯嗎?難道做好人還要受限制嗎?這一最低的最起碼的做好人的標準都沒有了,又怎能為國家為人民幹好工作呢?組織上讓我與法輪功劃清界限,退出修煉法輪功。這樣的界限我能劃清嗎?這樣的功法我能不煉嗎?

法輪功修煉者是在修煉,不同於一般常人,所以,能夠正確面對所發生的一切事,包括對我們每個人的不公正的對待,我們都不會以同樣的態度對待。因此無論將來組織上怎麼對待我,開除我、關押我、甚至叫我生死選擇,我也不會做出反黨反政府的事,因為這違反了「真、善、忍」的大法原則。但為了對社會負責、為國家負責,我要把心裏話講出來。同時我也真誠地希望各位領導能夠深入了解法輪功,能為我們說上一句公正的話!

法輪大法學員
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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