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樂山市政法委印發詆毀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情況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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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八日】 關於樂山市政法委宣傳部編謅印發「參閱材料」、「內部學習資料」詆毀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情況彙報。

江總書記並朱總理:

我們是法輪功修煉者。最近聽了單位領導在幹部職工中傳達宣講樂山市政法委(1999)24號「關於印發有關『法輪功』參閱材料的通知」和宣傳部關於印發內部學習資料《站穩立場,明辨是非,做一個堅定的馬克思主義者》的通知」的材料,說甚麼「李洪志利用傳功宣傳封建迷信,神化個人,製造政治謠言,用神學偽裝成科學,完全違背氣功活動造福人民、宣傳科學的正確宗旨」;「個別人有病不治,專修『法輪功』,以至貽誤醫治」;「法輪功活動異常......信奉和參與法輪功的人數眾多,┄┄對李洪志這樣的江湖騙術迷信到很深的程度」,「李洪志傳授的所謂大法無疑是社會意識形態領域裏的一顆毒瘤,是注入人們靈魂深處的精神鴉片,嚴重侵害了人們的心靈,搞亂了人們的思想,破壞了社會安定」等等。這種純屬歪曲、捏造,肆意攻擊,污衊,無限上綱,扣帽子,打棍子的做法,是對廣大法輪功修煉者及其創始人李老師的極大傷害,在群眾中造成了惡劣影響,這也是與中辦、國辦(1999)27號文件的精神相違背的。為此特向你們反映,並彙報我們的切身體會,明辨是非,以正視聽。

一、 法輪大法不是封建迷信,而是真正的科學

法輪功修煉對祛病健身有奇效。根據對樂山市5937例法輪功修煉者身體健康狀況的調查,身體健康狀況總改善率達99.38%,原有病症多在短期內奇蹟般地消失,有的是身患沉痾或疑難病症也奇蹟般地恢復了健康。例如:

某研究院青年職工XX,一場車禍使他頸部5-6節頸椎骨折,成為截癱、肢體麻木。學煉法輪功後僅3個月就恢復了健康,醫生對此大為驚嘆,認為是一個奇蹟。

某化工公司汽車XXX,1994年患肝病,1996年10月發展成肝硬化腹水住市人民醫院CT檢查為肝癌,1997年元月出院轉入家庭治療時,醫生說只有十幾天的生命了。1997年7月初學法輪功後,不醫而治,病症消失,1 個月就正常上班開車。

某村學校教師XXX,1997年1月患晚期乳腺癌。川醫手術後放化療兩個療程,傷口仍潰爛流膿,身體極度虛弱,對人生已經絕望。1998年3月學法輪功後,傷口很快癒合,傷疤脫落,疼痛消失,6個月後恢復健康。她萬分感激地說:「是法輪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某礦退休職工XXX,1985年井下事故,腰椎斷裂4節,手術後安上鋼板,從此癱瘓在床13年,1997年10月修煉法輪功3個月後能站著煉功,7個月後丟掉了拐棍,行走自如,在礦山產生了極大的震動。

某廠退休職工XXX,多種疾病纏身,病危通知書曾下達過3次,花去醫藥費7萬多元,煉功一個月後全身浮腫消失,精神煥發,病症痊癒,背了10多年的羅鍋也不翼而飛,腰板挺直了。

以上所舉只是少數事例,從死亡線上獲新生的,各地都大有人在,事實證明法輪功不需要國家任何投入,就能大面積地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為家庭,為社會節省了大量的醫療費用。以我市人均節約醫療費600元計數,則一年可節省1200萬元以上,全國上億人可節省多少醫藥費?從廣大修煉者的實踐中足以證明:法輪功不是宣傳封建迷信,而是真正的超常的科學;不是危害人民身體健康,而是造福人類的,使身心得到徹底淨化的好功法。

二、 法輪功學員不是社會不穩定因素,而是社會穩定的巨大力量

李洪志老師在《法輪大法修煉者須知》中規定:「凡修煉法輪大法者,要嚴格遵守各自國家法紀,任何人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的行為,都是法輪大法的功德所不容許的。」「法輪大法學員,以修煉心性為本,絕對不得干涉國家政治,更不得參與任何政治性爭端及活動,違者即不是法輪大法弟子,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己負責。」我市法輪功學員嚴格遵循李老師的這些要求去做,對樂山的社會穩定作出了貢獻。請看:

