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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大陸批判文章中的幾個問題談談認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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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4月23日】自去年夏天中國政府開始鎮壓法輪功至今已有很長一段時間了。現代文明社會對異端思想的控制,讓「焚書坑儒」的祖先們汗顏。各新聞媒體更是傾巢而出,形成鋪天蓋地的強大的輿論攻勢,至今依然硝煙瀰漫。隨著時間的推移,理應帶給彼此的是理性的、負責任的思考。可錯誤的鎮壓還在繼續,所謂深入揭批的文章依然是老調重談。

最近中國社會科學院「法輪功現象綜合研究課題組」研究得出「目前大量存在的是屬於思想認識方面的問題」(《半月談》2000,3期)。既然是思想認識問題就不應該進行政治鎮壓,不能以政治檄文代替思考和分析。
「真理不會向強權屈服,真理會越辯越明」。我僅就一些批判文章中涉及的幾個問題談談自己的認識,不當之處,請指正。

(一)對"精神控制"的理論分析

「精神控制」被當成法輪大法的一條主要罪責進而成為當權者一把銳利的武器廣泛使用,無需事實證明和理論論證。控制,自然要有物質手段的。精神控制是不是用強制的物質手段使他人接受某種思想,控制其精神?

法輪功沒有行政性組織,因而沒有行政手段;也沒有任何武裝,沒有任何暴力設施,從未動用任何武力;甚至沒有宣傳工具.法輪大法學員都是社會中的一員,沒有脫離自己的工作單位和家庭,法輪功控制不了學員的任何東西:身體、生活、家庭、事業和前途。

強制力必定不能脫離一定的物質基礎.政府為甚麼在近一年的時間裏未能發現任何法輪大法的暴力設施?因為根本不存在。(我國官方電台,報紙對國外的邪教活動有很充份的報導,介紹了他們有固定的地點,有暴力設施,及管理人員等等,以及他們如何控制信徒的.對這種精神控制老百姓應該有一定的感性認識。)很長一段時間來有報導出許多原大法學員「幡然悔悟」、被轉化的,他們之中有普通學員,也有輔導員,甚至站長等。報紙、電台不厭其煩的講述其轉化後的「認識」,卻從來沒能說清並證明他們如何被控制,或如何被迫去控制別人的。

顯然,這一意義上的精神控制不成立.那麼,精神控制又是甚麼呢?《人民日報》2000年3月28日署名文章是這樣解釋的:精神控制即「編造末世論,使人產生恐懼和求助心理,對其產生強烈的依賴感,如果想要躲避劫難,就要聽命於他,就要把今世生活,財富乃至生命都毫無保留地交給他來支配」。我真不知道這在說誰,說的到底是甚麼。我作為一個法輪大法學員,按政府的劃分也算是「執迷不悟」一類的了,可我既沒有這種心理,也從沒聽到過這些說法.每當我看到這些文章時,我總是很困惑:作者到底寫給誰看的?可能只是給不了解真相的百姓看的吧。因為法輪大法要求學員做甚麼,不做甚麼,法輪功的書中講了甚麼,學員很清楚。政府這種不符合事實的宣傳文章只能使我們更加明白真理在誰手中,誰在造謠,誰在控制.

首先,我們看一看事實:

對於"世界末日"問題,李洪志老師幾年前曾明確說過:「我講的目的是告訴大家,一個是所謂的那種劫難是不存在的;一個是不做好人的人是危險的。」

我本人,我身邊的其他學員從沒被要求聽命於任何一個人.老師卻要求我們用自己的理性去分析,為自己負責任.人是萬物之靈,是最寶貴的,怎能把自己的生命交給別人呢?

