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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廣東番禺站長發表申明抗議所受的人身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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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11月7日】1. 去年7月23日上午,將要下班時分我們廠的黨委書記路汝詳把我叫到辦公室說有幾句話要給我講,把我推進辦公室就走了,原來辦公室裏坐滿了公安人員,把我騙了進來。於是公安就對我進行了審問、恐嚇、強迫。當時我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他們一定要我按照他們的想法去寫、去抄還要按手印,強迫我不要學法輪功罵大法。還有,番禺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梁少峰逼我上電視。我現在申明︰番禺公安人員擅自題名逼我抄寫的悔改書,由公安人員寫的對大法對老師不利的話,以及上電視不利於大法的話,聲明作廢。

2. 去年12月18日,我去番禺洛溪看一個朋友,在回家的路上(洛溪大橋引橋下面)被番禺公安局政保科楊立紅(女)為首等人強行把我拉上車,直接送往沙灣拘留所。在家人不知道的情況下無故拘留15天。

3.這一年多來他們對我跟蹤、電話騷擾、工作騷擾、家庭騷擾,不准我休假(99年已過期),平時節假日跟蹤更緊,親屬家眷跟著遭殃,甚至把丈夫拉到派出所。今年7月份我又申請探親,工廠負責人葉志剛寫我因違法被行政拘留15天,被廠方處以留廠查看行政,期間暫不安排休假。我質問他︰我從沒接到留廠查看的通知,並且違了甚麼法,於是他們馬上就整一份」關於給予劉金煥留用查看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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