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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學員邱珍麗的遭遇

——揭露惡勢力對上海弟子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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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9月30日】 我是一名上海的大法女弟子,修煉快4年了。原是上海某商店的營業員,4年來我經常利用工作之便在向顧客洪法,使許多有緣人得到了大法。

然而就在2000年4月11日晚上9點,我突然被4個不明身份的人從單位帶走,並遭到長寧區公安局治保處的嚴厲逼供,並威脅要搜我的書和磁帶。我回答:"大法就是我的生命,你要我的書就等於是要我的命……"這時又來一個人並說:"她要死就讓她死。"我回答:"你們知道我沒路費上北京,但我爬也要爬到北京去,討飯也要討到北京去一一講清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朱總理說要接待好每一個上訪者……一切與憲法有抵觸的以憲法為準。"他們又問我:"你有憲法書嗎?"我回答:"沒有,你們借一本給我看。"他們說:"不借,要看就買一本,16元。"我立即嚴正地說:"這麼厚的一本《轉法輪》書,只要12元。你們這麼簿的一本憲法書卻要16元,到底是誰在斂財?"第2天他們就把我放了。而後我單位開始對我嚴整,先是多人在部門辦公室對我進行圍攻,逼我放棄修煉法輪功,又要逼我辭職。我不動心,他們就給我換工作,想以此斷絕我與外界聯繫,達到阻止我洪法的目的。

6月5日,在我獻血的第三天,我與母親2人第一次進京上訪。在北京,國務院信信辦的工作人員一面說:"我們不阻止你們上訪。"一面就將我們送交上海駐京辦事處。第二天,由上海警方將我押送回滬,並進行治安拘留。我認為自己無罪,所以拒絕在拘留書上簽字,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將我送到長寧看守所。我開始絕食,到第四天,他們把我押到監房門口強行灌食,目的是給其他監房的功友看,想"殺雞儆猴",阻止大法弟子絕食。他們將我雙手用五副手銬井字型銬在審犯人的大椅子上,使我的雙手上下左右都不能動彈一點,腳下再銬上一副帶夾板的腳銬,他們見我仍在奮力反抗,就再叫一個大個子女犯人用力壓坐在我的腳上(我只有45公斤),他們揪住我的頭髮朝後拉,用洗腳布蒙住我的嘴及鼻子,獄醫強行插管(粗型洗胃管)用一大臉盆未全部溶解結塊的豆奶粉加鹽強行灌入胃中(洗腳布既洗臉又洗腳的),由於鼻子和嘴均被蒙住透不過氣來,我暈了過去,於是他們用指甲掐我的人中,把我掐醒,他們以為我無力掙扎,就將蒙嘴用的腳布鬆了一下,沒想到剛被灌進的豆奶粉一下子從嘴和鼻子中全部噴出,他們再一次將我的頭髮往後揪,並狂叫著"再灌,再灌兩盆。"連強壓在我腿上的女犯人都嚇得逃走了,有的女犯人嚇得躲在牆角下不敢看,有的被嚇哭了。這種殘暴的行徑激起了大法弟子的強烈不滿,從各監房裏傳出了大法弟子背誦《洪吟》:"生無所求,死不惜留"、"十惡之徒等秋風",並鼓勵我:"堅持住,堅持下去就是勝利。"女警長(約45歲左右,中等個)狂叫"誰在喊話",並惡狠狠地說我像個劉胡蘭……他們把我的插管拔掉後,這時血和豆奶都混成一片沾滿了我的全身。胃管一拔掉,我就笑著高聲背誦:"生無所求,死不惜留。"從另一監房馬上傳出:"蕩盡妄念,佛不難修"。這時女警長叫犯人將我連椅子一起倒拖到辦公室門口,過很長時間才給我解銬,這時我連站都站不住,一路上都能聽到大法弟子有的在高聲背誦洪吟,有的叫我堅持下去,保重身體。就這樣,我在長寧看守所共被關了15天。