至於財富,老師從未要我們一分錢,輔導員等也是義務教大家動作,交出財富從何談起呢?我們大多數學員從未見過李老師,我們只是每天做幾套動作,看看書,交錢幹甚麼?即使煉功,錄音機等還是輔導員或學員自願義務給大家用的.法輪大法對學員的要求都在《轉法輪》中寫得很清楚,《轉法輪》在那明擺著哪,為甚麼不實事求是地調查研究一番?已被強制轉化的原學員,是否政府一干涉,他們就不怕世界末日;就沒有恐懼了?他們是如何被轉化的哪?政府及單位領導是用說服教育的方法來做工作的嗎?要是這樣的話,表明他們還是有頭腦的,那又如何能輕易被迷惑的?如果是採取開除黨籍、公職、學籍,直至法辦的手段來解決問題的話,看來,對喪失名利、蹲監獄的恐懼遠遠大於對世界末日的恐懼.那世界末日還那麼可怕嗎?要用事實說話的.

其次,做一理論上的分析.

在一些批判文章中都是以這樣的論述來說明法輪功如何精神控制的.《光明日報》2000年3月28日的文章引用一轉化者的話:過去自己一言一行都要按照法輪大法的要求去做.《人民日報》月28日署名文章也稱:許多原練習者說,一旦接受法輪大法說教就無時無刻不感到一種巨大的精神控制,行動猶豫,語言小心.甚至思想也得不到自由,一切都像處在被監視之中.

通俗地講,我們都知道,我國歷史上都相信善有善報,相信老天有眼,相信天網恢恢,都能自己在內心約束自己.因為事實上善惡都是由因果報應的.道德、良心之所以能發揮作用,就是通過人自己約束自己來實現的.上述行為有甚麼可奇怪的哪?西方不也講上帝無處不在的嗎?當然,現代人追求自由,難以認同此說.但人各有志,修煉的人有自己的精神信仰和精神追求.

西方早已進入現代化,甚至是後現代化時期.但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西方出現宗教復興.美國百分之九十五的人聲言信仰上帝,在西歐,相信天堂、地獄、魔鬼的人佔大多數.1997年,世界58億人口中宗教信仰者佔百分之八十一(《半月談》,99年19期).為了分析《人民日報》的精神控制論,要從甚麼是信仰說起、《辭海》這樣定義信仰:對某種宗教,某種主義極度信服和尊重,並以之為行動的準則.有學者分析;信仰作為一種精神現象而言,是信仰者對一定信仰對像所表現出來的感情、態度和行為.人類產生信仰感情一個重要原因是對生命終極目的的追求,人類渴望知道自己為甚麼活著,並希望自己能成為自己的主人,這能從根本上激勵人類的心靈,同時也因為支配人類的自然力量和社會力量強大,偶然和無情,在人類的心靈上激起恐怖、神秘、偉大等情感.信仰態度是信仰者對信仰對像的信服、尊重和奉行程度的主觀表現,由於各種原因,信仰態度差異很大,信仰行為即信仰實踐,是信仰者在信仰觀念指導下的活動,以信義為最高準則.(《信仰導論》,廣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對於不修煉的常人來講,在目前這可能是較有說服力,較客觀的解釋了.

法輪大法學員為甚麼能堅定對大法的信念,置生死於度外?是因為這是我們的信仰,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是真正的科學.大法博大精深,通過修煉,使我們增加了無窮的智慧,對人生、對宇宙有了正確的認識,明白了人為甚麼活著.如果說有甚麼恐懼的話,那只能解釋成對茫茫宇宙,對神秘的大自然的敬畏!至於那些"轉化者",本來信仰態度因各種原因就有所不同,一時的迷惑或者改變態度都是正常的,不願約束自己就放棄.在政府干涉之前就有人不修的,大法的門是敞開的,來去自由,有誰用武力,用行政手段威脅他們了嗎?這不正說明,沒有甚麼"控制"嗎?撇開政治因素,這種「控制」之說實在太牽強附會。

《舊約聖經》有這樣一段記載:上帝為考驗亞伯拉罕對他的信心,曾啟示他將自己親生的獨子獻祭.亞伯拉罕經過痛苦的思想鬥爭通過了考驗,他在上帝指定的地點準備好了祭壇和柴火,在舉刀刺向親子的時刻,上帝阻止了他.19世紀著名的哲學家克而凱郭爾由衷地稱讚亞伯拉罕的偉大:他的偉大在於他的不可思議,他的偉大在於他的信仰.物慾橫流的現代人除了"戲說"之外,能嚴肅的理解甚麼,又能理解甚麼嚴肅的事情?

