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1999年08月15日 星期日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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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慶祝美國華盛頓「法輪大法週」

  • 法輪大法華盛頓心得交流會紀實

  • 長春網站有關人員遭刑事拘留

  • 在一次過親情關中提高



  • 慶祝美國華盛頓「法輪大法週」

    【明慧網1999年8月15日】得知華盛頓市長將本週定為"法輪大法週",巴爾地摩市市長將八月十三日定為"李洪志日",馬裏蘭州州長授予李洪志先生「榮譽公民」稱號,我們非常高興。這對千百萬法輪大法修煉者,特別是那些正在中國承受著不公正迫害的修煉者,是極大的鼓舞。在此,我們對美國人民及世界各國人民的支持和理解表示衷心的感謝。

    幾年來,我們和中國的法輪大法修煉者一樣,煉同一種功,學同一個法,我們在身體和心靈上都受益非淺。但中國對法輪功的鎮壓使我們十分震驚,對此我們難以理解。

    法輪大法教人向善,修煉者人人爭做遵紀守法的好人,他們無心涉入政治,更不會圖謀推翻政府。然而,今年四月及以前,中國官方控制的媒體刻意宣傳、製作污衊法輪大法的材料。警察還毆打、扣留上訪的大法學員。在沒有其他解決問題渠道的情況下,北京大法學員在中南海向中央政府上訪。

    他們沒有遊行,沒有口號,沒有損壞公物,沒有阻塞交通,完全是和平地向政府反映情況。這樣的上訪活動完全是合理、合法的,是受到中國憲法及國際人權法保護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人民的基本權力。因此,不管多少人,不管是誰,不管何時何地,這樣的上訪都是合法的,完全合法的。

    相反,中國公安人員毆打、扣留上訪的學員,對他們搜家、跟蹤,沒收他們的書,不許他們煉功,甚至破壞法輪大法的電腦網,官方媒體不停地播放刻意污衊法輪大法的假材料,還限制國外媒體調查事實真相。這些做法都是不合法的,是違反中國憲法及國際人權法的。不管是誰,不管是甚麼機構,不管以甚麼藉口,做這樣的事都是對基本人權的踐踏,是不合法的。

    作為法輪大法修煉者,我們為「真、善、忍」之宇宙真理而生存。我們也深信,法輪大法的真理與威德必將贏得世界上所有善良人民的公認和擁護,真相會大白於天下。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四日於華盛頓)

    法輪大法華盛頓心得交流會紀實

    【明慧網1999年8月15日】說來也真神了,華盛頓法輪大法週的第一天8月9日,天氣一下子涼了下來。在這之前,華盛頓地區已是一連一個多月的高溫和乾旱,天天驕陽似火,周邊的地區已經開始限制用水。

    8月9日清晨,30多位法輪大法學員在華盛頓中心廣場的大草坪上,在悠揚慈悲的煉功音樂聲中,他們圍成一圈集體打坐。天空蔚藍一片,飄著朵朵白雲,清晨的微風習習吹來,學員的衣服隨風飄動。紅彤彤的太陽從東方升起,在學員身上罩上一層紅色的光暈,碧綠的草地上拖著他們長長的身影。時不時有鳥兒叫喳喳地飛來飛去,幾隻松鼠忙忙碌碌地尋找食物,不時有晨練的人從他們身邊跑步路過,遠處也不時傳來車輛川流不息的聲響,可是那都顯得那麼遙遠,那麼飄渺,一切都是那麼安祥。只有煉功音樂繞樑不去,彷彿融化在藍天白雲之中。真是人間仙境,世外桃源。

    鑑於法輪大法對華盛頓地區做出的傑出貢獻,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市長發出公告,宣布8月9日到13日為「法輪大法週」,每天清晨都有中外學員在大草坪上煉功弘法,以示慶祝。鑑於李洪志老師將法輪大法,這部高德大法傳入美國以至全世界,8月13日,巴爾的摩市長發出公告,宣布當天為「李洪志日」。鑑於李洪志老師對全人類作出的無私貢獻,為了表示感謝,8月14日,馬裏蘭州州長頒發給李洪志老師「榮譽市民」證書,並且誠摯地歡迎李洪志老師訪問馬裏蘭州。8月16日,費城市長發出公告,宣布當天為「法輪大法日」。

