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XX街道辦事處在百忙之中,對我進行了一個多星期的幫教工作。在這裏,我首先對他們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謝。應校黨委和街道黨委的要求,我將這段時間的收穫做一個簡單的總結,
街道辦事處從街道工作的特點出發,安排我廣泛接觸了社區工作的各個方面,幫助我儘快從一個學生角色轉變成一名社區居民,從而對現實社會有一個更全面的認識。我能夠體會到街道的苦心,因此盡可能地配合街道的工作,街道安排的活動我都按時參加。這期間,我參觀了老齡大學、敬老院、幼兒園、街道膠印廠,幫助社區工作人員一起照顧孤寡老人,以志願者的身份跟街道領導一起到居民家中送溫暖,還參加了社區的聯歡活動。通過幾天的活動,我確實對街道的工作有了進一步的了解,並對他們這種為居民服務的奉獻精神深表敬佩。同時,我也對現實社會有了一個更深刻的了解。可以說,這方面的目的是達到了。
同時,街道還邀請了好幾位退休的老教授與我談心。交談中,我感到這些老教授都是出於善心,想幫助我提高認識。因此我對這些老教授是尊重的,同時坦誠地談出了我對修煉的理解。就這樣,我們平等地交換了對修煉的一些看法,並互相加深了的了解。當然,這樣的談話不可能改變我修煉的決心,但是我想,這樣的交談對於我們雙方還是有益的。
實事求是地說,以上的活動使我收穫頗多。
首先,我更深刻地理解了李老師所講的「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社會狀態去修煉」這層法理。我深刻感受到,常人社會這層法也是宇宙法理在這一層中的體現。儘管目前社會道德的下滑令人痛心,但是作為一個大法修煉者,我不應該去抵觸這層法理或者反對、排斥這層法理,而是應該最大限度地符合,並且盡可能地去圓融它,也就是按照這層法理中符合「真、善、忍」的部份去做,同時不受那些敗壞了的觀念影響。我想,作為修煉者,我不是要干擾這層法、破壞這層法,而是應該維護大法在常人這一層中的體現,這也是李老師要求我們做的。具體地說,從法律角度上講,作為公民,我應該遵守憲法,自覺履行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從社會分工角度上講,我現在有我的工作,這是我為社會做貢獻的環境與方式,所以我要做好我的工作,同時遵守工作單位的規章制度;從社會角色角度上講,作為家庭的一員,我要盡可能地做一個好女兒、好妻子、好兒媳、好孫女/外孫女、以及其它家庭角色,作為社會的一員,我在各種社會場合中,都要替別人找想,做一個好人。我在這裏是這樣寫的,同時我已經這樣做到了。總之,我體會到,法輪大法的修煉方式,就是在常人社會中,「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社會狀態去修煉」。只有這樣,才能盡可能地去圓融常人這層法,做一個名副其實的好人;也只有這樣,才能充份利用這個環境修煉自己,遇事無條件地向內找,不斷地提高心性;也只有這樣,才能使不修煉的人了解法輪大法,使更多的人盡可能地理解佛法修煉。
其次,我還對法輪大法對修煉者的要求有了更深的理解。我體會到,作為一個大法修煉者,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時時處處向內找,向自己的內心找,看看是不是有不符合大法的想法與行為,如果有,是甚麼觀念或執著造成的,同時去掉這一觀念或執著。概括的說,就是時時處處把自己當作一個修煉人來要求自己,說得更清楚一點,就是修煉不是簡單地約束修煉者的行為,這個能做那個不能做,而是注重修煉者內心根本的改變。所以,修煉不等同於任何形式上的表現,不是說不吃藥的就是修煉者,也不是說絕食就是修煉;同時也不能簡單地用行為來評判一個人是否真正的修煉者。作為修煉中的人難免做錯事,但不能因此就否定這個人;同樣,也不能看這個人每天煉功、學法,甚至有些「壯舉」,就因此認為這個人怎樣怎樣。真正從內心認識到法理,並在實修中按照所認識到的這層法理去行事,我認為這才是真正的修煉。至於說表現出的做事方式,應該是修煉者所在層次的自然流露,李老師講「順其自然」、不要強為,如果沒有悟到那層法理卻非要去做,就是強為了,這也是違背大法的要求的。