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歷一次魔難,對大法就更加堅定

——國內大法弟子的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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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4月20日】
XX,XX,你們好:

好長時間沒有聯繫了,也不知這封信能否收到。近一年來,經歷的考驗太多了。真的是「常人無法承受的」。真的體會到了修煉的嚴肅性和甚麼是修煉。

我們每個人都有一段自己的修煉故事,人間最苦的地方呆過了。最難捨棄的捨棄了。但走過來之後,回頭一看,甚麼也不是。下面簡單的講一點近期的一段修煉的故事。

我因進京上訪被抓進監獄。其實根本沒有上訪成,也無法上訪成。中央兩辦的門口,被幾十名便衣警察「保護」著。我在信訪辦門口幾十米的馬路上走,被便衣攔住,問:「是練法輪功的嗎?」當知道了我是煉法輪功的,就抓。我就是這樣被連拉帶推帶拽地拖到警車上。後被帶上手銬。然後四五個人一排連銬或連綁在一起,押上火車,遣返回原地。經市公安局,分局的層層審訊,被定為「擾亂社會秩序--宣揚封建迷信」後,被拘留(我在拘留書上寫的是:我沒有犯法,不同意拘留〕15天,關在長春大廣監獄。

在監獄裏,每個監室幾乎都是大法弟子。我所在的監室共關26~28人,其中有4個人是常人,其中有兩個人得法,兩人同情大法弟子。在監獄裏,大法弟子每天都堅持集體學法煉功,經常交流心得體會。大法弟子用自己唯一能行使的自由--不吃飯,不喝水(絕食)來表達自己的心願,用生命來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不是邪教。

經過大法弟子前仆後繼的護法修煉,把拘留所正成了修煉的場所。監獄裏的每一個大法弟子都有一段自己在護法中修煉的故事。春節期間,我是在監獄裏度過的。

期滿後,還要經過所在派出所的審問:「練不練啦?」,「進不進京上訪啦?」等。強迫每個大法弟子寫保證。所有被拘留的大法弟子都回答一個字:煉。因此有的大法弟子沒等走出拘留所,又被繼續拘留。我在所謂的保證上寫的是:我行使憲法第41條賦予公民上訪的權利,我沒有犯法,及寫了我被抓的經過。

期滿釋放後,回到單位。層層找談話,讓我在共產黨員和法輪大法兩者中選擇。當然這是我要過的關,也是我弘法的好機會。最後,我這個具有幾十年黨齡的共產黨員被開除了黨籍。他們還停止了我的工作。

有一次市公安局的警察用警車把我帶去。因為資料的事情(國內不准看有關大法的資料),我沒有配合他們,結果遭到了毒打和辱罵。

每經歷一次魔難,對大法就更加堅定。

我所承受的和其他大法弟子比起來是微不足道的。就是因為進京上訪,到外面去煉功,傳看大法資料,交流修煉體會等,被拘留,被勞動教養,被開除黨籍,被開除公職,被開除學籍,被判刑的太多了。

在二、三月份,長春市的大廣,八里鋪兩個監獄裏關滿了大法弟子。最近從拘留所裏直接就被勞動教養的人越來越多。有的一年,有的兩年。長春的黑嘴子監獄是女教養所,九台監獄是男教養所,裏面關了很多大法弟子。在教養所裏勞動強度大,時間長,而且不准學法煉功,讓犯人管著大法弟子。號長獄霸都是犯人。犯人可以打罵大法弟子。若大法弟子學法練功,被管教發現,就要給犯人加刑。

家裏其他人,也各有自己所經歷的考驗,所遇到的魔難。有的被開除公職,有的受到學校的處分,有的受到單位的批評教育等等。

前一段時間家裏電話可能……。你們都修得很精進吧?

九九年香港法會和今年三月份的日內瓦法會你們參加了嗎?

你們的老朋友--人間的同修

2000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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