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背景回顧
強姦民意, 以個人喜惡隨意凌駕於法律之上, 公報私仇, 江鬼這些累累惡行早已盡人皆知。在世紀交替的今天,以江鬼為首的惡勢力集團不僅沒有任何的棄惡從善的意圖,反而變本加厲,打著為「人民」服務的旗號而事實上給中國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人心渙散向錢看笑貧不笑娼,貪污腐化黑幫亂黨;數以百萬計成群碩鼠搬國庫辦移民亡命天涯,數以千萬計下崗工人苦苦掙扎民不聊生。更有甚者,對內色厲內荏鎮壓封鎖國際互聯網;對外粉飾太平掩過飾非狂言中國處於人權最佳況;對內上樑不正下樑歪;對外謊言遍地亂撒……
對於敢於在這種惡人當道時仍能挺身而出維護自己公民權利,仗義執言並捨身取義喚醒世人的法輪功修煉者們,江鬼集團惱羞成怒,一而再,再而三地混淆是非,把「莫須有」罪名一一加於法輪功修煉者身上。從表面上看1999年羅幹為首的走卒挑起天津打人抓人事件,國家信訪辦在人民日報上撒彌天大謊,進而演變到7月20日大逮捕,從此開始了血腥鎮壓,迄今江鬼集團採用各種喪盡天良的無恥暴行已迫害致死達至少134 人。
然而,世界上更多的善良的人們堅信:「在任何地方對正義的威脅迫害就是在所有地方對正義的威脅和迫害。」(Threat to Justice Anywhere is the Threat to Justice Everywhere)在海外法輪功學員們為呼喚正義良知的感召下,越來越多的人投入到修煉的行列中,越來越多的善良人民不畏強權,明辨是非,使得江鬼集團日陷困境,邪惡在被窒息之中,邪惡也就要垂死掙扎。黑暗是懼怕光明的,江鬼集團眼見得世界上越來越多的好人不為所惑,更是惱怒其駭人聽聞的暴行被一再曝光,於是不僅對中國的修煉者瘋狂迫害,也加緊了對付海外修煉者,甚至法輪大法創始人的陰謀迫害。這些卑鄙手段包括:動用國庫來武裝為其效忠的國家安全機構;並成立恐怖組織性質的暗殺集團;派遣各地方的安全機構人員到海外各國了解並破壞修煉者正常的修煉乃至生活、工作;動用國家媒體為其在海外肆意造謠中傷;陰謀散布所謂法輪功學員「集體自殺」的謊言。然而謊言重複一萬次也成不了真理,在一次次的陰謀被識破和曝光之後,邪惡勢力只能喪心病狂地孤注一擲了,江鬼集團完全不顧國家憲法和國際公約的尊嚴,開始任意逮捕來自海外的法輪功學員,隨意對國外新聞媒體在天安門現場拍攝的影音材料進行破壞,妄圖以紙包火。近期內,來自美國的滕春燕女士,澳洲的學員和來自加拿大的張崑崙教授都遭到非法逮捕、勞改,乃至判刑,滕女士被非法判刑並囚禁在不為人知的監獄。
然而在正義的面前,邪惡也不能完全隨心所欲,張崑崙教授在經歷非人遭遇後終於於本月初獲得自由。但是,我們必須喚起您,每一位良知猶存的人:江鬼集團的狼子野心仍然在尋求最後的機會,妄圖要一手遮天。
[二] 更陰險的手段----肆意更改法令,江鬼滔天罪行在劫難逃
羊城晚報2001-01-21報導:
「竊取洩露國家機密罪大惡極者判死刑
據新華社北京1月21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關於審理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根據這項司法解釋,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絕密級國家秘密的;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三項以上機密級國家秘密的;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對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其他特別嚴重損害的。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機密級國家秘密的;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三項以上秘密級國家秘密的;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對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其他嚴重損害的。」
這條對於「損害國家利益」的解釋正好把江鬼集團要升級迫害程度廣度的司馬昭之心揭露無遺。
您也許認為這是國家行使其法律權限的冠冕堂皇的行為,對於任何國家這都是天經地義的。然而,在江鬼集團深恐其方方面面惡行為天下所知的色厲內荏的背景下,在從來都以個人意志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的江鬼獨裁下的今日中國,我們不禁要問,「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究竟是甚麼?
您也許不知道,江鬼集團給滕春燕女士強加的罪名就是因為她把邪惡勢力將法輪功學員投入精神病院的消息傳給了國外新聞媒體。
在最近的天安門自焚事件中,美國CNN的攝影記者因拍攝了現場而被拘留並且帶子被沒收。由此可見,江鬼集團確實想篡改法律來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所有善良的世人們,在此除舊迎新之時,請你們清醒,並且機智地把邪惡勢力的卑鄙行徑告諸天下,讓邪惡無處藏身,那麼邪惡必定就會滅亡。請記住:「在任何地方對正義的威脅迫害就是在所有地方對正義的威脅和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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