蘇格拉底是古希臘的偉大的哲學家;醉心於哲學,對於政治從未表示任何興趣.他認為自己一生的使命就是把他的同胞從無所用心的狀態中喚醒,引導他們去思考生活的意義和最高的"善"勸人從善.晚年卻被提起公訴,指控他危害社會;罪行之一是他不信奉國家承認的神,而信奉新的神.他認為自己是最正確的,是聽從神的召喚,他沒向法庭認罪求赦,而是從容赴死、在申辯中他指責雅典人"只關注聚斂錢財,而不關心真理和智慧,不去完善自己的靈魂,你難道不為此而感到羞愧嗎?"(《蘇格拉底最後的日子》,上海三聯出版社)

對信仰體系的分析還可以證明為甚麼法輪功不是邪教.《經濟日報》2000年3月10日發表署名文章認為邪教有五大特徵:秘密結社,崇拜教主,施行精神控制,散布末日毀滅,聚斂錢財.這是對這一段時期以來的論調的概括.事實上崇拜教主、精神控制恰恰是任何宗教或信仰的組成要素:教主崇拜即信仰對像,精神控制即信仰態度.宗教信仰歷史悠久,有強大的權威.但世界上三大宗教都有行政干預的手段。當宗教信仰因種種原因缺乏生命力時,往往用其行政手段控制, 如天主教將布魯諾處以極刑.至於說散布世界末日,看看世紀末報刊關於"千禧"的考證西方許多邪教是如何衍生出來的,就知道誰在說末日,現在書店裏還有有關世界毀滅的預言及世界神秘現象揭秘之類的書在架上,似乎正向人們說著甚麼'聚斂錢財則正是宗教在當今邪變的表現.而秘密結社不能簡單當成判斷是非的標準,應該歷史地、全面地分析.從耶穌傳法起三百年,基督教一直處於非法境地,其活動都是秘密的並不斷受到羅馬的迫害.法輪功不是宗教.96年從氣功協會退出之前是中國氣功協會一員。並採用相同的"輔導員,站長"的叫法.之後則積極向各主管部門申請註冊,被無理拖延拒絕.政府對有近億群眾參加的活動不予註冊,置於非法境地,不進行管理和保護,是政府部門的嚴重失職卻反而以此為藉口來鎮壓,在民主和法治日益健全的今天實在讓人難以理解.畢竟,現在不同於古希臘和古羅馬.

理不講不明.希望我們多一些理解和寬容,而這樣能避免專制,避免再給我們的民族帶來不幸.

(二)「血淋淋的事實」質疑

從去年夏天以來,電視裏時常出現一些原練習者因患病拒醫而死亡,自殺,患精神病甚至在病態下殺人的報導.家屬痛不欲生,聲淚俱下.有時還有畫面,血淋淋,通過感情渲染,使一些不了解法輪功的觀眾對法輪功產生恐懼甚至痛恨萬分.官方最新報導共有1500多人因練法輪功而死亡.《人民日報》3月28日署名文章的作者從「最近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殺人命案看法輪功的邪教罪惡」.在56界聯合國人權會上,中國官方代表從所謂法輪功致1500多人死亡,殺人害命者11人,導致精神障礙者651人等事實證明法輪功是邪教,因而政府打擊邪教是正確的,是維護人權.似乎在新聞宣傳上又出現一個新的邏輯:出現一些死亡(含自殺),出現精神障礙以至殺人的情況─一>邪教─一>鎮壓.

對這些事件的真實性我暫且不論,僅從現象本身我提出一些困惑:

第一.是不是煉法輪功就不許生病,不許死亡.煉法輪功必然能長生不老,否則,就是法輪功的罪過?

第二.「法輪功練習者」是如何確定的?

是不是凡練過法輪功的就是法輪功練習者?不論其後來是否放棄,是否按法輪功要求去做『他自己說是就是嗎?你說是他是就是嗎?需要證明嗎?如此說來法輪功組織並不嚴密,是不是其成員都要靠政府來確定。

第三『事實是否要經法院來認定,新聞宣傳能代替法律,電台、報紙就是法庭嗎?

