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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警告:中國領館須遵守加拿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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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月25日】 1月23日,加拿大多倫多學員在安大略省議會廳裏召開新聞發布會,歡迎加拿大公民張崑崙教授歸來。張教授去年11月因修煉法輪功而在中國被判處3年勞教,後因加拿大政府和媒體及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和努力而在日前被提前釋放。新聞發布會上,他就其在中國被關押期間所遭受的精神和肉體折磨發表聲明,表示中國政府對他洗腦是違反人權的行為,他聲明所謂的「悔過書」作廢,並表示畢生修煉法輪功。

加拿大法輪功法律顧問拉克.格拉第先生是加拿大憲法與公民權律師,他針對上週六中國領館操縱多倫多幾個華人社團舉辦「維護加中友誼和批判法輪功座談會」發表聲明。聲明指出:

刊登此消息的兩家中文報紙(明報和加華新聞)和中國政府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係,他們對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迫害裝聾作啞。聲明引用了數條中國政府及上述社團和媒體違反加拿大法律的事實:1、中國使館及領館無權在加拿大聚眾或參與批判或譴責法輪功學員的活動,特別是中國政府在中國大陸謀殺和迫害法輪功學員非人道行為廣泛受到國際組織和民主國家的譴責的情況下。2、在加拿大的法輪功成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威脅和中國特務人員的干擾。3、這種會議有煽動仇恨的意思。

根據加拿大刑法,每一個在加拿大的人,在任何地方,用通訊聲明,煽動仇恨反對任何合法註冊的組織,這種煽動導致對和平的破壞,是觸犯了法律;每一個在加拿大的人,除了私人談話以外,有意宣傳煽動仇恨任何合法註冊組織將構成犯罪。

格拉第律師的信已寄給上述兩家報紙,並同時抄送安大略省檢察總長,加拿大檢察總長,加拿大外交部長,加拿大皇家騎警,多倫多警察總局,中國駐多倫多總領館,洪門民治黨等有關部門及組織。

有記者打電話到舉辦此次活動的華人社團採訪時,該社團工作人員講,這次活動是領館一手炮製的。而當記者打電話到領館時,領館官員卻推托說是當地社團舉辦的,但在場的所有華人社團都知道這是中國領館一手策劃的。總領事周興保親自到場發言詆毀法輪功,當地三家主要中文報紙都已作了詳細報導,白紙黑字他們是無法抵賴的。法輪功學員也曾找社團聯繫,他們大多說他們保持中立,只是提供場地而已。顯然,中國領館借當地華人誣陷法輪功的陰謀又一次被曝光了。同時,多倫多學員通過此事,更加意識到向華人社區說明真相的重要性,許多學員借中國春節之際,向當地華人社團和廣大華人拜年並介紹法輪功,據了解,不少社團領導人拒絕參加這次由領館一手導演的活動。另外,由大多倫多地區80多個華人社團發起組織的法輪功之友協會宣布成立,他們定於2月16日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參加他們舉辦的支持法輪功的聚餐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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