某縣某鄉某村一家三兄弟妯娌,近幾年為爭家產、柴山、土地,成了死對頭,三天兩天吵嘴打架,有時還動刀槍(火槍),鬧得四鄰不安,村組幹部多次調解無效。1997年9月三妯娌修煉法輪功後,在利益面前互諒互讓,消除了矛盾,搞好了團結。其他人見後也爭著學法輪功,很快便由3人增加到30人。村裏治安由此大為好轉。

某縣某鎮,上交公糧和對公負擔這兩件事令幹部很頭痛,每年需用很大力量催收。該鎮某村有12個農民學法輪功後,沒讓村裏幹部操一點心,全都主動上交公糧和對公負擔,並且是交篩得最淨、曬得最幹的糧食。他們的行為受到當地政府領導的高度稱讚。

近年來樂山發生多起困難企業職工,下崗職工坐馬路阻斷交通,聚眾上訪,毆打企業領導的事,其中沒有一個法輪功學員參加,有的被再三「動員"也不參與。前一時期因農村合作基金或農民負擔問題發生農民上訪,法輪功學員也不參加,一些學員在基金會股金多達數萬元,也能正確對待,不去擠兌、上訪為難政府。法輪功學員下崗職工XXX,夫婦倆都下了崗,她一不找政府,二不找單位領導,自己解決困難,做小買賣維持基本生活。

這些做好人的人,先他後我的人,無私無我的人,難道還不是社會穩定的巨大力量嗎!?

三、 法輪功不是社會意識形態中的毒瘤 ,而是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一顆 耀眼的明珠

法輪功強調修心,淨化心靈,用「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例如:

某縣某鎮一位學員是環衛工人,擔負著最髒、最繁重的水果市場的垃圾清掃。兩個人的活一個人幹,並沒增加工資,工作中有時遭到辱罵和毆打。但她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堅持工作,默默地奉獻。

個體經營戶XX,過去精神空虛,追求物質享受,賭博、酗酒、尋找刺激。妻子兒女的眼淚也喚醒不了沉睡的良知,家庭走向破裂的邊緣。1997年1月學煉法輪功,幡然悔悟,一改惡習,前後判若兩人,家庭和睦如初。

有位學員學功前承包某局機關招待所,承包結束時結算費用多領3000元工資,少交6000餘元水電費和一部電話機。學煉法輪大法後,心性得到提高,知道不該要的不能要,主動將這9000餘元和電話機交給了單位。

經濟監督部門的法輪功修煉者,在執法監督中,不利用工作關係進行權錢交易,不進娛樂性歌舞廳,不詢私情,每年拒收紅包數千元,自覺抵制和清除精神污染。工作兢兢業業,勤勤懇懇,所到之處受到被監督單位的一致好評。

省某地質隊一退休職工,1997年10月同老伴去銀行取退休金,營業員多給了2814元,他倆當即退還。營業員再三感謝,他們說:"不用謝,我倆都是煉法輪功的,不會多要你一分錢。"

此類事例在法輪功這裏可說是比比皆是。我們法輪功修煉者無論任何環境下都是在做好人。在家庭做個好丈夫、好妻子、好兒女,沒有吵嘴鬧架;在工作中做好幹部、好工人、好農民,沒有貪污賄賂,爭利圖報;在社會上做公民、好鄰居,沒有謀財害命,盜竊賭博,吸毒販毒,賣淫嫖娼。這裏是一片淨土。當前政府在大力提倡精神文明,法輪功能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確實是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一顆耀眼的明珠。

經過億萬法輪功修煉者的實踐證明,法輪功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好功法。而樂山市的個別職能部門編謅的所謂「材料」完全是無中生有的不實之詞。我們不明白,難道我們身體健康了有罪嗎?做更好的人有罪嗎?我們一定遵循宇宙特性「真、善、忍」的標準指導自己的行動,我們會用善念去對待所發生的事情,但是我們可以為維護偉大的佛法而獻出自己的一切!我們呼籲個別職能部門那種極不負責隨意編謅材料在群眾中大肆擴散的惡劣做法能夠得到制止,我們希望能有一個公正合法的修煉環境,以維護公民做好人的正當權益,除此別無他求!

由於近段時間以來有關部門對法輪功修煉者的信訪或上訪採取不公正對待,我們只能直言上書您們,望能在百忙中過問此事。

以上情況反映屬個人行為,與所在單位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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