6月22日,我出獄後,就離開了家。不久,在上海參加了一個60人左右的法會,法會順利進行。這段時間都是我獻血休假及公休期間,同月,單位強行取消我公休,逼我上班。當我到單位後,店總經理帶領一批部門經理及辦事人員,對我進行圍攻,除強行取消我的公休外,並破口大罵我們的師尊,還逼我脫離法輪功,我回答說:"我與大法共生死"。從當天開始,讓我從8點30分上班,晚上10時15分下班,第二天8點30分再到單位報到,在這種不公正待遇下,我於當日晚又一次踏上北京之路。

在赴京的火車上碰到三十幾個上海大法弟子。6月底的一天,我們下了火車,因北京武警要搜查我們的身份證而被衝散,當我到了天安門廣場後,又見到了上海的大法弟子,我就加入了他們護法行列。他們中有20歲到70歲年齡不等的功友,我們有一個人拉一條橫幅的,有兩個人拉一條橫幅的,也有幾個人拉一條大橫幅的。有的從金水橋上跑下來,有的在金水橋邊,也有在天安門廣場上的。有的學員打著橫幅在前面跑,一會兒這兒出現"法輪大法好",一會兒那兒出現"法輪大法是正法"、"真、善、忍"的橫幅。此起彼伏,警察在後面追,顧此失彼,十分狼狽。當我們被警察抓到強行壓上警車後,看到廣場上繼續有大法弟子邊拉橫幅邊跑時,我們一起拍手大聲叫好,警察就衝上來毆打,並拉下窗簾,不讓我們看。

被拉到廣場分局後,他們問我們叫甚麼名字,從哪裏來,我們回答:"叫大法弟子"、"從宇宙中來",他們對我們進行搜身後,把我們押到分局大院,在這裏我又碰到了我的母親,在院子裏,我們幾百個大法弟子一起煉功、背《論語》、《洪吟》經文,警察氣急敗壞,拉走了十幾個功友,把他們雙手反銬在監房的鐵棚欄上上電刑,有的電得幾次暈過去,最後警察覺得他們要死了,才把他們從地下室拖了出來,下午4點多,我們被送往北京東郊十三處,由於人多,他們儘量把年輕的押上車,我與母親分了手,到了十三處,警方除了手紙外,收走了我們所有的用品,我們都光著腳,沒有毛巾,沒有牙刷,沒有茶杯,沒有替換內衣褲,當時,北京氣溫高達40度,我們的監房約12平方米,關押了14人,木板上睡不下就睡地上,警方故意打開所有的紗窗,白天悶熱異常,晚上成團成團的毒蚊子圍著我們咬,根本無法驅趕,有的功友一晚上身上被咬了幾百個包,我被咬得渾身上下一片紅腫。整個監房的功友都認為我們是無罪的,不應受到如此虐待,要求無罪釋放,要求還我們的大法書,當天便開始了全體絕食抗議,絕食到第五天,獄方讓男犯人把我們的手腳綁在床上強行灌食,在這幾天時,他們為了讓我們說出姓名、地點,就誘騙、威脅、謾罵、毒打,有兩個20歲左右從國外回來才三天的功友不知被打了多少個耳光,腳上被踢破,讓她們蹲下站起上千遍,靠牆飛機式等等。有個鄭州學員被打得身上發黑,而我被送去灌食的路上(當時以為是提審,不知是灌食)靠了靠牆,一個叫宋科長的說我弄髒了牆,衝上來一把揪住我的頭髮,撩起一個耳光,打的我身子直搖晃,在功友嚴厲地制止下,他才悻悻離去,在走廊上我聽到一陣陣地慘叫從另一走廊的監房裏傳出來。我們抗議他們的惡行,他們大言不慚地說:"為了對你們的生命負責。"下午,那宋科長召集我們功友開會,說我們是文明監獄,不打人,不罵人,你們看見我罵人嗎?功友們當即撩起了衣褲,累累傷痕一一露出,在嚴厲的事實面前他無話可說。由於種種虐待無效,第二天上午,他們又是審我,他們讓我坐在一張紙上,我坐下後看到的背面複印著老師的像片,並有老師的名字和誣蔑老師的話時,我一下子跳了起來,傷心欲絕,有一種犯罪感,這時他們很得意,於是我突然悟到,就對他們說:"老師知道我的心,你們的卑鄙手段沒有用。"他們喪心病狂地威脅我:"江姐知道嗎?老虎凳?烙鐵板塊、灌辣椒水知道嗎?"我說:"這不是國民黨的刑法嗎?"警方說:"對!對付敵人的刑法我們都有。劉胡蘭知道嗎?"我問:"你們現在還流行殺頭?我告訴你們,你們可以折磨我的心靈,殺死我的肉體,但你們消滅不了我的靈魂,我的靈魂永存。"他們目瞪口呆地看了看我,放我回了監房。

