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書過程
1999年7月20日以後,公安及辦事處的人來到我單位,逼迫我交書,並說,現在是讓你們交,若不交的,以後被抄走就不好了。還讓單位的領導督促我交書,說我要有甚麼,對單位都不會好。在壓力下,我燒毀了珍藏的大量的照片(因我不想落入它們手中),並在辦事處人員電話督促的情況下,違心地交了書。當時,我自己騙自己,想《轉法輪》我是一本都不會交,交《中國法輪功》、《法解》及修煉故事,這樣它們就不會再來了。
交完書,我痛悔萬分,心裏萬分沉重。修煉幾年來從未對丈夫發過脾氣的我,第一次對他發了火。
2、認清自己的過失,挖出深藏的執著
交書,是我修煉過程中沒有走好的路。
當我重新審視這一切,不加任何掩蓋,看自己到底是甚麼出發點造成的這一切時,我清楚地看到自己的怕心及人的圓滑的一面。
《李洪志師父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的講法》中提到:「這個神呢,他不會像人一樣。比如說有的學員被抓進去了,在嚴刑拷打中承受不了,就寫了悔過書。可是呢,他心裏想:我這都是騙他們的,出來之後我還煉,我還出去正法,還上天安門。可是這是不行的。因為這種觀念在人這兒也都是敗壞了以後才形成的,而那些神他不會這樣,他沒有這樣的思想,他認準的路一定會走下去。」
由於骨子裏已經有了變異的人的觀念,想用圓滑的保全自己的態度來對待遇到的魔難,而沒有用正念來對待,沒有做到心口如一。我們煉功中有一句訣,叫「身神合一」,神身合一時,應是你發出的真念,那是甚麼就是甚麼,而沒有人左右逢源,左右搖擺的思想,;是凡人左右搖擺時,都是觀念在起作用。我們修「真」,就要去除這些雜亂的後天形成的物質,深挖下去,直至很深的、很難以察覺的變異的物質。真正認清它們,並與之決斷。當你與之決斷時它們就再也沒有存在的可能了。當你不能認清它們,將你真正的自己同它們區別開來時,這些變異的物質就存在於你的思想與身體中,你會表現出不清醒,你會左右搖擺,就是這些變異的物質在起著作用。
當我看清這變異的一切,並決定與之決斷,我寫下了那篇簡短的聲明,承認了自己當年交書的錯誤,我感到從未有過的輕鬆,感到了自己從裏到外的光明,感到自己擺脫了長期困擾自己的正念下時時泛出的隱隱的迷茫,感到了異常的清醒及堂堂正正。我知道自己在正法中變得更加純正。
正法先要正自己,若你容忍了變異物質在你思想的存在,就等於姑息邪惡。要分清它存在於你,但它又不是你,它不是「真」你。
沒有迷茫,沒有陷入做錯事一再懊悔的執著,只有決斷。同人的決斷,同一切變異的決斷。我知「前程光明」。
我知由於我們的過錯,而使師父多承受的魔難。我也知師父願看到的是我們的覺醒。只有向前,只有精進,我別無所言。
當我們去除了一切的變異,變得純純淨淨的時候,天國的大門就會向我們打開。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1/2/17/4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