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法上訴--記大法弟子李凌 (附上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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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2月14日】我與李凌同在一個牢房10天,那是號稱亞洲第一大的看守所,據說共有十個女牢房。我所住的是五室。

李凌曾多次參加老師的傳功講法,十一次見到師父,是個94年得法的老弟子。為了大法她辭了職,走上了進京護法之路。99年10月27日,她與另外十四名自動聚集起來的弟子登上天安門城樓,把「法輪修煉大法義務教功」及「法輪修煉大法簡介」的橫幅展示開來。十五名弟子當即全部被抓。李凌的丈夫是錦州輔導站副站長,在李凌上京之時已被關進了監獄。李凌的兒子也是大法弟子。

李凌在監獄裏處處體現出大法弟子的風範,每天涮洗廁所,打掃衛生,弘法,學法,打坐煉功幾個小時。她總是樂呵呵地,沒有一絲憂鬱。除夕那天早上,在她的帶動下,全室十七人都繫上了根紅頭繩,一派過年的景象。

在1月28日審判的那天早上,她與我們幾個同修商量法庭上的陳述。我從她身上真正感受到了無私無我覺者的境界。她面無懼色,絲毫沒有考慮自己的安危,在法庭上為大法申述成了她唯一的心願。管教站在門口催促她上法庭時,她從容地將發言的腹稿打好,穩穩當當地走出牢房。

在森嚴的法庭上,每個弟子身後都站著軍裝筆挺,帶著白手套挎著手槍的公安人員,而這十五人中的十三人都十分輕鬆,時有微笑,在每個弟子僅有的兩分鐘陳述中,這十三名弟子都抓緊時間陳述大法的偉大,表示堅修大法,為大法獻身的決心。李凌抓住這短暫的時間奉勸政府不要一意孤行,要治國安邦,撫民於天下。講話幾次被打斷,但在她一再要求之下,終於完成講話的全部內容。

我們焦急地等待了一天,晚上十五名受審的學員回來了,路過我們牢房時,她們臉上都帶著磊落堂正的笑容。

審判後大部份弟子要求上訴,目的不是為了減刑,而是為了大法。她們認為若不上訴就等於接受罪名,她們要用上訴來告訴人們:大法好,修煉法輪大法無罪!

李凌的案子按理應判四年,結果才判了一年半。她悟到這是師父安排的,這剩下的一年半不能再減了,是用來建立自己的威德的。在三個月的關押候審期間,李凌等人曾被轉送到北京公安七處,與死刑犯同牢一個月。為了煉功的權力,她被幾次處以重刑,毫無懼色。她一直後悔自己走出來護法太晚,比那些七月份就走出來的弟子晚了三個月。她很可能被送回錦州服刑,我衷心祝願她在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上不斷精進,直至圓滿。

美國學員
2000年2月12日


我的上訴書

我叫李凌,遼寧錦州人。我因在天安門城樓上展示「法輪修煉大法義務教功」橫幅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我提出上訴不是為了個人,而是為了法輪大法,為了國家與民族的利益,因此我已不在乎對我個人的判決如何。

一.法輪功學員向政府反映情況的渠道全部被堵死。古有「擊鼓鳴冤」,國外有議會聽取民意,中國有「信訪辦」,溝通政府與百姓。然而今天的「信訪辦」成了拘留所的入口,大法弟子無處說話,天安門成了我們唯一表達心願的地方。上天安門展示法輪大法,何罪之有?

二.我們的師尊曰:「......天下太平民之所願,此時若法令滋彰以求安定,則反而成拙。如解此憂,則必修德於天下方可治本,臣若不私而國不腐,民若以修身養德為重,政、民自束其心,則舉國安定,民心所向,江山穩固,而外患自懼之,天下太平也,此為聖人之所為。」政府對如此眾多的法輪功學員採取打壓,在能得民心的時候卻把上億的修煉者及更多的群眾推向政府的對立面,豈能治國安邦,撫民於天下?!得民心者得天下。

三.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中國政府在法輪功事件中嚴重損害了自己的國際形像。國際人權組織強烈譴責中國政府的鎮壓行為,美國國會全體通過譴責中國的議案,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及歐盟紛紛譴責中國政府。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響應中國政府對我們師父的通緝令。各國大法弟子紛紛來中國護法,法輪大法已不僅僅屬於中國。

我們沒有罪,修煉法輪大法無罪,法輪功不是邪教。為了國家的前途,為了民族的利益,我提出上訴。

法輪功學員李凌
200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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