我們是一個法制逐步健全的社會,我們走過了「文革」那場浩劫,為甚麼還有法不依?經報紙,電台播出的事情的真實性靠甚麼來保證?情況失真時怎麼辦?

證據需要核實嗎?是否只要有人站在電台哭訴即是當然的受害者?真正的受害者和栽贓陷害者還要不要區分,如何區分?

是否任何病亡,自殺,患精神方面的疾病都有一個能查明的原因,而且本人或其親屬不需公正、權威的專業鑑定就能自己知道?

第四『《人民日報》3月28日的文章中舉的多是最近的案例,現在政府已宣布取締法輪功,並認為取得決定性勝利;那為甚麼還會出現這些情況,且更惡劣;比例更大?問題嚴重性超過以往沒有政府干涉的七年(政府宣布有百分之九十八已被轉化,但最新公布的死亡人數比開始鎮壓時多100多人,僅《人民日報》上文中引用例子中,自去年夏天至今殺人害命,傷人的就有3例)是否從反面說明政府這種管理方式是無效的,甚或應承擔某種責任?』

法輪大法從未宣稱練功可以長生不死,包治百病.李洪志老師在《轉法輪》及其他書中,在早期面授的講法中都講過(大意):法輪功不治病,危重病人不能煉功.只有能把自己當成真正修煉的人,處處為善,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的,才能達到無病狀態,要認為自己得病了,一定要去醫院.李老師要求有精神病史的人不能煉功,不能同時既學法輪功又學其他的功.在《轉法輪》第七講中專門講了殺生問題,煉功的人絕對不能殺生(自殺也算殺生).不能按照法輪大法要求做的,不能算大法弟子……這些人未能按大法的要求去做,明顯不符合法輪大法的基本要求,能把責任推給法輪大法和李老師嗎?目前我們社會中一些黨員幹部貪污腐化,那能因此而追究馬克思的責任嗎,只因為他們曾宣稱信仰馬克思主義?因為他們而否定共產主義宗旨?

任何社會都有一定的死亡率,自殺率,精神病發病率,犯罪率,那麼,應追究社會的甚麼責任?是不是這樣的社會就是邪的,不正常的?正義,正常的人類社會是不是就不應該有死亡、有疾病?這還能是人類社會嗎?人類的科學為追求延長生命,戰勝疾病做了不懈的努力,取得很大的進展,但依然面臨種種難題.難道說當某人宣稱信奉法輪大法,只是看看書,練練動作就可以超越生死?如果這麼容易的話,這不是對人類科學的最大嘲諷?

我們都知道,從口頭上信奉到身體力行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有著質的區別.而且,以200萬人煉功計算,近8年來,有1500多人死亡,年死亡率不到0.01%,遠遠低於我國全國人口年0.7%左右的死亡率,且早期煉功的多是年老多病者.據世界衛生組織《世界衛生統計年報》公布的1989年中國自殺率為17.07 /10萬.自殺人數年20萬左右,按統計規律,實際人數可能是統計人數的3倍.且呈上升趨勢(據<中國青年研究》2000.2).這本身不正說明法輪大法的神奇功效嗎?為甚麼卻因此說法輪功是邪教?

國內許多報紙、電台、雜誌都詳細介紹烏干達邪教的情況.他們宣稱1999年12月31日是世界末日,後又推至2000年3月 17日.他們有固定的教堂,集中生活在一起,生活受管制,自己的財產要交給邪教頭目,信徒有專用的身份證,統一服裝,很少與外界聯繫.當證明末日是一派胡言時,分期分批殺害信徒,幾個月內謀殺近千名信徒.該邪教頭目竟然有喝兒童血的嗜好,所以有許多兒童慘遭殺害。(《環球》,2000,8)。《人民日報》文章的作者竟能發現他們與法輪大法有共性.僅僅依據無從核實的、遠遠低於正常社會的死亡率,自殺事,患病率?

做為人,應有良知,良心.天良喪盡,何以為人? 不承擔人世間的法律責任,又可以撈取政治資本,就隨心所欲地胡編亂造,信口開河?冷靜的想一想,為社會,為中華民族,也為自己!(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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