不僅如此,我看待不修煉的人也是這樣的,不以一個人一時一事的得失評判這個人的好壞,也許有的人品質很好,只是一時糊塗做了錯事,只能說這件事他做錯了,但不能武斷的判斷這個人不好,否則就是不負責任的;同樣,有的人做事圓滑可是用心險惡,也不能說這樣的人好。具體到事例上,比如說電視上說的這個例子那個例子,甚麼自殺的殺人的,以我的理解,這些人的這些做法根本就違背了大法的要求,是他們自己對法的誤解或者沒有把自己當作修煉的人造成的,不能說是法輪功教他們做的,因為這些做法根本就不是大法中的東西。同時,我對這些人本身不做評判,也許他們曾經真修過,也許沒有真修過,但無可辯駁的事實是,這些事情他們沒有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沒有達到修煉者的標準。那麼用這些事例來誣蔑法輪功自然是站不住腳的。同樣,關於法輪功是否有組織的問題也是這樣。修煉就是修人的心,而人的心誰又能組織得了呢?李老師講「以法為師」,修煉沒有榜樣,任何一個修煉中的人都代表不了這麼博大的宇宙大法,只有《轉法輪》這本寶書是我們修煉的依據。尤其在現在的形勢下,每個人的修煉環境不一樣,心理狀態也千差萬別,如何能統一得了?我自己如果決定一件事情,一定是自己切切實實地從法理上悟到後再去做的,別人去做與我沒有關係,別人不做也與我沒有關係,又如何組織呢?所以,法輪大法修煉是「大道無形」的,沒有組織。
另外,我還深刻地體會到,人人都有佛性在,人人都有善心在,只是有的時候被掩蔽得太深了,甚至連他自己都察覺不到了。但是李老師要求我們修煉者,平時要保持一個「慈悲的心,祥和的心態」,要時時處處替別人著想。通過這幾天在街道的經歷,我體會到,當修煉者能夠真正放下自我評判是非的觀念,完全以善心看待時,就能夠看到周圍人心底那閃閃發光的佛性。比如說,來跟我談心的老教授和街道幹部都是出於一個目的──希望我放棄修煉。當然這個希望我不可能滿足他們,如果從對於我修煉支持與否的角度來判斷他們,那麼我肯定是難以接受他們的勸說的,甚至會產生抵觸。但是,我發現他們的初衷卻完全是善良的,怕我因為修煉耽誤了前途或者出現甚麼意外,總之還是出於愛護我的角度,只不過是對法輪大法了解不夠,所以勸說的前提是認為法輪功怎樣怎樣,那麼肯定是勸我放棄修煉了。所以當我跳出自我的小圈子,用「真、善、忍」衡量周圍的一切時,我真的被他們的善心所感動。所以我能夠心平氣和地坐下來與他們交流看法,而不帶有任何抵觸和厭煩,同時也獲得了他們不同程度的理解。不僅如此,在工作單位、在派出所、在公共社會環境中,我經常發現,善心尚存的人佔絕大多數,所以人類社會在我眼中還是有希望的,因為我看到了這麼多人還保存有珍貴的善心。既然這樣,我只能用最大善心的去回報這些善良的人,又怎麼會去「反社會」、「反人類」呢?
說到這裏,我必須坦誠地承認,我個人以前的有些做法沒有完全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所以給其他人造成了誤解,我想這裏有我的責任。比如說,以前沒有真正明白要無條件地向內找自己的不足,遇事容易責怪別人,所以不懂得李老師所言的做好人是讓我們提高心性的,只是為了做好人而做好人,從形式上要求自己,內心沒有真正的從根本上改變。而且看待他人也習慣用形式上的標準和自己的好惡去衡量,沒有真正做到「以法為師」。所以,以前我修煉的狀態比較浮躁,沒有踏踏實實地修煉自己這顆心,有時不能夠「紮紮實實地達到標準」。去年8月份以來,隨著周圍大環境的變化,我自身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我慢慢地學會了向內找,學會了挖掘自己不好的觀念並去掉它,學會了「以法為師」,學會了符合常人狀態,還有許多許多…………所以,我要衷心感謝周圍所有的人,你們為我提供了很多珍貴的修煉機會,給我指出了很多不足,幫助我提高了心性,所以我確實要萬分真誠地感謝你們。作為一介草民,在物質上我沒有甚麼可以報答你們的;但是作為一名大法修煉者,我能夠在大法中精進實修就是對所有這一切最好的報答。
以上就是我的一個簡要的修煉小結,代表了我在目前這一層次中的狀態。我希望本文的讀者能夠理解我的誠意,並對大法有所了解。如果所言有不妥之處,請及時指正。
此致
敬禮
XXX
200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