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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大法正氣天地,清名乾坤

——記一個法輪功修煉家庭的故事,一份不得不提起上訴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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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11月4日】[註﹕這篇文章是文章作者7月份寫成的,但由於被監視,一直無法傳出來,直到前兩天才傳到我們手中。考慮到作者一家的艱難處境,我們隱去了他們的真實姓名和地址。編者2000年11月3日]


黨中央、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檢察院、四川省政府:
您們好!

我叫王彩雲,家住四川省。家中有父親、母親、丈夫和兒子。父親在「文革」中遭迫害半殘並至瘋,母親同樣在「文革」中飽經凌侮,現已退休,因修煉法輪大法而被非法關押數次後又被停發一切退休金;丈夫原XX黨員,工作兢兢業業,拒絕高薪聘請而留在單位工作,僅98年一年就為單位節省數萬元資金,也因修煉法輪大法被判勞教一年,並被單位開除黨籍和工職;兒子,不滿周月就隨我坐牢兩次,後又被非法軟禁三個月。今天我上書申訴,是想通過我的家庭在修煉法輪大法前後的巨變告知各級政府和所有善良的人們:法輪大法正蒙受的是千古奇冤。法輪大法正氣天地,清名乾坤,這是任何政府、任何人都抹殺不了的、掩蓋不了的、鎮壓不了的、欺騙不了的、誣陷不了的事實和真相。

秋風乍起,幾絲微風敲扣窗根,回首幾逝的往昔,躍入眼前,滴露筆端的是夢魘一般的那些日子。

修煉法輪大法前的家庭

過去的歲月就那麼的一瞬,這一瞬像所有「文革」中遭遇磨難的家庭一樣流著血和淚。遊街、批鬥、跪在地上爬、掃廁所、被槍押著上山幹活、停發工資、吊在禮堂裏被打斷4根肋骨,瘋了十多年仍以「裝瘋」為由不准醫治,自殺過,幾次在批鬥後幾乎死去的從「革大」校門出來支援山區、一呆就是40多年的疾病纏身的父親;被牽連、被任何人都可以凌侮、責罵、教訓、指揮、歧視,靠28元錢維繫一家生存的滿頭銀髮的母親;從出世就伴隨父親的「反革命」罪名而生病遭拒絕醫治,被同伴追打、叫罵、圍打的自己和更年幼無辜遭株連的妹妹……

父親現年70歲,在四川省一個最偏遠貧窮的小山莊一呆就是40多年,每個認識父親的人一提起他,都會說一句:「XXX遭整(折磨)得太慘了」。就算這樣,到現在仍沒有一個正式平反的文件。父親打過土匪、當過地下黨、修過公路、建過電站,一場浩劫讓他和他的家庭不僅僅承受了這些。十年過去了,白眼、冷潮熱罵、無端的折磨,吞食了兩位老人的身心,健康的損害,以及不公正的諸多問題的延續,父親已到了臥床不起、靠母親餵食,肺心病、肺膿腫、肋骨余傷、精神病,疾病已到晚期均可致命。後來母親也因十多種疾病並發不得不住院並開刀,再無力照顧隨時可能死去的父親,兩位老人分別住在不同的醫院裏。父親每年僅藥費就上萬元,母親也是每年幾千元。看著蒼老、瘦骨嶙峋的父母,我感到我和妹妹隨時都可能成為孤兒。一個人守著躺在不同醫院的父母,想到自己沒有戶口,又因長期照顧父母而工作難找(當時的環境找工作限制很多,特別是戶口),病床上的父母隨時可能走,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那時只感到歲月的冷酷和人情的刻薄。那種無助和淒涼,常讓我想到就隨他們一起死去。

修煉大法後

法輪大法直指人心,教人向善。師父用淺顯易懂的語言,揭示了宇宙之謎,指出了做人的目的──返本歸真,他教誨我們必須按照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去修煉。每個真修大法者都是不求名、不求利,處處為他人著想,認認真真地在社會上做更好的人,我們僅僅一早一晚外出找個不影響他人的地方煉煉功。母親96年修煉了大法,起初的目的只是想治病,對此我也積極支持,一個月以後,奇蹟發生了,她身患多年的十餘種疾病不翼而飛了,人也變得樂觀、豁達、幽默起來了,讓我感到震驚,97年底我也走上了修煉的路。這四年來,父親也由床上走了下來,醫藥費由原來的上萬元到98年一年方400多元,父母僅醫藥費一項就為國家節約近十萬元,這都是有據可查的。「一人得法是全家受益」師父說的一點沒錯。我們周圍好幾個曾被醫院判了死刑的功友也通過修煉大法而重獲新生。父親的病症因我和母親修煉而奇蹟般地不斷減輕,讓一直給他看病的醫院直說:「不可能,不可思議」。法輪大法救了我們一家的命。

