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The Star-Ledger報: 新澤西州人在中國遭監禁後返家(編譯)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0年2月16日】新澤西州The Star-Ledger報, 2000年2月8日

昨天,一位新澤西州的婦女安全返回新澤西。她被中國警察關押了兩週,只因為她是一個被(中國)宣布為非法的精神運動的成員。

於Jackie(譯音) 和她14歲的兒子崔維(大衛)住在橋水(譯音)市。他們經一整夜的飛行顯得有些疲倦,但回到美國國土後感到輕鬆了。

「這裏太自由了」她一邊笑一邊說,「我覺得有些奇怪,我竟然在監獄裏待了一段時間。」

於是位44歲的金融系統分析師,她說她自1月23日在天安門廣場被捕後多次被打,主要原因是警察想讓她放棄對法輪功運動的讚揚。她於星期五被釋放。

「我被抽嘴巴,被踢,被推倒在地並被踩在腳下,」她說,「我在監獄裏的時候,天天煉功,為此也受到了處罰。」

修煉者說,法輪功並不像共產黨政府所宣揚的,他既不是宗教,也不是狂熱崇拜。

於說,修煉者們明知有被抓的危險,仍不斷去天安門廣場,就是為了從中國政府那得到一個答案,為甚麼它認為法輪功是有危害的。

「許多修煉者都從法輪大法(法輪功的另一個名字)中受益極大,所以他們無法接受中國政府把他定為邪教。」於說,「他們試圖尋找一些可以叫屈的地方,但政府關上了所有的門。」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