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了解電視專業上剪接內幕的人不多,為了避免這種不實報導破壞新聞報導的專業性,特將中央電視台於八月十二日播放「4.25非法聚集事件真相」專題報導,就剪輯上啟人疑竇、引人誤導,所得之分析報告列舉如下:
※為利於本文與畫面上的對照,請在主播講完前言之後的第一張畫面(亦即填加昏黃色調的中南海外圍),將錄影機碼表的計時器「歸零」00°00^00"(時間碼表記錄簡稱TC)
一、斷章取義法:顧名思義就是「只擷取製作節目者強烈預設立場,全然抹煞當事者的原意」。最明顯之處就是節目結束時對李洪志老師斷章取義的四句話所做的串連。
1999年5月在澳洲所舉辦的學法交流活動,不僅透過多家媒體公正、客觀的報導,在世界各地也引起廣大迴響,本文在此不做累述。但中央電視台所做「4.25非法聚集事件真相」報導,不僅扭曲李洪志老師所說的原意,欺瞞了全中國大陸視聽,更妄想一手遮天構陷加害大法純正形像。所幸當時在澳洲悉尼、新西蘭採訪的傳播媒體不只一家,所以能夠很輕易的查出事實真偽。反觀以下所列舉事項,只能針對「剪接」手法上的技巧,儘量讓社會大眾有一個明辨真相的空間,而不會被傳播利器所操控、矇蔽。
二、偷天換日法:此種方法是最常使用的障眼法,利用聲音、畫面上的串連,誤導事件發生的真相。例如將毫不相干的幾句話,藉由「剪接」硬是湊合成「聽似」、「看似」成『完整』的一句話或一件事,誤導視聽;以下茲舉數例說明:
例(A)紀烈武:……中午的話呢美國呢(TC:1:52"聲音接點)給我來了一個電話告訴我……
例(B)紀烈武(只現聲音):……進去以後呢(TC:2:43"點)坐了一會(TC:2:45"接點)提到了天津這件事情(此段約13秒,沒有訪談畫面,筆者評估是擔憂外行人也能看出畫面的接點,易覺查出引人誤導的目的)
例(C)劉桂榮:……最後一次機會了(TC:6:27"畫面、聲音接點,並做反白處理)原話是這樣……
例(D)紀烈武:……人要多一點(TC:7:01"畫面、聲音接點,並做反白處理)還有一個呢……
例(E)紀烈武:……抓人啦打人啦(TC:13:40"畫面、聲音接點,並做反白處理)當時呢劉桂榮也在……
說明一:以下類推,只要有截斷畫面、動作不連貫或畫面做反白、翻轉等特殊效果處理,這就屬於剪接上的『接點』。這樣的接點即前述所言:「Z畫面到A畫面」。因此被訪者所陳述的內容可能並不是同一件事情,但因為訪問時所拍攝下來的紀錄很多,在「人、事、物」的重組上就可充份利用;畢竟這是有「目的」的。
說明二:聲音部份若有一副好耳機,在聽音辨識上較為優勢,但因家用錄放影機的品質不同可能效果也不一樣。筆者工作環境中有專業器材,藉著多年工作經驗,提供幾點辨識方法供大家參考:話語中連續語氣是否連貫?剪接後聲音與聲音中的空氣聲是否有頻率上的差異?或是有無明顯的「空」音?人在講述「事情發生經過時」,基本上不會表現得「條理分明」。
三、移花接木法:此法與偷天換日法有近似之處,但在辨識上和剪接應用上難度較高。它能利用事後疊放在螢幕上的「字幕」、「只取拍攝畫面,刪除原有的聲音;另擷取近似聲音對照嘴型,填補畫面」和「相同的對話內容、卻是不同事件的畫面」來串連、重組等各種方式誤導觀眾,以達到所要傳達的目的。此點若非有心去辨識的專業人員或參與整個幕後製作、錄製過程的人員才知真相;否則是很難讓人察覺出來的(當然如果你會讀唇
語更好);以下茲例舉說明:
例(A)李昌:……事情發生過程給同時(TC:5:32"電視字幕卻打「李洪志」)作了一個介紹……
說明:用於「新聞專題報導」上,這是較為拙劣的手段,明擺的說:你們只是一群『眼明、耳聾』的觀
眾,被牽著鼻子跟著轉向,全然不聽『真正』的聲音!
