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受害者做證,高獻民可能因窒息而死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0年1月31日】明慧網報導,1999年12月31日十一位大法學員在廣州天河公園午餐時被捕。他們被關進天河區的兩個拘留所--天河和棠下拘留所,處以刑事或治安拘留。學員絕食後被強迫灌鹽水。其中一名女學員一次竟被灌了一千克鹽水,慘無人道。幾天後一起被捕的高獻民突然死亡,據公安人員說,高獻民是因絕食幾天,於1月17日中午突然昏迷,送醫院搶救不治死亡。

我的第一個反應便是他是被灌鹽水窒息而死的。我便起草文章給國際特赦組織,希望他們進行調查。信還沒發出,又看到明慧網1月28日登出的消息,證實了我的判斷。我曾被關押在天河拘留所,絕食兩天後被灌鹽水,這種可怕經歷至今不堪回憶。我呼籲國際人權組織調查高獻民的死因,把真相公布於世,起訴廣州天河區棠下拘留所,嚴懲殺人兇手。

給絕食抗議的大法學員灌鹽水,其刑罰極為殘忍。我於去年11月25日凌晨1點與其他三十多位大法學員在廣州天河區一居民住宅裏無故被抓,然後被關進天河拘留所。我們進行絕食抗議,絕食兩天後一位所長命令四五個男囚犯給我灌鹽水。他們把我按倒在地,銬上腳鐐,把鼻子捏住,不讓呼吸,然後往我嘴裏灌只加了一點水的鹽,不灌完不放手。我幾乎窒息而死,那種痛苦難以描述,若再持續一兩分鐘,後果難以想像。當時只絕食兩天,身體還很健壯,都已感到到了死亡的邊緣,絕食了幾天的人,肯定很難承受這種非人折磨。高獻民的死,是廣州天河區拘留所直接造成,是中國政府迫害法輪大法學員不斷加劇的結果。呼籲世界有關組織,調查高獻民案,我願作證天河區拘留所對大法學員所施行的殘酷虐待,讓殺害高獻民的兇手走上被告席。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