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喚黨紀國法 呼喚正義人性

——長春大法弟子致國家領導人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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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11月12日】敬愛的國家領導人:

由江澤民一手製造的對法輪功的鎮壓已持續一年多了,這一年多來,我們通過合法渠道向黨和政府反映事實,在無處說話的情況下,我們去天安門廣場拉橫幅表達我們的心聲!不管公安人員如何打、抓,不管勞教所對我們怎樣使用酷刑,我們都真正做到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包括已失去生命的70多名功友,他們一直忍到生命的最後一息!

我們在等待,因為我們被剝奪了公民的基本權利,甚至說話的權力也沒有,那麼要想讓黨和政府及廣大人民了解法輪功,就需要時間!需要事實!讓時間充份些,讓事實去說話!只要黨和人民能夠明白,我們多承受一些苦難也值得!

今天,大量事實勝過任何有聲的語言。江澤民踐踏憲法──先於人大私自定法輪功為「邪教」,嚴重違反了《憲法》第八十條;鎮壓修煉群眾,採取各種強制和刑事手段強迫修煉者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使《憲法》中明文規定的人民有上訪的權力、信仰自由等條款成為一紙空文;指使製造假新聞欺騙人民,稱煉功死了1400人,卻拿不出姓名、單位、住址、死亡時間等法律定性程序;至今,拘禁、勞教5萬多人,致傷致殘者無法統計,沒有履行任何政黨的法定程序;千萬人被開除公職、撤職等;動用全國警力鎮壓,撥款建監獄,迫害不斷升級,給國家建設社會穩定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僅僅根據《刑法》第十三條規定,江澤民就犯有:1濫用職權罪;2侮辱誹謗罪;3非法拘禁罪;4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5非法搜查罪;6刑訊逼供罪;7暴力取證罪;8偽證罪;9妨害作證罪;10打擊報復證人罪;11誣告陷害罪;12報復陷害罪;13虐待被監管人員罪;14故意傷害罪;15過失致人死亡罪;16故意殺人罪;17徇私枉法罪;18侵犯通信自由罪;19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

其它罪行不在此一一列舉。自古「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江澤民該不該被繩之以法?請看今日之中國,黨的集體領導何在?黨的三大優良傳統何在?黨的為人民服務宗旨何在?江澤民──鎮壓人民的劊子手,還配當黨的書記,國家主席嗎?按照《黨章》規定,江澤民該如何處置?

法輪大法是以「真、善、忍」為根本的宇宙大法,自92年傳出以來,全世界幾十個國家和地區的億萬修煉者身心受益,大法所傳之處,道德回升,人心向善。實踐證明,法輪大法對任何一個國家和民族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在北美,大法獲得數十項褒獎;在我國92、93年東方健康博覽會上曾獲「明星功派」、「邊緣科學進步獎」等多種稱號;國家體改委也曾派調查組深入群眾進行調查,得出公正結論,公安部也曾向法輪功正式頒發獎勵。江澤民出於對自己的權力慾望和極端妒忌等霉暗心理,盜用政府名義,將法輪大法打成「非法組織」,又先於人大將法輪功打成「邪教」,動用全國警力、宣傳機器、外交手段和大量國家財產鎮壓億萬法輪功學員,懲善揚惡,倒行逆施,採用了極其邪惡的手段:造謠、誣陷、欺騙、毆打、拘捕、勞教、判刑、暗殺……把一個好端端的人民民主專政國家變成江氏監獄,被關押的5萬人中有老革命、勞動模範、優秀黨員、人大代表、有科技工作者,這些共和國的基石和脊梁正在承受著當年國民黨白公官、渣滓洞都望塵莫及的四十多種酷刑!人民寒心啊!更為邪惡的是:給學員注射毒品、在飯中拌迷幻藥物摧殘意志後讓其寫出保證;強迫送精神病院注射神經中樞破壞劑及其它藥物;遼寧省政府馬三家勞教所把18名女學員扒光衣服推入男牢房……

為掩蓋罪行,他們封鎖消息,很多勞教所白天不敢拉開窗簾……70多個生命在摧殘中已默默消失,致傷、致殘、致瘋者已無法統計,誰能相信啊!這樣的罪惡在二十世紀末的社會主義國家竟然得以堂堂正正,光天化日!殺人兇手、打人罪犯非但逍遙法外,反而得到褒獎、提升!我們震驚!我們痛心啊!我們熱愛的祖國怎麼了?我們熱愛的黨怎麼了?長期下去我們的黨,我們的國家不危險嗎?

難道江澤民鎮壓的僅僅是法輪功學員嗎?不!他鎮壓的是「真善忍」宇宙真理,是人類善良的先天本性。

難道江澤民摧殘的僅僅是法輪功學員的身體嗎?不!他摧殘的是我們中華民族的文明,人類的道德天倫人性!

「當年耶穌的出現觸怒了猶太教,二千五百年前釋迦牟尼佛的出現觸動了婆羅門教。」善惡分明不能兩立。只有「假惡暴」才仇恨「真善忍」,只有「假惡暴」才懼怕「真善忍」。孰正孰邪,孰善孰惡?事實已經做出了最好的回答。

人類道德回升的歷史潮流不可阻擋,宇宙的規律不可抗拒,順應宇宙「真善忍」特性才能生存和發展,背離宇宙「真善忍」特性只能銷毀和滅亡。天理昭昭,善惡有報,江澤民逆天而行,逆歷史潮流而動,必將受到歷史的懲罰!

我們相信黨中央能夠主持正義,堅決制止邪惡,制止江澤民的倒行逆施!

我們要求:

還法輪大法清白!
還李洪志老師清白!
還萬名獄中學員的人身自由!
還上億煉功群眾的合法修煉環境!
按照黨紀國法嚴懲殺人兇手!

此致
敬禮

長春法輪大法弟子 200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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