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千多年過去了,中國政府中個別人為了大樹特樹自己的權威,想試驗一下各級幹部是否忠於自己、是否能團結在自己周圍、是否在政治上、組織上、思想上與自己保持一致,不顧冒違反憲法的風險,在未立法的前提下,就先在國外宣布正法修煉的法輪功為「邪教」。指「正」為「邪」。
接著,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人大」通過有關「邪教」立法,全國各級組織和幹部紛紛召開座談表態會,發表講話。有的人為了緊跟,在根本就不知道法輪功是怎麼一回事的情況下,就大批特批法輪功,啟動全國各級宣傳輿論工具:報紙、電台、電視台。不顧事實真相鋪天蓋地的揭批法輪功;有的人由於不了解真相沒有表態,不發表意見;有的人了解法輪功的真相,發表了不同意見,說法輪功不是「邪教」,就遭到批評、處分、甚至被撤職。
秦朝趙高的「指鹿為馬」與今天鎮壓法輪功的個別人導演的「指正為邪」何其相似乃爾!
指鹿為馬的那些人是怎麼了結的,現在很多人已經記不得或者根本不知道了。然而明眼者已經看到,「正邪不分謗天法,十惡之徒等秋風。」必將是「指正為邪」者的最後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