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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瞭望》:指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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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月17日】 ●世界日報報導- 繼上週批評港府租借法輪功場地後,大公報十五日再有高論,語氣一篇比一篇嚴重。董建華一向對北京恭恭敬敬,連日來卻受大公報的「指導思想」威嚇,想必寢食難安。

 十五日的大公報社論又再挑起「反華基地」的敏感問題:「一些人正在利用『一國兩制』鑽空子,想把香港變為進行一些在大陸被取締、禁止的不法活動的場所,變為國際反華活動的一個基地。」

 社論指出:「毫無疑問,連日出現香港人眼前的這些事,是不應該發生、也不能夠再容許發生的」。這樣的話題,幾乎像是向特區政府下命令。

 社論還一再杜撰港人的意見:「港人堅決反對有人利用『一國兩制』,在港大搞反華活動,破壞特區社會秩序和威脅國家安全,堅決反對把外國反華勢力、邪教分子的活動引入香港。港人堅決支持中央政府打擊『法輪功』,支持特區政府依法禁止一切外國政治勢力到港從事反華活動。」

 事實卻是:法輪功學員既沒有阻塞交通,又沒有擾亂社會,港人根本不當一回事,平常不留意時事者,甚至不知道有法輪功交流大會。只有北京喉舌和那些愛好「挑撥離間」的人士,才會把法輪功在港聚會渲染得像天塌下來一樣,他們趁機制造「混亂」假象,藉「撥亂反正」提升自己的「重要性」。

 同日文彙報社論的口徑亦與大公報一致,而且更具體地指出:「任何人利用『一制』去反對『另一制』,都是違反基本法的行為。基本法廿三條對利用香港損害中國大陸主權、領土完整、國家安全的活動,作出了禁止的規定。違反了基本法,也就損害香港的『一國兩制』落實,對香港十分不利。」

 以董建華的作風,不可能不聽從北京的指揮,取締法輪功活動,相信只是礙於基本法廿三條尚未制定具體法例,苦無法律可以執行而已。現在北大人逼得緊,陳方安生又即將離任,基本法廿三條的立法還會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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