大法蒙冤以後

難忘的1999年7月,一夜之間讓上億的大法修煉者從受人敬重的好人變成了「壞人」,鋪天蓋地的罪名和刑罰讓他們家破人亡,妻離子散,至今已有60多位修煉者離開了人間,再次讓我感到了「十年浩劫」那疾風暴雨般的災難又在重現。我不想作任何評價,只想把我的家庭在這一年多的經歷寫下來,告知世人,大法在經受了歷史風雨的吹打和洗刷下,不僅沒有失去光豔反而更加璀璨奪目。

1999年7月22日:我像往常一樣出去煉功,煉完後突然被兩位便衣攔住拉上警車,並強迫看了下午三點鐘播發的全國統一的錄像。我告訴他們那些不是事實,警察扣留了我,並威脅說要刑事拘留,後來我丈夫所在單位出面才放了我(後來才知是交了保費的)。

1999年10月2日:成都的《商務早報》在10月1日刊登一篇極不負責任的報導。我們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去報社,希望他們能了解大法,公正報導。一進門就看見好多警察,要求我們在外面坐著,並登記了每個人的姓名、住址、單位,隨即通知各轄區派出所,我和丈夫當晚9時許接到拘捕通知,我被送進縣看守所,關押15天,在那裏每天做醫院裝針藥用的藥盒。那時我已有身孕,這件事看守所和派出所都知道。我仍然要每天早上4、5點鐘起床,直到晚上1點過才能休息。而且還必須完成每天的定額。

1999年11月26日:本著對國家、社會負責,遵循著《憲法》的精神我進京上訪,在四川駐京辦事處被關押一週後,又被送到某拘留所,一週多後才放了我。那時我已懷孕近五個月,在這期間我丈夫被判勞教送進了勞動教養所。

1999年12月底:剛從拘留所回來,就被居住所在地的小區派出所軟禁在值班室,母親也因不寫「保證」進了區裏辦的「轉化學習班」。

2000年1月2日:學習班要求每個功友寫請假條(因元旦要放3天假),必須寫明不上京上訪等條件,母親不寫,當天被派出所以「擾亂社會治安」為由送到拘留所。父親一人在家,氣得臥床不起好幾天。父親到派出所給我請假,希望我能回家照顧他,警察告訴他沒得商量,戶籍警和所長更說我:「你們比『四類分子』(即文革對地主、富農、反革命、右派的專稱)還壞,我們是暴力機關,要把你們政治上搞臭、經濟上拖垮,精神上弄垮,把你們看管幾十年,像整『文革』中的人那樣讓你們永無翻身之日」。母親出來不久,又因過春節不寫「請假條」被拘留,這次「學習班」幾乎全部送進了拘留所。因丈夫在勞教所需要衣物,我想給他送去,所長說要請示,在同意後,還要我寫保證:不許說談法輪大法好。我不同意,拖了很久他們才同意我去。回來後我寫了自己的感受《法輪大法是清白的》,指出種種違反《憲法》的行為是錯誤的,請他們本著對國家、人民利益出發,慎重調查、反映法輪功情況,要求還師父清白,釋放所有被無辜關押的大法弟子。派出所看到後,所長大怒,派三個警察抄家,我丈夫的申請書也被抄走,在孩子出世前一個月才放我回家。

2000年5月20日:我母親因到公園再次被拘捕,當時孩子還未滿月,派出所通知我,說要遣送我和母親,並且要把尚未足月的孩子送進福利院,要求我在外地工作的妹妹把父親接走,妹妹拒絕了,告訴所長如果他們堅持這樣她就去上告,這樣才沒有能施行。當天,兩名警察和居委會的人又來抄了家。

2000年6月底:母親進京上訪,派出所到處找她,還去了她老家,謊稱是父親單位的人要找母親,並找來母親單位的人逼問我母親的下落。6月30日上午9時,警察到家要帶我走,我要求他們出示法律手續,戶籍說煉法輪功就是罪。我拒絕跟他們走,戶籍威脅說只要我一出門就抓我。後來又來了五個警察想強行帶我走,正巧有朋友打電話來關心我,得知了此事(他們還不許我在電話中告訴友人真相),可能因為此,他們後來才沒強行帶我走。母親被關在派出所的日子,我要求送衣物,戶籍不許。她原來的所長說:「你們煉法輪功的都該餓死」,連母親要求喝口自來水她都不同意。她還說她是XX黨員,就代表了黨,她有警察證就有權抄家,在我指出他們種種作法是違法犯罪,她都說我這是在跟江澤民鬥,就是反革命,煉法輪功的就是「人民」的敵人,云云。

母親回來後,派出所要求她要麼每天去居委會報到,出門請假,要麼每天去派出所呆著。於是我給派出所寫了封信申明:我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公民,應受到法律保護,如果由於我們修煉大法就剝奪我們的合法權利是違法的,希望他們遵守憲法和法律,按法律程序辦事,否則我們有權拒絕一切違法的行為。這以後才沒有堅持他們的要求。

