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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成語今用: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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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8月13日】草菅人命:把人命看得和野草一樣,指反動統治者任意殘害人民。

自去年7.20以來,被中國公安迫害致死的法輪大法學員至少已達三十九人。他們都是社會上最好的善良的人,被迫害致死的理由是因為他們選擇了堅持修煉。對於這麼觸目驚心的殺人害命的迫害事件,中國政府的當權者視而不見、充耳不聞。他們還有資格領導人民的政府嗎?

為甚麼中國的公安視人命為草芥而可以任意欺凌、殘害呢?

為甚麼殺戮了近40條無辜好人的人命,不但沒有任何一名官員受到處分或辭職,劊子手中反而有人升官進祿受表揚呢?

為甚麼中國的官員會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國際講罈上厚顏無恥地說:中國沒有將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報導出的死亡案例都是正常死亡呢?採訪、報導過陳子秀之死的華爾街日報記者在日內瓦見證了這醜惡、可恥的一幕。2000年5月8日華爾街日報以「中國在聯合國否認自己在法輪功學員死亡事件中的過錯」為題向全世界報導:

北京--聯合國要求中國對法輪功學員陳子秀之死作出解釋,中國否認在該事件中做錯了任何事,並說逮捕陳女士的女兒是合法的。

在週五呈送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的聲明中,中國說這位58歲的婦女於2月21日死於心臟病。該委員會負責監督反酷刑國際公約的執行情況,而中國和其它119個國家簽署了該公約。

中國的外交官在鎮壓法輪功的當權者的授意下,在那份呈送日內瓦聯合國委員會的聲明中說:「陳既沒有被拘留,也沒有被打,或遭到肉體懲罰。」

而在這之前,全世界都已從2000年4月20日的華爾街日報上讀到了由當事人家屬和陳子秀的死亡見證人披露出來的事實:

[中國濰坊消息] 在陳子秀去世的前一天,逮捕她的人又一次要求她放棄她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在又一輪警棍打擊後幾乎失去了清醒意識的情況下,這個58歲的老人還是堅定地搖了搖頭。

暴怒的地方官讓陳女士赤腳在雪地裏跑。據其他目擊這一事件的監獄中的人說,兩天的折磨使她的腿嚴重淤傷,她的短短的黑髮上粘著膿和血。她在外面爬,嘔吐並因虛脫而昏倒。她再也沒有恢復知覺,並於2月21日去世。

為甚麼?不用多問了。中國北京某拘留所負責預審的公安對被刑拘的法輪功學員說的一番話,道出了其中邪惡的秘密。

他說:法輪功已被政府定為邪教,你要反抗,隨時都可以把你給廢了(就是整死)。你知道嗎?在拘留所、在勞教所,每年都有3%的正常死亡指標,就是把你給廢(致死)了,也可按正常死亡上報。

大陸一般的看守所都可拘留千人以上,也就是說一個拘留所或勞教所每年隨意迫害致死30人都在指標允許範圍之內,所以在當前鎮壓法輪功的人依然當權的情況下,即使再迫害致死更多的大法弟子,他們也是不在乎的。

大陸某派出所所長對一嚴重侵犯無辜的違法行為解釋說:「對你們法輪功沒有法律,我們想怎麼幹就怎麼幹。」

山東濰坊的地方官公開對法輪功修煉者揚言:領導指示,打死也不用償命,最多前門判刑,後門放人。還說:上吊的已經為你們準備了繩子,不會上吊的可以教給你們。

多麼殘忍、邪惡、可怕的表白和炫耀啊!

這就是造成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的人數日益增多的根本原因。是中國政府中鎮壓法輪功的極少數當權者製造的殺人政策造成的。

聯想到最近台灣一件事:四個工人因搶救不及時被洪水沖走而死亡。已使不少官員受到了處分,一些官員引咎辭職。而在中國大陸死上幾十、幾百人,也很少見到有甚麼高級幹部受處分或辭職的。都是中國人,為甚麼中國政府的現任領導人不把自己勤勞善良的國民當成人呢?數以千萬、萬萬計、數以億計的老百姓的基本生存權都被公然剝奪了,還談甚麼中國人權呢?

自古民心不可違,得民心者得天下。這是古訓,草菅人命者不可不察。

(2000年8月12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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