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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駐聯合國使團官員致法輪功學員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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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4月27日】
(會徽) UNITED STATES MISSION TO THE UNITED NATIONS
美國駐聯合國使團
799 United Nations Plaza
800 NEW YORK, N.Y. 10017-3505
2000年4月19日

(收信人姓名信址略)

親愛的C女士:

感謝您寫給美國駐聯合國使團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粗暴對待法輪功學員的來信。我們正在分擔您和您的朋友A.H.的共同關注。A.H.也給我們寫了信。讀了關於您的兩週獄中經歷及對中國地方法輪功學員處境的觀察我們感到很擔心。

正如我們向H先生提到的那樣,美國已經就中國政府所採取的對思想自由和宗教自由的限制措施向中國當局表達了深切的關注。去年秋天,國務卿針對國際宗教自由行為對中國表達了一個國家的特定關心。中國政府違反思想言論自由和道德精神信仰自由的行動就是受到關注的基本問題的一部份。這些行動也是我們決定在現屆日內瓦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議上提出關於中國人權狀況的決議案的根據。

美國將繼續敦促中國採取克制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公民,停止鎮壓法輪功,允許法輪功學員和平表達個人信仰,釋放所有因為和平行使自己的權利而受到拘留、逮捕或判刑的人們。

我們感謝您的來信並已經將您的評註記錄在案。

真誠的,

(簽字)

Patricia Kuffler
Public Affair Officer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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