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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級申訴得到的打擊報復:不寫保證書不能回家(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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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6月22日,海南軍區某招待所領導召集該所所有法輪功修煉者(他們都不屬於現役軍人,是招待所的服務人員和家屬),要求他們簽寫「保證書」,保證今後不再煉法輪功,不簽者不能回家。其中有一個修煉者XXX至今不給回家,他家屬給他打傳呼機,也沒有回音。

此前,該所的法輪功修煉者曾給所上級主管部門寫過一份情況報告,內中涉及單位及上級部門有關領導干預他們煉功的內容。

我們是海口市部份法輪功修煉者,我們認為海南軍區該所有關領導要求職工保證不煉法輪功的做法,是與6月14日《中辦國辦信訪局負責人的談話要點》的精神相違背的;不簽字就不給回家的做法,更是觸犯國家有關法律的。我們懇望國家有關領導能對此事件予以重視,讓XXX儘快回家,同時尊重他們自願煉功的選擇。

海口市部份法輪功修煉者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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