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話題:所謂「中南海事件」的真相(1)

——法輪功學員為甚麼要去國務院信訪辦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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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8月13日】聽眾朋友,你們好。又到了熱門話題節目了。我是欣悅。

去年四月二十五日,在中國大陸發生了萬餘名法輪功學員秩序井然地「上訪」國務院信訪辦公室,和平安靜地請求政府給予一個自由合法煉功環境的事件。因為國務院信訪辦公室所在地府右街位於中南海附近,所以一般人便把它稱為「中南海事件」。所謂的「中南海事件」是中國當權者中一小撮人鎮壓法輪功的藉口。而一部份人對於去國務院信訪辦上訪也有相當程度的不解,提出了一些疑問。關於去國務院信訪辦上訪的過程,在本台的「歷史回顧」節目中已有過敘述,我們不便重複。在今天及以後幾天熱門話題節目中,我們將圍繞幾個關於去國務院信訪辦上訪的問號展開討論。

第一個問題是:法輪功學員為甚麼要去國務院信訪辦上訪?

法輪功學員之所以於4/25去國務院信訪辦上訪,是因為在天津事件中,公安局非法扣留了45名法輪功學員。而天津事件則起因於中國科學院何**在天津教育學院發行的《科技期刊》上登載的一篇名為《我不贊成青少年煉氣功》的文章。文中,他污衊法輪功致人得精神病,並暗喻法輪功會像義和團一樣亡國。由於無其它渠道可以糾正此種謬誤,為了端正視聽,一些學員乃採取國家認可的「上訪」方式,於4月18日前往教育學院及其它相關機構反映實情。

沒想到天津公安局不但不妥善溝通,反而毆打學員,並於23日開始採取驅逐與抓人的手段,使得法輪功學員唯一得以反映事實的渠道也被封閉。為了請政府釋放無辜百姓,並給法輪功一個合法地位與寬鬆的修煉環境,以便同時解決法輪功長期以來受到壓制的局面,學員乃於25日轉往北京,向更高層的政府當局上訪反映實情。

去國務院信訪辦上訪表面上導因於天津事件及何**一篇詆毀法輪功的文章,然而根本原因在於法輪功傳揚快速,引起中國少數當權者的擔心。從1992年李老師開始傳功到現在,不過短短的七、八年時間,大陸至少已有七、八千萬以上的學員。也就是說,有遠因與近因。

去國務院信訪辦上訪的遠因是長期以來法輪功遭受迫害的情況未能改善。由於法輪功弘傳快速,少數當權者擔心無法控制,所以近幾年來不斷採取文宣批評、查禁書籍、開展調查、干擾煉功等各種手段,破壞法輪功。學員的修煉環境遭受破壞,但除了上訪一途,毫無其它反映心聲、陳情事實的渠道。學員於4/25齊集到國務院信訪辦,為的就是請求當局釋放在天津被捕的學員,並給法輪功合法的地位,給學員寬鬆的煉功環境。

當局強烈反對法輪功始於1996/6/17的《光明日報》事件。該日的《光明日報》刊登文章,指責《轉法輪》一書是偽科學,宣揚迷信;並批評法輪功的修煉者是傻子。(《光明日報》是國務院的喉舌,文章的主旨代表了一些當權者的看法。)

1996/7/24中國新聞出版署更向全國各地發出「關於立即收繳封存中國法輪功等五種書的通知」。隨後,一、二十家報刊雜誌,也相繼對法輪功發難。這其中也有一些像何**這種官方學者,假借其所謂科學家之名,提出所謂的研究報告,誹謗法輪功。之後,國家出版總署及中宣部也下令各出版社不許出版介紹法輪功的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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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部門則於1997年開始對法輪功進行調查。1997年初公安部門以法輪功進行非法宗教活動為名,布置全國公安部門進行調查。由於法輪功根本不存在所謂的非法宗教活動,調查也就不了了之。相關部門甚至成立一個小組,展開對法輪功的評估,同時要求各地體育總會公開對法輪功活動進行調查。雖然各地體育總會的調查結果主要是正面的,認為法輪功是一種「強身、健體、治病」的活動,沒有非法宗教活動,但公安部門仍然認為有必要對法輪功進行高度監控。

1998/7/21,相關部門又發出「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文件,認定李洪志老師傳播謠言邪說,及一些骨幹利用法輪功進行犯罪活動。但是,文件中卻又提出要掌握活動內幕情況,發現其利用法輪功違法犯罪的證據,各地公安政保部門要深入開展調查。可見,公安部門在未掌握確切證據之前,即給法輪功扣上違法犯罪的帽子。也就是說,先定罪,後調查。這份文件下達後,不少地方的公安局便宣布煉法輪功是非法集會,強行驅散煉功的學員,並查抄煉功群眾的私有財產,對煉功群眾非法拘禁、關押、打罵,也有不少地區學員被罰款,甚至法輪功的相關書籍都被列為禁書。學員多次通過正常渠道,向上反映,但都沒有結果。在一言堂的大陸社會,三年來雖然指責、謾罵、誹謗法輪功的報導不少,但卻無一篇法輪功的辯白文章得以見刊。

在這種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出現了4/25法輪功學員去國務院信訪辦上訪,請求政府給予一個自由安定的修煉環境。簡而言之,法輪功學員去國務院信訪辦上訪,乃是因為法輪功長期受到污衊,而中國大陸言論不自由,學員無從反映事實的結果。而天津公安局非法扣留法輪功學員,只是去國務院信訪辦上訪的近因或導火線。在大陸,上訪不僅是合法的請願途徑,也是法輪功學員得以反映實情的唯一渠道。而4/25法輪功學員在北京的集合,就是大陸法律允許的上訪,只不過人數比較多罷了。

誠如一位法輪功學員所寫的:「在我們所處的這層空間構成的人類社會,由宇宙賦予了這一層的法理,那就是人間正義,基本人權,善惡是非,』仁、義、禮、智、信』。這一切在各個國家,尤其是先進發達國家,都以憲法的形式規定了作為公民享有集會、結社、言論自由,選擇宗教、政治、哲學,思想信仰的基本人生權力。即使如此,法輪大法的修煉者們還是把自身的忍讓和克制放到最大限度,僅僅採取了中國憲法中規定的最低的權力:上訪,把一場由警察們挑起的嚴重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事件壓低到最低的調子,善意地向自己的政府反映情況,求得問題的解決。他們那三個要求:1、釋放被捕的學員;2、合法的煉功環境;3、出版法輪大法的書籍,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是最起碼的、最溫和的公民基本生存權力的訴求。」

(MUSIC) 聽眾朋友,今天的熱門話題就到這裏。我們明天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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