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恰恰相反,四.二五以及後來的法輪功和平請願是人類最高精神的輝煌展現。
暴力貫穿了整個人類歷史,而僅從暴力的使用本身並不能區分正義與邪惡,因為武器和暴力可以同樣地被代表正義或邪惡的力量使用。
然而,非暴力運動只被正義一方所使用。很簡單,何祚庥絕不會到大法研究會去和平請願,江澤民也絕不會為懇求法輪功學員停止修煉而去人民大會堂絕食。不僅如此,歷史上所有大規模的非暴力抵抗運動都被公認為人類最高精神而載入史冊。例如聖雄甘地領導的不合作運動,馬丁路德金領導的民權運動,史學家和政治家都已給予最高的評價。而王維林隻身擋坦克的形像也被評為最激勵人類精神的形像之一。之所以如此,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所有的非暴力抗爭都需要極大的隱忍,極大的犧牲與捨棄精神。也就是說,只要是非暴力,其本身就已經是大忍了。
法輪功的請願是和平的,因此本身就已經是大忍之心的體現了,何來不忍之說呢?。法輪功的和平請願和前述幾次非暴力運動相比還有兩個突出的特點。第一,嚴格地講,那幾次非暴力運動爭的是平等,是一個群體對另一個群體不公的抗議,是一個團體的行為。比如,甘地認為英國人對印度人不公平,馬丁路德金認為白人對黑人不公平,而八九民運針對的則是當權者的特權與腐化。這些訴求都隱含了對優勢階層讓出部份權益的要求。如果這些訴求達到了,整個團體都將受益。而法輪功爭的是修煉的自由,它是個體的行為。其訴求沒有對任何階層的任何權益方面的要求。而訴求達成後,每一個個體仍然需要自己去修煉,不存在受益的問題。這就要求每一個個體都有大忍之心,而無求取之意。第二,那幾次的非暴力運動,在內部都出現過採取暴力的聲音。而這在法輪功的和平請願中是絕對沒有的。
老師在經文與講法中對四.二五是高度肯定的。參與其中的學員不但要忍受政府的暴虐,常人的指責,還要忍受同修的不理解,這不是大忍是甚麼?
作為大法弟子,評價四.二五的是非功過還有一個簡單的方法。我們只需要問一下自己,假如四.二五的結果是政府承認了法輪功的合法地位,我們是不是會認為四.二五很偉大呢?這是肯定的。那麼,因為政府對法輪功的鎮壓而改變對四.二五的認識,這是符合了「真、善、忍」這個宇宙不變的特性呢,還是順從了我們頭腦裏常人的觀念?
順便提一句,破壞我們修煉環境的是中國政府,不是和平請願的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