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法輪大法學員護法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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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9月27日】 1999年7月22日,中央取締「法輪功」。全國各地大法弟子通過正常渠道向國家領導反映實際情況,希望江澤民站在公正的基礎上還「法輪大法」清白。我們河源的大法弟子也行動起來維護大法,9月份有九個大法弟子進京上訪,但都是還沒來得及上訪就被送回當地,有的被拘留了7天左右,有的被拘留了十五天。

10月底左右,河源先後有二、三十名大法弟子進京護法,當地執法人員對進京兩次的大法弟子判勞教,葉XX被判勞教二年;利玉霞被判勞教一年半;袁群瑞、陳XX被判勞教一年。

2000年千喜之夜,河源市五十名左右大法弟子用在公園煉功形式迎接新年,當地公安人員拘留了四十多名大法弟子,學員在獄中堅持學法煉功,被潑冷水等。大法資料被搶走了。學員們用絕食的方式表示堅修大法的心,直到監獄煉功環境得到恢復。其中這些學員有被拘留了7天,有被拘留了十五天,有九個被拘留十五天後又被送進看守所關押起來,農曆正月初八公安人員釋放她們時又向6個學員家屬要了所謂保釋金人民幣二千元錢。

2、3 月份,當地公安人員無緣無故拘留了邱XX、柳素芬、耿建英、禾彩翠等十多名在家大法弟子,有的被關押了十五天,有的關押了十多天或一個月左右。肖美蓮學員第一次進京護法也被關押了一個月。在家被抓的學員他們都以「妨礙社會秩序」「涉嫌破壞國家法律」強行給大法弟子們定罪。

就在這種艱苦的環境中,4月份中旬先後又有三十多名大法弟子進京護法,其中最小的才四歲,最老的有七十五歲,試問世人:難道看到這些能不動心嗎?她們都是大法的受益者,這樣不遠千里進京,就是為了向中央政府說一聲:法輪大法好。有何不可!可是她們進京有被連續提審三、四十個小時,有被連續提審十多個小時,有的被暴打腳踢,有的被罰錢。黃紅梅、鄧仕娥、柳素芬、李XX、邱XX、耿建英、李XX、曾XX等大法弟子已被送去押了三個多月,有些目前還在獄中。

4月底到5月初,當地公安人員又拘捕了肖美蓮、李梅、李超群、潘秀玲、黃海南、吳XX、陳XX等多名在家堅修的弟子。李超群學員的妻子進京護法已被關押,公安人員不顧他們一對需要照顧的小兒女,也把他關押了一個多月。他們當中有的關押了十五天,有的直到目前還被關押。其中陳XX學員已被關了四個月直到目前還未放出來。

6月3、4日,公安人員又把肖美蓮、葉紅菱等幾個在家裏的大法弟子強行關押起來,並且要求葉紅蘇學員的家屬上交人民幣五千元的擔保金,否則以關精神病院來進行威脅。

紫金學員溫秋梅在6月19日被抓,經常被連續提審。6月底把她押送到白嶺頭看守所被連續逼供十多個小時。

6月底,又有十個學員進京護法。其中有些被抄家,潘素珍因家裏拿不出2000元的押送金,公安局的人把她家裏的電視機、紅木家私搬走了來抵押。此外還有幾個學員也被搬了東西。

7月初,陸陸續續又月八、九個大法弟子進京護法,賴五妹等幾個學員被用棍子打。大法弟子鄧新是在家,執法人員爬上二樓,把房間門踢破個洞鑽進去強行把她關押了二十天;還有一些在家裏的學員也被強行抓進看守所或拘留所關押起來。其中李XX母女被罰款五千元。

8月上旬,兩名學員被判二年勞教;對多名學員被判三年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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