    8月14日,為了慶祝這一系列的榮譽,來自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維吉尼亞州、馬裏蘭州、紐約州、喬治亞州、北卡羅來那州、華盛頓州的200多位中外學員濟濟一堂,在華盛頓中心廣場的大草坪上舉行了大型集體煉功和心得交流會。交流會雖然在露天舉行,形式非常簡單,但會場氣氛卻是莊嚴祥和。100多位學員排出了「FALUNDAFA」的字樣,主席台兩邊懸掛著條幅:「法輪常轉」,「佛法無邊」。會場的角上搭了一個涼棚,陳列著法輪大法的宣傳資料。交流會以集體煉功開始,雖然坐在大太陽底下揮汗如雨,可是大家紋絲不動。集體煉功吸引了很多路人駐足觀看拍照,並且有些人當場學動作煉功。會上宣讀了榮譽證書以及各界發來的賀信,主持人用中英文朗讀了《洪吟》的詩,各地學員上台發言,從他們的親身經歷或者是工作經歷證明大法的科學性和對社會的正面影響。有一部份學員也談了對當前大法在中國形勢的看法以及表達了對中國大法弟子的關注。

    下午,一部份學員集體煉功,其餘的學員繼續心得交流會。大會是以李洪志老師的詩作為尾聲,當念完最後一首:「同心來世間,得法已在先。他日飛天去,自在法無邊。」時,天空電閃雷鳴,大雨傾盆而下,真是驚天地泣鬼神。雨下了有半個小時,烏雲一過,雨過天晴,一切的一切都像經過了洗禮,樹枝還在滴洒著殘留的雨水,躲雨的遊人已經迫不及待地從屋子裏出來,沐浴在雨後初晴的夕陽下,大有「天清體透乾坤正」的感覺。

    8月15日,交流會繼續舉行,至中午結束。有一位剛剛從中國回來的學員說,看到大家在這裏還能集體煉功,開法會,心裏真是感動。在中國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已經沒有一個地方可以像這裏一樣沒有干擾地煉功學法了。法輪大法對美國做出的貢獻比起對中國的貢獻來是小之又小,而美國地方政府和人民對法輪大法的認識和感激卻溢於言表,華盛頓也是首都,北京也是首都,可對法輪大法的認識卻是截然不同。修煉者淡薄名利,同化大法,於國於民於當政者有百利而無一害,這從美國各地對法輪大法的榮譽可見一斑。


    長春網站有關人員遭刑事拘留

    【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五日】有大陸記者8月12日獲悉,長春市公安局近日逮捕了「法輪大法在長春」網站的有關人員。

    據長春市公安局宣稱,今年5月1日,法輪功吉林省輔導總站副站長徐寅筌授意張海濤、孫廣華、郝安祥等三人建立了「法輪大法在長春」電子網站,並於5月31日開始正式運行。從公安局掌握的材料來看,今年7月22日關於取締法輪功的決定公布後,長春市公安局已對張海濤進行訓戒,令其立即停止「法輪大法在長春」的網上活動,但張海濤置之不理,7月23日零時40分,又利用網站發出「緊急呼籲書」,「煽動全國法輪功修煉者到北京去」,公開進行反政府活動。該記者認為,」從長春網站下載的材料有相當部份的內容是直接表達對黨、政府、社會不滿並帶有攻擊性的,其語言極具煽動、蠱惑性。」

    據了解,張海濤遭「刑事拘留」的理由是「涉嫌犯有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該案仍在「繼續偵查中」。

    看來大法學員希望得到政府和社會正確理解的真誠心意在政府當局的眼裏完全是另外一番意味和作用。


    在一次過親情關中提高

    文/北京大法學員 劉景山

    【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五日】我是北京石景山金頂街煉功點的學員。一天我和妻子帶著孩子去北海看燈展,招手打個出租車,等車停下來一看,這司機認識,以前他倆談過對像。在車上一聊,知道這個司機同他的妻子過不到一塊去,鬧離婚兩年多了。我妻子回來後對我說:「我想給他們做件好事,叫這個司機和人家要好好過,因為我的話他準聽。你可別吃醋!」我對她說:「這些都是我們應該放下的東西,我沒事。但是你倆在一起要是讓他妻子看見可就不好辦了,說不清,你可別破壞人家的家庭。」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三日,妻子又對我說:「明天是週日,要帶孩子去五十六中參加考試。要是能考上,以後每週日都要去。這是市裏辦的一個數學班。可是只知道學校在動物園那邊,沒去過,想讓那個司機開車去,你看行嗎?」我說:「這有甚麼不行的呀!」然後,她就去打電話給他,商量去了。第二天我對她們三個去五十六中,雖然嘴上沒說甚麼,可是心裏總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感覺。這件事老在心裏放不下,越想越亂。後來腦子都感到大了,真是掉在情中出不來了。於是,我就學大法。「真修」這篇經文反覆背了好幾遍,認識到還是這顆常人之心沒有放下來,必須要去掉它。現在不就是師父在系統的安排去我們這些常人之心嗎?可是我卻死死的抓住「情」這個魔性的東西不放,這還像是個修煉的人嗎?師父為度我們遭了那麼多罪,弟子還有甚麼不能放的呢?於是,心裏平靜了一些。

