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輪大法修煉者致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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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2月14日】

呼籲全國人大、全國政協真正為人民負責,為國家負責
實事求是地調查法輪功問題,還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清白
糾正黨和政府少數人一意孤行的錯誤決策,拯救國家於滅頂之災

尊敬的全國人大委員長、常務委員、委員先生:

尊敬的全國政協主席、常務委員、委員先生:

世紀之交的具有特殊歷史意義的本次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會議即將召開,會上對法輪功問題如何決議,將是您們每一個人不得不面對、並需要嚴肅考慮、慎重表決的真正關係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大問題。希望您們能意識到,這是一個國家政權對於偉大的佛法、對於度人的覺者、對於上億人民的信仰的態度問題,絕不能視同兒戲。

為避免悲劇的發生,半年多來我們法輪大法修煉者一直在尋求與政府的和平對話。政府沒有給我們這樣的機會,反而是數萬善意上訪說真話的修煉者被拘捕,數千修煉者被判刑或勞教。可是現在不論是獄裏的犯人還是社會上的百姓,都知道了法輪大法修煉者是好人中的好人,不少人由此得法並走入修煉,我們黨和政府因此在國內大失民心。政府對不參與政治的修煉人大動干戈,嚴重破壞了社會的安定,損耗了國家的財力,卻因為大法修煉者視「真、善、忍」重於生命,既起不到預想的作用,又使中國在國際上的人權形像嚴重受損,陷於尷尬境地。

幾個月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取締、防範和懲治「邪教」的「法律依據」,對於「邪教」進行了擴大化的含混的定義,明顯是被授意而為。隨後兩院對此「依據」進行越權解釋,北京的法庭上出現了用捏造的漏洞百出的「證據」審判正義,引起聽眾席上陣陣哄堂大笑的滑稽場面。這實為中國法治建設的悲哀,我們的「立法者」的悲哀。 在本次「兩會」召開之前,在少數人策動的對法輪功的進一步打擊開始之際,我作為堅定地修煉法輪大法的中國公民,希望能履行我國《憲法》賦予公民的建議權,嘗試著再做一次努力(我曾於1999年10月28日在去全國人大信訪辦上訪的路上被拘捕,並被刑事拘留27天,為抗議這種非法拘捕,我曾在看守所絕食、絕水近6天),平心靜氣地、實事求是地與您們探討一下糾正政府錯誤決策的可能性,看看大家能否在求同存異的基礎上達成某種共識,共同努力維護好社會的安定團結局面,使人們能集中精力於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

我想談五點意見:

一、法輪功問題的起因是由於少數人利用新聞媒介,破壞國務院和中宣部多年堅持的對氣功和人體科學「不宣傳、不爭論、不批判」的「三不」原則,連續製造虛假新聞,侵害公民權益,引起大量煉功群眾為澄清事實而上訪。這半年來在錯誤政策的導向下,對於法輪功的新聞侵權規模之大、程度之烈是前所未有的,造成嚴重的社會不安定。因此要平息法輪功問題,首先要停止一切新聞侵權。幾年來的正反面經驗已經證明,國務院以前制定的對氣功和人體科學的「三不」政策是正確的,是有利於社會安定團結的,因此希望這一政策能繼續得到貫徹執行。

二、其實關於法輪功的「邪教」定性問題,政府迄今並未做出正式決議,法院並未根據全國人大提出的取締、防範、懲治邪教的法律依據對法輪功進行嚴格的鑑定,只是由新聞媒介和個別領導人擅自宣說,因此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由此產生的惡劣影響有目共睹。不過正因為政府沒有正式決議,就還有挽回的餘地,如果能淡化處理,還是可以扭轉事態的。

三、目前中央和政府一些部門針對法輪功的各種通知、禁令,我認為其中中組部禁止共產黨員煉法輪功,因為確實涉及信仰問題,是可以商量的;而禁止公務員和教師、學生煉功(一些高校學生因此被開除學籍),是不合適的,有違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信仰自由和政府簽署的《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約》。公安部的「六禁止」規定也有多處違憲問題。希望有關部門能逐項鑑別,予以糾正。

四、佛家和道家功法修煉在中國自古有之,是中華民族璀燦文化的重要組成部份。真正的修煉人是不干涉政治,與世無爭,與社會無害的。法輪功是佛家正傳修煉大法,只不過改變了以前秘傳獨修的形式,拿出來在社會上普及。法輪功的功理對修煉人的道德要求非常高,這是適應我國精神文明建設需要的;法輪功顯著的祛病健身效果也為減輕國家醫療負擔做出了突出貢獻,因此是對國家有利而無害的。當然法輪功的理論涉及許多現代科學尚未認知的領域,對此科學家有視之為更高科學的,也有不理解而排斥的。科學問題是有待於逐步研究證實的,不能過早下結論,特別是不同領域的專家互相之間不能干涉指責,否則不利於科學的發展。鑑於這些情況,我認為,修煉群眾與政府之間完全可以加強相互理解,在求同存異的基礎上實現穩定、和諧。

五、李洪志老師告誡我們學員,遇到任何問題要向內找,看看自己有哪方面做得不足。我們非常明白,政府有關部門對法輪功的所有懷疑和指責,都是由於我們一些學員在某種程度上違背了法輪功功理要求,做得不夠好,給人造成了誤解,但這不是李洪志老師和法輪功的錯。一段時間來,許多學員為了讓政府了解法輪功,為了澄清事實,制止新聞媒介的不真實報導和不公正言論,寫了大量信件,並不斷地到北京來上訪,大家出於為社會負責、為政府負責要講真話的善意的心情,希望政府能夠理解。當然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也是在修煉自己,不斷發現自己的不足,並改正不足。現在我個人認識到,有些時候我們是過於強求了,總希望政府能儘快接受我們的觀點,從而轉變態度,這也是不符合「做而不求」的修煉境界的。李洪志老師說過:其實我們的要求並不高,只要能有一塊兒地方煉功,就謝天謝地了。因此我認為,如果政府能有一個實事求是的和緩的態度,給修煉群眾一個正常的合法、寬鬆的煉功環境,我們廣大法輪功學員都會自覺配合政府維護社會安定,一如既往地在各自的工作、學習崗位上努力工作、學習,繼續為國家建設多做貢獻。

總之,我衷心希望我們全國人大、政協全體委員能真正為人民負責,為國家負責,實事求是地調查、討論法輪功問題,還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清白,糾正黨和政府少數人一意孤行的錯誤決策,拯救國家於滅頂之災。

隨信附送一些澄清事實的文章,供參閱。

北京法輪大法弟子:XXX

2000年2月10日
(編者註﹕因篇幅關係,恕此處附件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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