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弟子的一份告親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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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4月29日】

某部某院大法弟子親屬朋友:

您好!近一段時間以來,感想頗多,有幾句心裏話,在此想跟大家談一談。
首先,請允許我們代表我院大法弟子對這一段時間以來,你們對我們的關心、愛護表示由衷感謝。為了我們,您辛苦了!

可能你們沒有忘記,在修煉前後,我們的巨大變化。在修煉之前,我們在身體上、性格上存有諸多不足。修煉之後,雖然我們絕大部份人從未見過李老師本人,但憑著一顆心,我們努力地按照《轉法輪》一書中所要求的去做,「以法為師」,同化「真、善、忍」宇宙特性,爭取成為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一個更好的人,更高境界的人。在我們地區,有多少大法弟子(尤其老弱病者)因修大法而得到了一個健康的身體,永遠告別了傷痛病魔;又有多少「為私為我」的人因修大法而徹底改變了人生觀、道德觀,向「無私無我」努力,在我們地區的大法弟子中,無論是七旬老人,還是年幼的孩童,我們親眼看見、親耳聽到、親身感受到大法的威力與神奇太多太多,我們十分清楚這部大法的洪大與慈悲,我們為得到這部無比珍貴的大法而慶幸!可是1999年7月22日以來,形勢大變。某些職能部門的個別人利用手中的職權,不讓我們修煉,破壞了原本良好的修煉環境,污衊大法和老師,使其蒙冤。我們深為難過。他們的宣傳、對大法的污衊,都是站不住腳的。

請讓我來告訴您真相:

有人攻擊李老師賺了大量的錢。親友們,你們知道嗎?大法的書籍、資料的價格從來都沒有高於市價,而且絕大部份書籍資料由於有關管理部門的限制而無法正式出版,出的都是盜版,這樣李老師就拿不到稿費,國家也因此損失了大量的稅收。同時,所有大法的書籍資料都放在國際互聯網上供人免費下載。哪來這多錢呢?

有人攻擊學大法不讓吃藥。我們都知道,李老師從未講過這樣的話。老師只講了修煉與吃藥的關係問題。李老師反覆強調,「只煉動作不修心性,他不能算煉功人。」那些只煉動作,不按大法要求做的人根本就不是大法弟子,他們的所作所為與大法何干?如,李老師在書中說,「煉功人不能殺生。」、「自殺是有罪的。」。而報導中那些殺人、自殺的人,能說是大法弟子嗎?

有人攻擊大法講地球要爆炸、世界末日。可是,您知道我們聽到的是甚麼嗎???李老師在1998年3月的北美首屆法會上明確指出:「所有稱在一九九九年將要發生甚麼地球的災難啊,或者是宇宙的災亡啊,這樣的事情是根本就不存在了。」

有人說4/25是圍攻中南海,這也是謠言。那天我們在場,人是不少,但大家讓開了馬路,甚至讓開了盲道,沒有標語,沒有口號,沒有不良的行為,談何圍攻?我們修煉的人對政治不感興趣。若非天津抓人打人,天津市政府不給解決,我們怎麼會去中南海呢?向中央反映情況,不是出於群眾對政府的信任麼?不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麼?

所有這些,所有強加在李老師和大法身上的這些不實之詞,在真正的事實面前,是不是太蒼白無力和荒誕可笑了呢?--在真正的修煉者面前,它簡直就是不攻自破。

其實,我們真的也是為你們好

我們自身的修煉實踐充份說明,大法普遍使修煉者達到身心健康、道德昇華的效果。大法傳出僅七年就有幾十個國家的上億人修煉,他們通過修煉大法成為道德高尚的好人,這對任何民族、任何國家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可是,在發源地中國,大法卻受到如此不公正地對待。有人在無知地攻擊大法,有人在推波助瀾,也有許多不明真相的人。在宇宙大法遭誹謗之時,我們無法保持沉默,不能無動於衷。我們在這黑雲壓城的形勢下挺身而出,把法輪大法的真相告訴人們。

我們這麼做對你們、對社會、對國家是負責任的。生命的意義就在於「返本歸真」,這已為越來越多的人所認識。可是如果一個人如果遇到了宇宙大法卻讓他擦肩而過,這是一個生命的最大遺憾。人來一生不容易。「一旦失去機會,六道中輪迴何時再得人身!」可不假。如果一個人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正邪不分,說了錯話,做了錯事,那是很可悲的。在宇宙大法面前,每一個生命都在擺放自己的位置。為了你們保持清醒,早日明白真理,我們沒有理由不站出來說明真相。如果一個明白了真理的人保持沉默,忍見親朋好友、人民大眾走向錯誤而不顧,這才是自私和不負責任哪!因為我們堅持修煉,我們的親友可能受到了種種牽連,承擔了許多許多。我們清楚到知道這些對你們意味著甚麼以及它的真正意義。「不失者不得」,不久的將來,您一定會真實地看到這一切的珍貴。

真金不怕火煉,對我們大法修煉者而言,就是要在這種嚴峻的形勢下修煉,在有壓力的情況下坦然承認自己大法弟子的身份,努力在任何情況下都「堅修大法心不動」。在這種種的磨難中修我們的大善、大忍之心。而且,我們是合法、守法的呀!

通過諮詢律師,我們對有關法律問題有了更清楚的了解。儘管國內各種媒體、各種輿論工具一再攻擊法輪功,說:「法輪功就是XX 」云云,可是,那只是輿論導向,並不是法律。事實上,這是某決策者個人對法輪功說法,這不但違背了事實,而且超越了憲法賦予他的職權範圍,屬違憲越權行為。公安部等行政機構關於法輪功的決定違反了憲法,《人民日報》社論有關攻擊法輪功的言論,不是法律,不能成為公安司法部門執法的依據,更不能成為他們毆打、拘禁、判刑大法弟子的理由。違法的正是個別當權者和某些政府機關。「兩高」的有關邪教的法解釋泛指的是邪教,隻字未提「法輪功」。所以,從法律上講,邪教的帽子並沒有戴到法輪功的頭上。

另外,決大多數被拘禁的大法弟子都沒有收到拘留證和釋放證,從程序上說,這些公安機關違反了行政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另外,如果沒有犯罪的動機與目的,若干大法弟子聚在一起是合法的,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假如有一天,警察找上門來,如果沒有拘留證,我們不會再跟他們走;如果沒有蓋有市公安局公章的搜查證,我們可以拒絕他們的搜查要求,請他們出去。否則我們可以請律師,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我們是忠實地履行憲法賦與公民的正當權益,或者說在圓融常人社會這一層的正法,在維護法律,在明明白白守法,堂堂正正修煉。

親人們,現在我們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請您別再向違法的執法人員退讓了,您的旁觀與默許會縱容他們的不正當行為,您的退讓只會讓他們步步緊逼。請你們穩下心緒思考一二,是非曲直自會知曉。希望您能坦坦蕩蕩地告訴別人:我們的親人是合法的好人。希望你們能堂堂正正地對執法人員說:他們是好人,你們不能這樣。

希望你們能和我們站在一起,在這黑白顛倒的時刻。讓我們共同維護法律的尊嚴,制止這場悲劇、鬧劇,還真理以清白。

謝謝!
某部某院大法弟子
20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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