    又是一天,我下班回到家,妻子對我講:「孩子考上了,下週日那個司機正好有時間,要送孩子去,就讓他送一回吧,我就不去了。」可是到這天,她三個又一起去了。回來還對我說:「你放心,我決不會做出對不起你的事來,我這是幫你提高心性哪!」當時我的心情還是有些不好受。我就想,也許是我這個人太封建了,對愛情必須是絕對的專一看的太重了,所以要完全去掉這顆心,也不是一個容易的事,也得經過一番痛苦磨煉呀。我知道,要用煉功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心裏想,將來修成佛,要同宇宙同齡,那該多好呀,不就那回事嘛!他們這不正是在幫我提高心性嘛!不正是在幫我去掉那顆常人之心嘛!不就是在幫我提高層次嗎!我上哪兒去找這麼好的修煉環境呀!我還不該從心裏好好謝謝人家嘛!這樣想了,這顆心總算又平靜下來了。

    可是,這天晚上我妻子就是不讓我出去煉功,把門一擋說別想出這個院。我心想,不讓出去,我就在家讀書學法。過一會兒,她對我說:「我知道,這些天你不高興。你不是說把這些事看淡了嗎?看來你根本就沒放下。」我說:「這顆心對我來說是很難放的,可是我現在好多了,不像前些天那麼執著了。」聽完我的話,她笑了,說:「你不聽可不行,我做事不能瞞著你。」然後她就把他們幾次見面時說些甚麼就說起來了。講到最後,她說:「我倆也就是說說話,甚麼都說,沒有不能說的事。現在的關係比你差點兒,比一般的朋友又近點兒。」聽完她這一席話,我一夜沒睡,已經平靜了的心又翻上來了。我有些想不通,修煉為甚麼這麼難?這一夜我想了許多許多。

    本來我在別處有自己的樓房,裝修的也不錯。可是我妻子帶著孩子在娘家,一住就是好幾年,而這幾年她回我們這個家的時間加起來也沒超過八個小時,好像她心裏從來就沒想到過自己還有這個家,哪有點過日子的樣子?我學了大法以後把這些事看淡了,沒有為此向她提出來過。她媽身體不好老有病,她也沒工作,正好能照看她媽。可她們家人多,一到雙休日全來,甚麼吃的喝的,加上給她媽看病拿藥,花費很大,每月我拿回來的工資一分剩不下。作為一個煉功人甚麼家不家的,錢不錢的,這都是常人所追求的那點事,我把這些也看淡了,每月近兩千元交給她就不管了,錢的事從來沒和她計較過。可是這次我可想不通了。第二天下班回到自己的家拿起《轉法輪》,看著老師的像,覺的自己很委屈,就像一個受到別人欺負而心裏很委屈的孩子突然看到了自己的家長一樣,淚水一下就流出來了,一邊哭一邊說:「師父,這一關我能過去,我能行。」哭過後心裏平靜多了。

    想起師父的話:「整個人類社會的一切,全是出自於這個情。這個情要是不斷,你就修煉不了。」(《轉法輪》)這不正是說我嗎?這個情要是不斷,就不算是一個修煉的人。心裏想:就眼前這點事,算的了甚麼呀?為甚麼這個情就是去不乾淨哪?一個修煉的人為甚麼還要抓住這些髒東西不放哪?而且人家也沒做出甚麼對不起我的事呀?這一關為甚麼就過不去啊?關鍵還是自己不想把這顆常人之心放下。這種狀態,怎麼提高呀?這一關過不去不就掉下來了嗎?不就白修了嗎?這點事都放不下,那麼難再加大點,關再大一點,不就更不悟了嗎?假如他們真的好在一塊分不開了怎麼辦?假如我妻子為這事向我提出離婚怎麼辦?你是要修煉上去哪?還是要這個情做一個常人啊?如果說連情這一關都過不去,那麼,生與死的考驗,就更過不去了,也就白修了。想通這些,我就下定決心把「情」這個東西一定要去掉。今後無論他們是保持現狀還是向下發展,我的態度就是:「她是她,我是我;她是一個常人,而我是一個修煉的人。」

    我這顆心放下來後,僅過了一天,沒想到妻子對我說:「那司機與他妻子和好了。孩子也打了月票,以後就讓孩子自己去五十六中學習。那個司機我也不理他了,我說到做到。我是一個常人,你能沒有我,我可不能沒有你呀!」

    原來如此!從此,我體悟到了一點大法的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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