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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警察拘押又導致兩名法輪功成員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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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12月3日】 法新社北京消息─人權組織和來自警方的消息星期五說,又有兩名法輪功精神運動成員在中國警察的拘押中死亡。

香港人權與民運信息中心說,這兩人的死亡使這個團體自去年7月以來在警察拘押中死亡的人數上升到至少72人。

一個姓周的地方警察說,孔慶黃(音譯),33歲,西南雲南省建水(音譯)縣居民,由於被警察強行灌食於9月3日在醫院死亡。

據香港中心的消息,孔,是前臨安(音譯)鄉副鄉長,他由於六月在天安門廣場抗議而被捕,在隨後的幾個月裏進行了幾次絕食抗議。

另外一個死亡事件是來自東部山東省濰坊市附近地區的孟慶錫(音譯),42歲,他在被拘留了近兩個月後,於11月20日死亡。

孟9月底被關押在木村(音譯)的一個拘留中心後,村當局向他索要2000元的罰款作為釋放的條件。

其家庭無力支付這筆錢,結果他們沒能在他有生之年再見到他一面。

根據此中心的報導,屍體被強行火化前不久,孟的親戚見到他的屍體上布滿了瘀傷。

中國XX黨政府視法輪功為自1989年天安門抗議以來對其一黨政權的最大威脅,於1999年7月將其取締。

1999年10月30日,中國立法機關正式將此團體定為「邪教」(譯者注:中國立法機關並沒有正式將法輪功定為邪教,而是通過了一反邪教法案),為進一步鎮壓打開了道路。

這個精神團體的成員們遵循李洪志大師的佛家教導,李洪志大師提倡純潔的生活以及涉及中國傳統氣功方法的集體晨煉。

根據這個人權中心的報導,大約450名成員已經被判處最高達18年的有期徒刑,600多人被送進了精神病院,10,000被投入了勞改所,還有20,000人被關押在臨時拘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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