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全國人大代表通報法輪功學員信訪的真實情況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0年3月11日】

尊敬的人大代表:

我作為一位法輪大法修煉者、一個中國公民,我有權利也有義務向人大常委會委員及各位人大代表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但是,關於法輪功的情況很難反映到國家領導人和國家最高權利機關那裏,這主要是因為公安部門個別擁有權勢的人利用職權採取欺上瞞下的手法,切斷了信息溝通渠道,導致中央根本不知道有多少人來京上訪。

根據全國法輪功練習者反映的情況,每個省只要有5名法輪大法修煉者上訪,當地的第一把手的職位將受到撤職的處分。因此,每天來京上訪的人都被帶到天安門公安分局,然後按上訪人所在籍貫由各地駐京辦事處領走,並由上訪人所在地公安部門押回拘留,導致國家領導人無法聽到群眾的呼聲,信訪部門也都被公安部門接管了。

有的修煉者直接給人大代表寫了信,準備3月5日把信交到人大代表手中,而實際上信沒有交到人大代表手中,人也沒能回來。例如,豐台區的劉同雲,由於把寫給人大常委會的一封公開信給當地派出所警察看了之後,從3月2日被帶到派出所至今未歸,甚麼時間能回來無人知道。

還有的地區開甚麼學習班,強制要求家裏人把煉功人押送派出所,交500元押金。據我所知,自2月4日被帶到派出所的人一直沒有放出來。北京實行了郵電通信管制,外地上訪人員往家裏打電話打不通,線路全被封鎖,各城區都出現類似的現象。各地都有毆打法輪功學員、抄家、亂罰款、勒索等諸多侵犯公民人權的現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代表國家權利的最高機關,也是全國人民基本權利的體現。根據有關權威部門的官方統計,從去年7月至今,已有一千七百人次來京上訪,這是一個不小的數字。希望引起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重視,關心民情、體察民情是人大代表的職責,親自調查研究、走入群眾中去,掌握第一手資料是人大代表一貫的作風,為了維護國家繁榮和穩定,為了國家法制的健全和完整,我強烈呼籲人大代表到群眾中走一走、看一看,有利於解決各種侵犯公民權益的行為,包括公民上訪權、信仰自由權、人身自由等等,有利於國家的團結和安定,有利於國家社會主義建設同時也有利於和平、公正解決法輪功問題。

向敢為人民反映真實情況的人大代表致敬!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