當天下午,我和十多位大法學員一起被送進了北京北郊康復中心精神病院,許多大法學員被灌食後又被押回牢房,而我卻被留下並且和病人關在一起,在精神病院時,每天要收取弟子150元住院費,而在監牢裏絕食的與不絕食的都要強行灌食,每灌一次需要50元,如學員沒錢就攤在其他學員身上。(後來知道經常有大法學員在此被關被灌),他們將我的手腳綁在床上,有的醫生偷偷地對我們豎起大拇指說:"你們好偉大,好偉大!"有的醫生說十三處最殘酷,是來的都是體無完膚的。醫生看到我渾身紅腫的身子簡直不敢相信,有的則強行給我灌藥、檢查。他們也都在宇宙中擺放著自己的位置。當他們抽我的血時,血一抽出來就凝固了,抽了兩次都無效,又檢查了血壓,心電圖等等,當用心臟B超儀器檢查心臟的時候,只聽見我的心跳,卻找不到我的心臟。當時我想:"我沒有心臟?"後來我悟到:"捨去常人的一切心"。過了很開時間才測到我的心臟。這時有一位警察說了:"我們也不願關你們,是李嵐清下的命令:說出地址姓名的當地來接,不說的全部給關起來。"

在醫院裏,我悟到我們不是來送死的,我們是來證實大法的,我就對另外幾個功友說,一定要設法活著出去,只要有一個活著出去的,就要告訴世人,瘋人院裏關有我們無辜的大法弟子。後來我姐姐在北京關押的地方(她也是來上訪的)從別的功友處知道我被送到精神病院,向警方提出了強烈的抗議,被押回滬後繼續提出抗議要求釋放我,後來警方又將我押回了十三處,這時我悟到,監獄不是我們的修煉環境,我應該走出去向世人揭露他們的惡行。幾天以後,我被押回了上海長寧看守所,那女警長發現我煉功,大聲嚎叫著要罰我,並威脅要煉就給我上銬,我一句都不搭理她。有一位功友因為煉功手腳被銬在一起,銬了三天三夜,在這期間不准任何人幫助她大小便,在這種情況下,她絕食了,三天後監管教(女)將這位功友拉到我們的監房門口,以同樣的手法進行強行灌食,灌食後又被銬了一天一夜,她8月13日被放出來,現在又被關押,那位女警長還對一位60多歲的老功友惡意相罵……

我於8月13日被放了出來,從15日開始在工作單位受到了一次以總經理為首的圍攻,逼我放棄大法,由於我的回答是:"誓與法輪功共生死"。有人說沒想到現在還有像劉胡蘭這樣的英雄。我說,你不是第一個說,也不會是最後一個說這句話的人。他們就強行讓我參加學習班,在學習班上我用一顆善心繼續向他們洪法,告訴他們法輪功真相。他們看我思想沒轉變,連續為我辦了三期學習班,十天考試一次,對於他們來說,我的考卷是永遠不會合格的。

現在,我已離開工作崗位,並離家出走,在外面繼續向世人說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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