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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科技工作者的上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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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6月1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辦公室:

我叫XXX,34歲,博士,副教授,XX大學XX研究院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作為一個共和國的公民,就憲法賦予的權利而寫此信,向國家的領導機構陳述我個人對法輪功問題的看法。我認為中國政府把法輪功定為「邪教組織」是一個極其錯誤的決定,作為一個有正義感的、負責任的共和國公民,我認為有責任指出這一錯誤,並懇請你們予以改正。

我是1994年開始練習法輪功的,同年赴意大利巴裏綜合工科大學公派留學,1998年獲博士學位。當時一家加拿大公司主動邀請我去加拿大工作,我的導師要求我繼續在意大利從事博士後的研究,但是我還是選擇回國工作。我當時作出這樣的決定,是因為法輪功要求修煉人從一個好人作起,從一個高標準的遵紀守法的公民作起。

那麼法輪功為甚麼不是「邪教組織」呢?

首先,「法輪功是邪教組織」的說法,在語法上就是一個錯誤的。因為法輪功是一種氣功,而邪教是一種邪的宗教,二者風、馬、牛不相及,如同定義「鯨魚是壞的建築物」的錯誤的性質是一樣的。

第二,法輪功並無任何組織,因為他一無組織的章程,二無組織的結構,三無組織的經費來源,何以能稱為「組織」呢?自我1994年學、煉法輪功以來,沒有任何人要我填寫任何登記表格,我甚至對我們練功點上99%的人的姓名、單位等一無所知,更沒有任何人向我收取一分錢的會員費、贊助費之類的費用。再說那些輔導員都是自願的,如果某人先是輔導員但後來工作較忙,只要誰空餘時間多一點都可以頂替的。平常大家想到煉功點煉功就去煉功點,想在家煉功就留在家裏,並無特別的要求。很多人感到在煉功點容易入靜,所以去煉功點的人很多。特別是中央把法輪功錯誤地定為邪教之後,各人根據自己的特點和理解,有的人在家煉,有的人向政府反映情況,並無有組織的統一行動,這也是從另一方面證明法輪功並無任何組織。從廣義上講,法輪功同其他的氣功、太極拳等沒有甚麼分別,只是李洪志大師更多地講了高層次修煉的道理,對其修煉的弟子更負責任而已(不時發出短文來糾正修煉中出現的偏差)。

第三,法輪功是善的而不是邪的,法輪功所有出版的書籍和李洪志大師在任何場合對其弟子講的都是教人如何向善的、如何從一個好人做起的和如何昇華自己的道德的,修煉法輪功的最高境界就是「真、善、忍」。而且,法輪功的確是有益於人們的身心健康。首先我自煉法輪功六年多來,身體健康、精力充沛,回國後我的學生都知道我從星期一至星期天直到22:00才離開實驗室。特別重要的是他使我改掉了自私、狹隘、說謊等性格上的缺點。其次,我所知道的煉法輪功的人,都有一個非常健康的身體,而煉法輪功以前他們的身體大多非常差。

既然法輪功一無組織;二教人向善,有益身心健康;更未斂財;怎麼能和邪教組織沾得上邊呢?

自1999年4月25日以來,公安部對廣大的修煉法輪功的群眾採取了嚴厲的打壓措施,很多人被判刑,很多人被判勞教,甚至20餘位煉功或上訪的群眾被折磨致死,怎麼還會有人去北京上訪呢?是因為他們知道法輪功是美好的,政府的決定是錯誤的。他們本著對社會負責的態度,甘願放棄安逸的生活,冒著生命危險和平地向政府說明真相。這勇氣、這胸襟誰能比與呢?從普通人的角度看,他們就是忠烈之士。而我們的國家如此對待忠烈之士,難道還不是錯誤的嗎?請你們仔細想想吧!

一個普通的共和國公民,在不阻礙交通,不損害公物,不破壞衛生或環境的情況下,只是站在空地上,雙手上下左右地活動;或以一定的姿勢坐著一動不動,這就犯法了?就需要抓進派出所?甚至為此要失去生命?(在5月23日,一位北京朝陽區的大法弟子,44歲的梅玉蘭,因為在家門口煉功,被抓到看守所。在那裏由於絕食被強行灌食而死)這簡直是聞所未聞,荒謬絕倫。請你摸著你的良心問問你自己,在中國以致世界的歷史長河中,可曾發生如此荒謬的慘劇呢?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六條《通知》」是現在所有對法輪功打壓的法律依據。《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規定「公民享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這個《通知》是違反《憲法》的。連煉功都不讓煉了,那不是公民連起碼的人身自由都沒有了嗎?法理何在?

由於政府的這個錯誤決定,對我們國家產生了哪些不良影響與後果呢?

首先,在這場全國性的大災難中,受到傷害不僅是修煉法輪功的群眾及其親屬,而受到更大傷害的是這個社會,這個國家,以及眾多無知地誹謗和破壞大法的人們。因為善的和正的受到打擊,壞的和不正的得到了姑息,極大地破壞了人們的正信與正念,從而加速了整體社會道德水準的下滑。特別是在執行對法輪功練習群眾打壓的過程中,包括憲法在內的各種法律法規受到執法機關的公然踐踏,使得執法者的道德素質和法律素質大大降低。這對一個國家和民族簡直太可怕了!

其次,對法輪功的打壓,引起了國內廣大群眾的反感,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度大大降低。這一年多來,修煉法輪功的群眾,在政府不斷升級的打壓下,在各種難以承受的境遇面前,表現出大慈大悲和無私正氣,了解了真相的人們就很容易分辨哪是對哪是錯的,正如毛主席所說的: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第三,使得我國政府在國際上的聲譽大大降低,以致國際上了解真相的人們無法理解我們的政府。據我所知,只有在中國法輪功被定為所謂的「邪教組織」,而世界上任何國家(包括所有對中國友好的國家),通過對法輪功的深入了解,對法輪功都是表揚和鼓勵的。難道我們國家的邪教標準和全世界人民的邪教標準就不一樣嗎?!

最後,我要說明的是,我寫這封信的原因是:我仍然相信我們政府能夠認識和改正錯誤,能夠接受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否則就沒有寫此信的必要了。

此致
敬禮

法輪功修煉群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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