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2日區委書記等領導來到學習班,在大會上說:「你們是犯了錯誤的好人,我們是關心愛護你們的…….」。現將我們法輪功學員在學習班上各方面的情況如實反映一下,看看我們到底受到的是甚麼樣的「關心和愛護」。
一、法輪功學員沒有基本人權
學習班中的學員多數是從家中直接強行抓來的,還有的是因為到北京上訪抓回來的,有的是上訪途中從火車上帶來的,有的是在車站攔下送來的,有的是在外面練功送來的等等。多數是沒有經過任何正式法律手續而失去人身自由,甚至有的長達1年、半年。
學習班上有他們所定的八條嚴格的紀律,其中有「不得對抗工作人員、不准練習法輪功」等等。學習班設在區行政拘留所內,有兩道鐵門,還有警犬把守,不允許家屬接見,戒備森嚴。
1、完全失去做人的尊嚴
不管寒冬雨雪,也不管夏日炎炎,學員們都得在室外吃飯,而且還要排隊,報數,唱歌(歌頌xx黨的歌),吃飯時有幹警看著,不准學員講話。
新進學習班的學員首先要被仔細搜身,家屬送進來的物品要嚴格檢查,有的學員帶的錢全部被搜走,不給任何收款收據。
學員與管理人員之間完全是管制與被管制的關係,要求是要絕對服從幹警管理,沒有任何言論自由,管理人員可以任意辱罵和惡語傷害學員、毆打學員,還不准你說一句話,否則就說你不善、不忍。
學員除了參加所謂的學習外,還要參加勞動,如鋤草、挖地、種菜、澆水等,拘留所最亂最髒的車間、房子都要學員清理和打掃。
2、學員經濟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
有的學員身上的錢被全部沒收,找他們一科的幹警退,但是不予退還。如99年11月從北京接回的9名學員身上的兩萬五千餘元被一科搜走,學員多次索取都沒有給予退還,一推在推。第一期學習班上有人來看望裏面的學員,也要被搜身,並被搜走1000多元,也不打收據。今年10月又有一學員1000元被搜走,至今也沒有給任何收據。
有的學員家中發生重大急事需要學員回去,這也必須讓其家人交錢方可放人,少則2000元,多則6000元以上,而且公安派出所還向學員的工作單位收一些莫名奇妙的費用。
學習班裏的學員每月要交600元的生活費,這對於普通收入的家庭來說是一個不小的數字,有的學員本來就已經下崗了、退休了,也有的沒有職業,可是學員的生活待遇卻與因犯法被拘的人員是一樣的。而且學員吃的蔬菜多是學員自己種的。
二、區公安局幹部帶頭毆打法輪功學員
1、 金志平是毆打學員的兇惡打手。
在第一期學習班上,公安局一科科長金志平每天上班來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問學員煉了功沒有,當一聽說「煉了」二字,就拳打腳踢男學員,打完後並要他們光著腳圍操場跑30圈,然後又罰投籃要求命中數百個,有時罰學員沖冷水。
在第二期學習班上,他幾次來到學習班懲罰並打傷學員,如一次學員集體絕食(學員們要求釋放監視居住半年以上的學員並要求撤掉對師父和大法不敬的橫幅),他晚上7點親自來到學習班把學員趕到院子內排隊站了一夜,要求不准動,不准蹲,當時正值40度的高溫,學員又熱,又渴、又困,蚊子又叮咬,他帶著他們一科的人在二樓涼台上喝著酒、吃著魚肉、吹著電風扇,監看著學員(他們自己輪流到房間裏睡覺),第二天上午9點學員依然不吃飯,就又叫學員下地幹農活,中午12點,學員仍不吃飯,他還是不允許學員進室內休息,又在烈日炎炎的太陽下曬到2點,下午繼續在烈日下勞動。
今年10月19日學員由於晚上練功,又被叫到院內罰站,當時下著雨,中午不准吃飯。金志平下午3點趕來,他不但不制止幹警的錯誤行為,反而大打出手,將學員一個個打得倒在地上,並要學員跪下,學員不下跪爬了起來,他又將學員打倒在地,而且用腳踢學員得腰部,並用穿皮鞋得腳踩學員得腳和腿等部位,學員有的腰被打傷,腳被踢斷,學員在雨中站、跪達12個多小時,其中有幾個是60多歲的老學員,學員們遍體都是傷,渾身濕透。還有一次他將一位女學員關在女幹部房內進行毒打,學員叫喊,就用髒抹布堵學員的嘴,打完後用兩根粗麻繩將這位女學員捆在靠椅上,不准動,嘴被打裂兩寸長得口子,抹布上都是血,手被打得抬不起來,全身青紫,紅腫了大半個月都不見好。
2、 何振雄是指揮打人的兇手。
何振雄是區公安局某科科長臨時抽到學習班上任「隊長」,是學習班的主要負責人,他不但不認真組織幹部管理學習班,反而帶頭欺壓學員,稍有不從惡語傷人,關學員禁閉,指揮幹警打人,甚至親自動手打人,如有一次將一位50多歲的女學員連打帶踢,將其腰部打傷。又一次今年10月19日那天,11個學員在雨中罰站,他指揮幹警上去打學員,當學員指出警察打人不對,打人犯法時,他大聲叫罵:老子今天把警服脫了打人,打死你們我去坐牢。到中午不准學員吃飯,叫喊著:「不給他們吃飯,餓他們7天也不會死。」學員要求上廁所,他又叫:不准上,就讓他們拉在褲子裏……。
3、 王津德是邪惡的小丑。
王津德是一科副科長,在學習班裏他是一個帶班的小組長,他把學員視為敵人,他每次發現學員煉功,就帶領小組人員一起上陣,體罰學員,有時強迫學員在室外面壁站一夜,有時扭學員的胳膊,用拳頭打學員的頭、臉,從背後卡學員的脖子,用拖把打學員等,這裏的學員幾乎人人都被他體罰過。
在這個學習班裏動手打人最多、最毒的是金志平、王津德、朱國棟、肖幹之(一科)、郭磊(區司法)、周司機(公安局一司機,早晚接送幹警,但他到學習班只要遇到打人、罵人的機會他必上場,大打出手,大勢叫罵)。
三、禁閉室比監獄有過之。
這個學習班自5月下旬設禁閉室以來,沒有一天斷過學員,被關最長的達三個月,有時禁閉室不夠用,就將學員關在男女幹部房內,被關的對像一是從外面送進來的學員(所謂的受審人員),二是練功被罰的學員(即他們認為的帶頭人)。被關禁閉的學員更無任何人身自由,每天只准早晚開兩次鐵門,洗漱、倒便盆,就這兩次開門的機會也不能保證。學員洗漱時幹警還一步不離的跟著,不准與其他學員接觸說話。不管學員坐還是躺那些幹警都要罵。有一女學員被關禁閉室時用手銬銬在床架旁邊站了四天,有時不讓上廁所,只有原地站著小便。還有兩位女學員因在禁閉室內練功,被銬在窗戶上過了一夜。
四、發揮大法粒子的作用,堅定實修。
有師在,有法在,學員都能夠按師父的教誨嚴格要求自己,發揮大法粒子的作用。在學習班這惡劣的環境下,學員們仍然堅修大法,在遭受幹警打罵體罰的情況下,不記不報,無怨無恨。學員遇到問題首先從自己的心性上找原因,學員之間比學比修,都提高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