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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大法弟子張鐵燕是被迫害致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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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月19日】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現年29歲,因修煉法輪功被勞教一年。

我們是因為在單位所辦的強制轉化學習班上拒寫保證書和絕食抗議,派出所非法到我們家中搜書,於2000年4月19日被拘留的,給我們定的性質是利用封建迷信擾亂社會治安,當時我們都拒絕簽字,但派出所辦案人員說:「不簽字也一樣拘你們。」就這樣我們一起被送到了讓區拘留所。張鐵燕是被抓的四人中的一個,她才29歲,身體健康,性格開朗。但是卻先我們而去了。

不可思議的是,十五天後又以信訪收容的名義把我們送進了薩區拘留所。也叫信訪收容所,收容審查2個月,我們四人並沒有去北京上訪,可單子上明明寫著收容審查,但據我所知收容審查是國際上公認的踐踏人權,所以早已於96年中國加入《世界人權組織宣言》時就正式取消了。

萬萬沒想到的是二個月後我們又被無故加了2個月。張鐵燕正是在這期間去世的,大約是8月份吧,當時,小號裏壓有十五、六人,大號多時近四十人。地上都睡滿了人,號門天天緊閉,從沒放一次風。吃的就更不用提了,高粱米加白開水,鹽都很少,飯給得少時高粱米都可以數出多少粒。記得有一次常規拘留的外出幹活後帶回一些剩饅頭給我們,我們不捨得吃,送給歲數大的女號法輪功學員,竟被副所長給扔進了垃圾桶,而且還規定法輪功學員不許訂盒飯、不許家人探視等。八月三日我又被非法勞教了。

當我聽到拘留所有人說張鐵燕是病死的時,我不禁憤怒了,一個29歲朝氣蓬勃身體健康的年輕人,被摧殘迫害致死,卻被說成是病死的。而且事情發生後,所有有關單位、公安派出所、拘留所都推卸責任。究竟是誰「害」死了她?蒼天有眼,最終難逃其咎,天理昭昭,一切作惡者都逃不脫正義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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