例(B)紀烈武:李洪志提了(TC:6:49"畫面:公寓內)幾句……(聲音接點,畫面回到紀烈武低頭停頓狀)大體上……(紀烈武抬頭說話)
說明:此處引人疑竇的是:剔除字幕的誤導,紀烈武原本低頭講話,按理講話速度聲調不會囫圇吞棗般的語音不清;疑惑老師的名字不知道是從哪裏"搬"來的。
例(C)紀烈武:……在這個過程中呢我給李□(□字幕:洪志,聲音:洪志,畫面接點)打過了幾個電話(聲音、畫面接點,反白處理)……
說明:此處辨識時難度較高,老師的名字是三個字,但此□處只夠一個字的發音時間;畫面雖未做反白處理,但接點依然可辨識。
四、自說自話、強詞奪理法:整篇報導個人以為就屬『剪接』、『撰稿』、『旁白敘述』玩得最高興了,因為確實發揮得淋漓盡致;但是身為「新聞工作者」這種不負責任的報導實在是太侮辱每一個收視觀眾!雖名為『4.25非法聚集事件真相』,但是從頭到尾都是「旁白者」在自說自話,隨著語氣的抑揚頓挫,可以想見錄音室裏有人正揮動雙手,引領觀(聽)眾走向虛擬幻象中。
提供大家一個另類思考方向:整件「4.25聚集事件的真相」,都是撰稿者一手包辦。否則骨幹口中的「上訪」,怎麼會變成「撰稿者」筆下的「示威新機會」、「要去中央、去國務院、去中南海……」「聚眾示威」等等的『自創名詞』?這一點在電視畫面就有明顯的證據,在白紙黑字的自白書上,定格檢視後都沒有這些有違國家法令的文字,甚至接受訪問的骨幹們,沒有人有這種言論。
剪接師的辛苦是可想而知,除了必須勤做筆記,記錄下每個受訪者的說詞,還必須硬生生從中挖句子、補畫面……非得拼湊成一篇三十六分鐘的專題報導;尤其骨幹們所說的「真話」又不能用!非得去找些似是而非的話來嫁禍『李洪志老師』來達到造假的目的。
我相信這樣的採訪紀錄,留下的拍攝錄影帶一定不下上百卷!甚麼原因非要採用這麼卑劣的手段來污衊我們的老師?學法三年,我沒有繳交一毛錢,經濟條件也不容許我坐飛機去澳洲參加學法交流活動,我所僅有的就是『轉法輪』和一些書局出版的大法書籍。你可以說我「做得不好」、「做得不足」不符合法輪修煉大法弟子的要求;但是卻不可以因為「我的不足」「我的不好」而去造假、歸罪到我的老師!
在這樣政權指揮下的電台,不由讓人懷疑:是不是「她」不希望人民身體健康?道德高尚?身為電視工作者一員,站在體諒的角度提個建議:何不換個剪接工作?難道看遍這些修煉者的真心體悟,你沒有被他們的真誠、善良深深感動?聽了李老師在澳洲全程講法你不動心?當你為「假象」更改「真相」的時候,難道你不心痛?
老師在"真修"中的幾句話『……我沒有因為遭了無數的罪而覺得苦,而你們還有甚麼放不下的呢?……』深深震撼著我!「老師」不只是我們的老師,「李洪志老師」是所有人的老師!只要你能真正的認識自己生命的本質,把自己當作一個煉功人,永遠都不遲!
#本文純屬個人行為,願負一切文責。
法輪大法台灣學員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