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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月1日綜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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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2月1日】1)1月28日北京東城區(天安門所在地)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罪名審判了約30位大法弟子。其中16人是錦州弟子,其他十幾人以北京東城區大法弟子為主。15位在天安門城樓打橫幅的大法弟子被另外加上「示威罪」分別被判刑4個月至2年。


2)曾經營大法書籍的李小兵、李小妹分別被判刑6年、7年。


3)又有5位在天安門打橫幅的大法弟子被東城區公安分局逮捕。此案是由北京市公安局移交過來的。5位弟子有2位來自四川、2位來自河北廊坊、1位來自廣東。


4)據北京法新社報導,中國副外長、中美人權對話的中方代表團團長王光亞1月30日警告美國必須停止批評中國的人權記錄,並指美國以西藏和法輪功問題為藉口,對中國作出「毫無根據」的指責。王光亞說,如果美國3月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議上提出譴責中國人權記錄的議案,中美關係將受到「嚴重挫折」。他重申中國長期堅持的立場:「目前中國的人權狀況是歷來最佳的。」

另一方面,中國人大常委會外事委員會同日發表聲明,堅持中國是「人權記錄最佳的國家之一」。聲明說:「中國絕不比西方國家差。」聲明對歐洲議會的立場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上述言論及聲明與當前大陸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受到無理打壓和殘酷迫害的事實形成鮮明對照。



5)有關中國國家保密局發布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

中國政府1月26日頒布了嚴厲的法律條例,以圖控制因特網上流動的信息。紐約時報27日發表題為「中國頒布規則限制電子郵件和網站內容」的文章稱,《人民日報》刊登的這些規定提到了網絡信息中的「國家機密」,這個模糊的術語,只能由政府來確定其確切內涵。

文章認為,隨著中國因特網用戶的爆炸性增長,上述規定極大可能會淪為一紙空文。首先,即使沒有今天的規定出籠,在因特網上傳播政府不喜歡的消息也是非法活動;其次,監督所有的網民,特別是那些因特網咖啡館、免費電子信箱用戶非常困難;再次,官員們也不願意嚴格執法,以免妨害輿因特網相關產業的飛速發展。

預計新規定的出台主要是起震懾作用,特別是針對電子郵件和網上聊天室內難以控制的信息流。新規定第一次把國家機密法搬到了網上,規定用電子郵件傳播機密信息是非法行為。同時,因特網站必須通過相關保密部門的審查和批准,但沒有公布相關的程序細節。報導稱,成千上萬的網友發現,因特網是擺脫政府控制信息傳播的有效途徑。去年一位工程師把三萬個中國大陸電子郵件地址透露到海外,結果被政府判了刑。

報導最後認為,儘管中國擁有審核個人電子郵件的技術能力,但他們不可能跟蹤所有的信息,監視所有的網民。



美國議員考克斯二十六日抨擊中國侵犯網路隱私。這位擔任眾院共和黨政策委員會主席的重要議員發表聲明說,中國檢查網際網路內容、藉政府窺伺侵犯個人隱私和阻礙網路商業活動的做法是「野蠻行為」。

柯克斯在聲明中說,美國對中國的政策是希望大陸人民獲得自由,但中共對思想自由、言論自由和自由市場設立新的重大障礙,使美國這項希望遭到打擊。

據報導,中國已下令各企業必須向有關單位登記用來傳遞敏感資訊的電腦程式,並說明這些軟體如何運作。此外,中國也將界線含混的保密法令擴大運用到網際網路這個新的媒體。



中國國家保密局發布「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之後,中國安全部特工人員將參與管理互聯網,懲罰那些違犯規定者。

中國國家保密局規定,從中國上網的網絡內容必須經過有關國家保密單位的審查。此外,中國國務院也發出行政命令,要求所有使用加密軟件的公司,不論本地公司或外商公司,在1月底之前必須完成登記報備,否則將予處分。

《華爾街日報》上週三報導,中國「國家加密管理委員會」官員龐偉(音譯)說,「我們將協調國家安全部處罰那些違犯規定者」。「國家加密管理委員會」是中國為執行有關新規定而成立的新單位。龐偉說,公安部等三個部門也會負責有關執行工作。

(2000年1月31日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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