2000年7月以後:好像一切都比較平靜了,可是居委會、看門的卻需要一天24小時看住我。就在7月初我帶著才三個月的兒子去見丈夫(丈夫還未見過孩子),可是勞教所卻不讓見,又拿不出相關法律文件,直到下午5點在我強烈要求下才見到丈夫。後來又聽說勞教所採取種種手段引誘、逼迫他們寫「悔過書」,並許諾寫了就可以出來。我不明白,法輪大法學員本著尊重《憲法》,對國家、對民族負責的態度,完全善意地向中央反映情況,這有甚麼過?要悔甚麼?我不願丈夫含冤入獄,卻又要背個莫須有的罪名出來,於是我又多次去了勞教所,得到的卻是逐客令和再去就要關押的威脅。最後一次去,勞教所以昨晚有人逃跑為由把我扣留,要我交人(犯人逃跑與我有甚麼關係?),並說還要拘留。面對所長,我問他根據哪條法律不讓我見丈夫,他卻只說不許我再來,又拿不出任何文件,可是他還是違法地剝奪了我探視的權利。到後來勞教所認為我在那裏呆著到處說法輪大法好,影響太壞,還影響丈夫寫「悔過書」,放了我。但留下話,如果我再去就真的要抓我。

現在丈夫回來了,被單位開除,派出所不給上戶口,母親也停發退休金,孩子也沒有上戶口,身份證也被派出所扣留,找工作也難。更不可理解地是,派出所派人隨時跟蹤我。「2000年中國西部論壇」召開期間,還增加了看我的守門人。那天我剛要出門被她追出來拖住不讓走,我問她派出所都無權干涉,你為甚麼要這樣做?出門不久就被一上了年紀的男子跟蹤,我不願意他這樣被人利用,兩次走到他面前正告他這樣不好,是在犯法,他才不得已離開,去派出所彙報。回來後我即去了居委會,希望他們作為政府基層組織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保護和尊重我們的合法權益。後來,我家附近出現了講清大法真相的資料,他們疑心是我,更是天天緊跟不放,就在昨天,還有一位老年男子都跟到家門口了還不放心的偷窺。現在只要我一出門一路上年老的、年青的不斷換人,我真是替他們難過。他們這樣幹著違法的事,到頭來真正受害的確是他們自己。即使得到一點利益,可將來失去的也許是他們無法承受的。我曾問過他們中的幾個,你們知道這樣做違法嗎?你們能心安嗎?你們了解大法嗎?可他們不作回答,仍然更隱蔽的跟蹤。

走筆至此,我只想說:人啊,為了自己你應該明明白白地活著,而那些攻擊和否定大法的人結果只能是以攻擊和否定者自身被歷史否定、被事實否定。我是千千萬萬大法弟子中很幸運的一個,像我這樣的家庭經受如此經歷的太多太多,他們承受著更大的磨難。我為在這場風雨中背叛正義、公正、良心和道德的一顆顆靈魂而哭泣,為維護真理、良知而被迫害致死的功友默哀、行禮,為慈悲偉大的師父超脫於名利得失之外的高尚人格,對人間寬容的胸懷致敬。

雨果說:「善良的道德是社會的基礎」。談道德不僅是個人的修養,社會也應弘揚,政府更應倡導。法輪大法使億萬真修弟子身心得到健康和昇華,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對國家有百利而無一害,已為世人所知悉。蠱惑人心的謊言必將在真相大白中破滅,謊言說上千遍還是謊言。我們修煉人是對國家和社會負責的,同時也相信政府能以國家和民族利益為重,改正錯誤。所以我們進京上訪,向國家和世人說句真心話:「法輪大法好!師父好!法輪大法無罪!大法弟子無罪!大法千古奇冤終將昭雪,祝願全世界善良的人們有緣得法,讓這個世界、讓每個心靈都變得更高尚、更純潔、更美好!」

為了億萬為堅持真理、正義付出乃至生命代價的大法學員,為了億萬仍在經歷「文革」似的打壓,隨時可能被抓、被判、被關押、被剝奪一切合法權益的大法學員,為了更多善良的人們不再被欺騙,像所有大法弟子一樣,我提出申訴,要求:還法輪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撤銷對師父的通緝令!釋放所有被關押的大法弟子!還我們合法的修煉環境!

另外,我知道,這份申訴很可能讓我坐牢、被抓或失蹤,在此我留下家裏的電話:中國大陸-XXX-XXXXXXX。如果我及家人發生任何不幸,我呼籲有關人權機構、有關機關給予正義的支援和幫助。感謝所有為大法奔波的善良人們,謝謝您們。

王彩雲
200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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