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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弟子獄中經歷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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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5月23日】 我叫XX,湖南某廠退休工人,由於長期病魔纏身到後期簡直處於生不如死的痛苦之中。於1996年4月份我有幸學習了法輪功,開始就只把它當作氣功練一練,沒想到幾個月下來,病魔奇蹟般地消失了,能吃也能睡,更不可思議的是小腹部位的法輪轉個不停。緊接著凡是以前有病的地方大法輪、小法輪也數不過來了。在去執著心方面也是不可思議的,這方面大家都有同感,總而言之,我們師父傳的是宇宙大法,是按照宇宙的特性真、善、忍在指導我們修煉,我們大法弟子個個都是好人中的好人,模範中的模範。我們沒有組織,我們不是邪教,我們請求政撤消對我們師父李洪志的通緝。

1999年12月我們加入了北京上訪的行列,可是走不多遠,就被盯上了,把我們抓了回來。在戒毒所時,因為煉功,有些人遭到保安的毒打,戒毒所裏的某幹部把我們與犯人們關在一起叫她們管教我們,不准我們學習經文,不准我們煉功,叫我們幫犯人們洗碗、洗衣、擦地板等等,對待這等等的一切我們都是按照師父教導我們的去做:以苦為樂,我們學法、背法,沒有過不去的關,沒有受不了的難,爭得了在鐵門裏面煉功的自由。

但是好景不長,換了一間牢房,又得重新爭取,有一天,所裏一幹部打了我們的同修,湊巧我們牢房也有同修挨了犯人的打,於是第二天,全體同修集體絕食以示抗議,幹部見我們這樣,就逼著我們吃飯,我們表示,不答應我們煉功,就絕食而亡,他們沒有辦法,搬來好大盒藥水,說要把皮管子插入鼻孔把藥水吸入胃中,我們說隨便,沒辦法了,只好睜隻眼閉隻眼不管我們了。

在戒毒所的九十九天裏,我們吃的是豬狗不如的伙食,而他們卻要了我們的費用貳仟元,當然我們毫無怨言,把這件事看得很淡,把這當成是去利益之心。

我們的拘留期15天,一延再延,以至九十九天才放回來,我們沒有認為是受苦,而認為這是弘法的一個好機會,使得上至所裏幹部,下至戒毒人員對法輪功有了新的認識,她們親眼看到我們冰天雪地洗冷水澡,看到我們幾天不吃飯也無所謂,她們有的表示回去叫其親人學法輪功,有的乾脆跟我們偷偷煉功,有的人還半夜起來抄經文。這都是師父的威德,大法的威力在人間的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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